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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自遠方來
2010/03/03 00:05:32瀏覽980|回應0|推薦13

有一天,跟在美國讀書時的室友,去天母Sogo旁邊的溫德烘培餐廳吃德式自助餐。酒足飯飽之餘,緩緩穿越馬路,走過中鼎大樓前的噴水池廣場,準備搭公車回公司上班。

中鼎工程?喔,搬到這來啦?我一個大學學長在中鼎上班,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

我抬著頭看著遠遠中鼎的看板,邊走著、邊唸著,眼前浮起大學時代跟著一狗票失戀的學長們吃喝玩樂的情景,心底忽然有股溫暖的氣流緩緩上升。

中鼎門口聚集了幾十個人,準備拍大合照,「呵,是中鼎的人嗎?」我又開始喃喃自語,慢慢的很仔細一個一個人掃了過去,忽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阿?大牌?大牌,這兒呢?」我才剛過馬路,遠遠喊著大學長當年的綽號,像個鄉下婦女進城似的,邊大力搖手邊往人群跑著。

「你叫誰阿?那麼遠,你別認錯人了!」死黨拉了我一把。

不會錯的,絕對不會錯的,那說話的模樣不是他還有誰,「大牌!大牌!我、我、我,這兒呢!這兒呢!」

大學長沒看到我,跟著同事自顧自的邊聊天邊往裡頭走了,我手插著腰,氣喘噓噓站在噴水池面前咒罵起來,「死大牌、臭大牌,老扣扣,耳背、眼花。」

回辦公室後,查了中鼎的電話,半天才接到他手中,我一開口就是連珠砲,「你混去哪啦?半天不在坐位上。找美眉聊天去了厚?我告你老婆去。」

他格格笑了半天,還是二十年前的聲音,「厚,你怎麼還是那麼洽!我兒子都唸大學了,我老婆對你告狀內容沒興趣了啦,小朋友。」他也在第一時間辨識出我的聲音。

聽我敘述剛剛認親的場景,他說他真的沒聽到我在叫他,也沒看見有人對他招手,「不過,那麼遠,你怎麼認的出我勒?」

我得意笑了半天,好像回到初識他的花樣年華,對著電話耍起寶來,傻不拉幾的說:「因為你還是跟以前一樣帥啊!」

大學長之所以大,因為他大我好多屆,照理說我應該不可能認識他。偏偏他又是系籃球隊的,年年打冠軍,畢了業還得回來指導,誰當學會幹部誰都得好生伺候這支隊伍。可是我那幾屆學會會長都覺得這支籃球隊難纏,最後讓我去跟他們周旋。

我就這樣跟著這群學長練球,給他們買水喝,才發現他們都不難纏阿!個個有趣的不得了,本來是只有一個失戀,大家陪著他吃飯、聊天、看電影,後來變成大家都失戀。我就陪著這群失戀男子,東晃西晃,他們天天帶著我騎著摩拖車到處吃喝玩樂。印像最深的就是,早上在米高梅跳豆漿舞,晚上去林森北路「禚家餃子館」吃餃子,還有,看著侯孝賢的「戀戀風塵」,站在戲院門口交換《兵變》心得,每個人對我講一遍私家故事,再輪流打我的頭,打完之後決定再帶我去吃東西。

「靠,這麼肉麻噁心的話你也講的出口,跟以前一樣帥,你確定嗎?你看錯人了吧!難怪他心情好,你口蜜腹劍,他當然笑的跟一朵花似的。」

晚上,回家翻箱倒櫃找我的通訊錄,撥給另一個小學長,「喂、喂、喂,你有沒有學問阿,成語亂用,什麼口蜜腹劍!人家就真的他跟以前一樣帥,我沒騙你阿!不然,不然,你也跟以前一樣帥好了。」

「我、我、我可沒逼你這麼說阿!小妹妹。」

然後,我就想起我大學的死黨,她大三的時候移民去美國,我在美國唸書時還去亞特蘭大找過她,十多年前她回國拍婚紗,兄弟姐妹們還聚在一起吃飯。結果是,會遲到的依舊遲到,不認路的依舊找了半死才找到,還理直氣壯說我沒講清楚,害他跑遍敦化南路每個結婚場子。然後我們就在擁擠不堪的餐廳裡,數落起過往的酸甜苦辣,碎碎唸起每個人交女朋友都得來跟我拜碼頭的往事。大學長的真命天女,就是在我出國唸書前一天,非得帶來給我瞧一眼那位,神秘兮兮跟我說,「應該就是這個了。」

於是乎,一個挨著一個,舉杯互敬,深怕彼此聽不見,用最大的分貝喊一聲,「乾啊!」

我電話簿裡有三個死黨留的電話,自己家、媽媽家、姐姐家。結果兩個電話暫停使用,一個電話是外國人的電話答錄機。我在Google敲著她家的地址,還讓我找著了,是仲介公司準備賣房的廣告。我嘆了口氣,可能、真的、找不著了吧。

沒折,我查了亞特蘭大華人商會還有臺灣同鄉會之類的,給兩個會長分別寫了中英文email,形容一下她的家庭狀況,幾年去的美國,先在孟斐斯,後來才到亞特蘭大。我是她大學同學,非常著急要找他,感謝大家幫忙,看可不可以、有沒有辦法,能不能夠找到他。

信件一去無影無蹤,與我想像中一模一樣。嘆了幾天的氣,去北京八年,捨下的還真多。二個月後,虎年初,忘了是大年初二還是初三,打開我的伊媚兒,看到她的英文名字,一下子還沒反應過來,開了信,簡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天阿,竟然找到了。

感謝主、感謝阿拉、感謝佛祖,彼此update生活現況,約好今年暑假,飛到北京開同學會阿。

不過她也不太相信我說的,大學長瀟灑如昔的說法,要我,老老實實的說。

其實,其實我那天也沒看到正面,就是從身形與body language認出來的,至少身材沒變吧。至於臉,當然還是我青春年少的記憶啦!

逝去的歲月,總希望一股腦在伊媚兒中全部補齊,往事愈寫愈多,記憶也愈講愈鮮明。

朋友的字,是兩隻手握在一起的意思。你的手不見了嗎?趕快去找找,你想找就一定找的到。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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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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