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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明快處理死刑犯,我終於可以在學校勸誡學生莫行惡事
2016/05/11 04:18:01瀏覽275|回應0|推薦2

      鄭姓隨機殺人罪犯,昨日伏法。

      我心中並沒有復仇的愉快感覺,但是有如釋重負的輕鬆感。

      這一陣子,司法上出現許多荒謬的判決,花蓮蔡京京弒母案,有詐欺前科的主嫌曾智忠可以因為軍中曾被記功(軍隊的功大家心理應該有數吧...),以前讀書成績良好而免死,(審判理由與法官大名在這裡),好處是,叫學生多念點書,乖一點的話,可以逃過死刑,當然,說不出口的另一面是「原來好學生殺人會沒事」。曾文欽台南割喉案,法官的判決(很妙,2016一月的判決,5月已經連結失效,法官大名網路上查不出來,不敢承擔輿論壓力的意味濃厚)告訴大家,只要吸毒、家境不好就能隨機殺人而不死、龔重安北投4歲女童割頭案也判免死(這也很妙,合議庭法官的名字怎麼也查不到,好像不敢面對自己的判決?),等於告訴大家殺人前去找個精神科醫師說自己聽到幻聽就沒事了,這些台灣法官立下的榜樣,讓我在學生面前很難告訴他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真理,也很難面對、解釋教科書上所說「刑罰的功能在於預防犯罪」,因為這樣的判決,不啻鼓勵犯罪。

      1992年奧斯卡最佳影片殺無赦(unforgiven),片中的警長一開始的時候就做了不公平的裁決,導致後面的腥風血雨,造成11個人的死亡,雖是虛構故事,但也闡明了一個重要的道理:不公正的判決,往往導致更重大的犯罪事件

      給羅瑩雪法部部長大大的掌聲,「依法行政」在政治力,尤其是立法委員們的扭曲下,已經快變成笑柄了,願這次依法判決與處理,能成為未來的典範(雖然對未來4年,非常悲觀),法律不是裝飾品,更不該成為某些法官們尸位素餐的附生物,台灣加油,謝謝法務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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