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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19:28:35瀏覽3752|回應0|推薦35 | |
在倫敦住了快十六年,一直很想去參加一次Pride in London (倫敦驕傲遊行,也稱London Pride). 年輕沒有家累時,總覺得今年錯過明年再去就好,後來有了孩子,推著嬰兒車去市區人擠人不方便,又拖了幾年. 去年寫了這篇<彩虹旗和其他>後,我決定今年一定要帶孩子去親身體驗Pride的歡樂氣氛. 因為兒子還小,常常要人抱或揹著走路,另一半不想扛著二十公斤的小孩在倫敦市區人擠人,於是父子倆待在家,只有我和快八歲的女兒興匆匆的出門. 我們母女倆從Tottenham Court Road地鐵站出來,第一站是St. Giles教堂外的Family Area (家庭區). 我們領了彩虹旗和哨子,跟著許多家庭在草地上看變裝藝人說故事,旁邊圍繞著童軍和健身房主持的兒童活動,樂高的攤子外展示著Pride Parade的模型,裡面有樂高和著色紙筆,讓孩子們自由發揮. 現場不只是同性家庭,也有許多異性家庭闔家共襄盛舉. Pride的前身是為了紀念1969年在紐約市發生的Stonewall Riots(石牆暴動)而發起的Gay Pride Rally (同志驕傲集會),在1983年加入女同志,更名為Lesbian and Gay Pride (女與男同志驕傲),到了1996年,為了納入非主流性別/向者,又更名為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 Pride (女男同志,雙性戀和變性者驕傲). 從七零年代開始,經過不少組織變化與營運問題,現在的London Pride在2004年正式組成現在的型式,將LGBTQ (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and Queer/Questioning)族群都納入旗下,通稱LGBT+. 雖然Pride是LGBT+族群的慶祝活動,但是參與的人並不限於任何特定族群,只要是對LGBT+友善的人,都歡迎參加. 在倫敦這樣一個自由開放,多元族群的城市裡,Pride自然而然地成為一整個城市的大型派對. 走出家庭區,我們進入LGBTQ族群的大本營Soho(蘇活區),這裡大街小巷都擠滿人,人人臉上都堆滿笑容,氣氛非常的歡樂. 舞台上有Drag Queen(裝扮成女人的男性藝人,又稱變裝皇后)表演唱歌和脫口秀,台下也有變裝皇后們大聲唱和. 女兒興味十足的看著這些穿著華麗閃亮禮服,臉上畫著五顏六色濃妝,頭上頂著誇張假髮的”阿姨”們,拉拉我的手說,”媽媽妳看她們好漂亮.” “是啊,她們真的好漂亮,”我說,”她們是Drag Queen.” “什麼是Drag Queen?”女兒問. “Drag Queen是喜歡打扮成女生的男生,她們也許想當女生,也許覺得這樣的穿著打扮適合她們,也許覺得這樣讓她們很開心,所以她們以這樣的造型出現 – 就有點像妳想打扮成公主,或是神力女超人那樣. 妳看,她們打扮起來比媽媽還要有女人味耶!” 大概是感覺到我們母女倆讚賞的眼光,其中幾個變裝皇后對我們微笑打招呼,我們也笑著回應. 已經識字的女兒,一路上看到不少相關文宣,問我LGBT是什麼意思. “世界上大部分的男生喜歡女生,女生喜歡男生,所以男生和女生會談戀愛結婚,像爸爸和媽媽一樣. 但是有些女生喜歡女生,只想跟女生談戀愛,她們叫*L*esbian;有些男生喜歡男生,只想跟男生在一起,他們是*G*ay; B指的是Bisexual,就是他們男生女生都喜歡; T是Transgender,這是說有的人的身體是男生,但是他們覺得自己其實是女生,不想再生活在男生的身體裡,所以他們去動手術變成女生; 也有女生覺得自己應該是男生,所以去動手術變成男生的.” 女兒認真聽完點點頭: ”我喜歡當女生,我不想要變成男生.” “我也不想當男生.”我說. 說完母女相視一笑,這個話題很輕鬆的結束. 我並不特立獨行或思想開放,但是我相信只要用正確的態度,適齡的語言和合宜的比喻,許多敏感的話題,比如生命的由來,異性和同性戀,宗教信仰與種族歧視等等,都是可以和孩子談的. 無論在學校或經由其他管道,這些疑問和名詞遲早會出現在孩子的生活裡,我不能預知他們會在什麼樣的情境下首次接觸到這些議題,與其等那一天到來,我傾向先給他們正確的認知,避免錯誤的觀念. 當然在LGBT的領域裡,和其他的議題一樣,有很多複雜的層面,我並沒有那樣淵博的知識去回答所有的問題,也不覺得自己是這方面的教育權威,這只不過是我個人教育的原則 – 我沒有辦法看著孩子好奇的眼睛,而不談論這些重要的議題,即使這表示我必須隨時準備接招,以我能力所及為他們解答. 遇到不懂的事物,或是一時不知怎麼解釋,我會坦白告訴孩子我不知道,請他們給我一點時間研究或是想一想再回答. 我們在Soho看了表演,穿過中國城往特拉法加廣場走,一路上非常熱鬧,舉著彩虹旗的,男扮女裝的,特殊造型的,攜家帶眷的,和已經喝得微醺的人們,自由自在的在封路的街道上大搖大擺地走著,還有就地放起音樂開熱舞派對的人群. Pride遊行路線周遭,洋溢著倫敦市中心少見的快樂氛圍,每個人臉上都帶著笑容,每個人身上都散發著喜悅. 在倫敦這十幾年來,就算是運動賽事大勝,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這麼一致的集體狂喜,還是第一次見到. 倫敦是個自由之城,每個人都可以來這裡做自己. 我也是來到了這裡,才有勇氣蛻下厚厚的繭重新開始. 那個一度困住我的繭,和LGBT+族群背負的相比,根本不算什麼,但是承受過那樣窒息的重量,走過那條黑暗的巷道,我在某種程度上和他(她)們是聲息相通的. 儘管有了符合一般社會價值的家庭,我始終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優越之處,更不覺得有立場評斷那些走在不同路上的人. 這就是為什麼,我教導孩子認識這些主流教育鮮少提及的族群,我希望他們能夠了解人人生而不同,進而接納與尊重與己不同之人. 有人或許會質疑我這樣是”引導”孩子,”教育”他們成為LGBT+的一員. 事實上,我相信上天對每一個孩子自有安排,身為母親,我可以影響他們的性情,教導他們的言行,但是我無法改變天賜的靈魂 – 他們想當男人女人,想愛男人女人,或是二分法以外的其他可能,都不在我的掌握之中. 但是經由參加Pride,我告訴女兒的是,世上每一個人,只要不傷天害理,都有昂首闊步走在這個世界上的權利 – 男人,女人,異性戀,同性戀,男裝,女裝或是變裝,都可以驕傲的美麗著. 將來的她無論是什麼模樣,媽媽也永遠都會張開雙手擁抱她. 張國榮的歌”我”裡,有這麼一句歌詞:”我就是我/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這個世界從來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因為數不清的顏色才如此多姿多采. 如果我們都能在色譜上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如果色譜上的人們都能和平共處,人與人之間才會有繽紛的花火,而不是瀰漫的硝煙. Pride那天,我和女兒看到的就是那樣一幅美好的景象: 誰都可以牽著愛人的手,以自在的裝扮出現在眾人面前,路上每個人都帶著笑容,沒有排斥沒有恐懼也沒有仇恨. 回家的路上,我們談論著當天看到的人事物,意猶未盡的說下次要帶爸爸和弟弟一起來,就和參觀完公園或博物館之後沒有兩樣. 我很高興來英國這麼多年後,終於親眼見識了倫敦驕傲遊行,更高興我是牽著女兒的手,和她一起分享這個特別的經驗. 我知道她不會忘記她的第一次Pride,也不會忘記媽媽教她看見彩虹的美麗. **本文首刊於換日線網站,連結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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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