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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9 13:28:48瀏覽749|回應0|推薦21 | |
英國金融時報登了一篇‘VICIOUS DOGS' SET TO LOSE THEIR BITE,點出中國鐵道部擁有”鐵路司法權”,除此之外,還有”林務局”及”國營農場”也有”司法權”----實在是匪夷所思,這種公權力居然可以讓渡給企業!! 中國的內政制度看來是”錯綜複雜”,有很大的可改善空間!! *************** 作者: 英國《金融時報》吉密歐(Jamil Anderlini) 去年 他們在一天前就把曹大和綁了起來。事前,曹大和出現精神異常,大喊大叫,並試圖從行駛的列車上跳出窗外。 同行的旅客請求列車長及乘警把他放開,但遭到拒絕。期間,列車長和乘警來過三次,把曹大和束縛得更緊。 審理本案的是一家“鐵路法院”。 鐵路法院是中國“另一套”司法系統的組成部分。 該系統隸屬鐵道部管轄、並受已經部分私有化的鐵路局控制。 經過快速審理,法院裁定該列車長犯有過失殺人罪,判處兩年徒刑,緩期兩年執行——這意味著此人立即就可被釋放。此案涉及的乘警則未遭起訴,但曹大和的家屬經過漫長鬥爭後,獲得了24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事後,檢察官私下裏說,該列車長與自己是同僚,在鐵路系統工作了幾十年。“所以他根本不可能受到重判,”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中國沒有獨立的員警和司法,其主流司法系統從上到下充斥著腐敗、裙帶關係、無能以及政治干預。 而鐵路公檢法系統被認為更加黑暗,常被形容為鐵路系統的“惡犬”(“vicious dogs”)。 鐵路法院的法官往往是退休的列車長,沒有接受過法律培訓。 基層鐵路官員和國有鐵路公司的低層主管會對法院的判決橫加干預。 鐵路公檢法人員實際上受雇於這些國有鐵路公司。 這套公檢法系統包括58家鐵路法院和17家鐵路中級法院,共有逾7,000名法官、檢察官及其他法務人員,另有逾7萬名鐵路員警。 在列車上、鐵道及火車站附近發生,或涉及鐵路工廠、鐵路學校或國有鐵路各部門其他財產的案件或糾紛,多數可由鐵路員警調查、由鐵路法院審理。 鐵路法院是上世紀50年代中國共產主義初期階段的遺留產物。 當時中國從蘇聯輸入了許多司法和立法制度,包括鐵路司法系統。 這一與主流司法系統平行的系統,解決了在列車上發生的案件的司法權問題。 上世紀70年代末啟動市場改革之前,中國的司法系統實際上已經瓦解,沒有適當的法律,審判權歸於負責處理十年文化大革命所造成亂局的“革命”軍事法庭。 隨著中國經濟迅速增長,官僚體系也越來越複雜,新法律大量出臺,“法治”成為工作重點,以便適應中國經濟許多領域的市場化進程。 對鐵路法院及司法程式負有監督權的鐵路局目前仍屬國有,但性質上已是企業。 法院人員和員警實質上是這些鐵路局及企業的雇員,但在直接涉及他們自身的刑事和商業案件中,他們卻有權進行審判。 “這種現象很可怕,”代曹大和家屬討公道並索賠的張凱律師表示,“法律中有條原則,即自己不能審自己。但現行體制完全扭曲。” 近年來,眾多中國法律專家及官員一直在遊說,力主鐵路公檢法部門應併入主流司法系統。 如今持有這種主張的人越來越多。 在多年來飽受詬病後,2007年鐵路法院終於同意提高它可判處的、對列車上死亡人員家屬的賠償數額,從300元人民幣(合44美元)提高到不超過15萬元人民幣(合2.2萬美元)。 批評人士指出,法院之所以遲遲不願提高賠償數額,是因為鐵道部命令它們控制成本。 “地方鐵路局不再是行政單位,而是營利企業,具有公司管理結構。 一家公司怎麼能自設司法系統、審判涉及自身的案件?”政協委員、律師馬增悅表示。他一直在呼籲廢除鐵路法院系統。 儘管鐵道部和鐵路局大力反對,但巨大的政治壓力已開始起作用。 9月,全國7萬名鐵路員警要參加考試,通過後才能取得擔任公安民警的資格。(I.E. 證照制度---學歷證照及職業證照。 有相關的學歷證照才能報考職業證照。 有了職業證照才能執業!! 這是WTO服務業國民待遇的基礎,雖然,推動困難重重,但證照制度逐步成為國際的趨勢!!) 高層鐵路官員如今承認,把鐵路法院及檢察院納入主流司法系統是大勢所趨,儘管時間表尚未設定。 中國司法改革的下一個挑戰,將是整合另一個規模較小但更為陳舊的獨立司法系統,該系統由國家林業局和國營農場掌控。
譯者/岱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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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