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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原始》都150年了,你懂演化了嗎?(下)
2009/05/04 01:55:21瀏覽971|回應1|推薦6

弄清楚天擇之後,「適應(adaptation)」的意義就容易理解了。一句話,適應就是天擇的結果。都已經通過長時間天擇的篩選了,還能不適應嗎?不適應的特徵早就被淘汰掉了。所以如果我們說這個生物身上有某個特徵具有適應上的意義,那麼它一定是歷經過天擇的千錘百煉的過程而被保留下來的。比方說眼睛,它對生物有適應環境上的意義,是確保生存的一項利器,那它一定經過天擇。上一篇有講過,天擇之前要先有變異,也就是族群中有各種不同特徵的個體。可以想像當初(不知多久之前的事了)有些個體是沒有眼睛的,或者有些個體有眼睛但是功能不彰,相較之下,視力發達的個體具有較大的生存可能性,那些視覺不發達的個體便逐漸淘汰了。這個有良好視力的個體就是生存的適者,而眼睛這個構造對牠適應環境有很大的幫助,它就是具有適應性的特徵。

解釋完演化、天擇、適應三個重大專有名詞之後,接著剖析一下大家容易有的一些觀念上的偏差。

偏差一,因為教科書把天擇寫得很詳盡,詳盡到很多人以為天擇就是演化,演化就是天擇,兩個不同的東西就這樣水乳交融,相濡以沫,膠漆相投,血肉模糊了(嘿嘿,濫用成語我可是一流的)。但是有專心看前兩篇並細心思考的同學就知道這兩個名詞根本是不一樣的東西。演化是生物隨時間變化,天擇則是自然界會淘汰一些不適應的個體,根本不是同一層面的東西。天擇可說是演化的一項機制,是造成演化的眾多機制之一。演化,生物會演變、變化,怎麼變?往哪個方向變?應該要變高變矮變大還是變小?為什麼要這樣變?天擇是其中一個解釋,一項可能的原因。比方說某地的老鼠演化的趨勢是體型逐漸變小了,經過研究可能可以找出它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體型小的個體便於鑽進洞裡躲避天敵,因此天擇的結果是體型小的個體比較能適應環境而存活下來,這個例子說明了天擇只是演化的一項解釋。當然這只是隨便舉個極為簡化的例子,自然的種種現象總是高度複雜的,生物的演變常受到許多不同因素的影響,有些明顯容易覺察,有些則隱晦不彰。

偏差二,有些人很容易以為生物身上的各項特徵都是天擇而來的,每一項特徵都能找到它適應上的意義,也就是任何特徵都用適應去解釋它,我們身上的種種,無一不適應,這種偏差稱作「泛適應論」。這很像伏爾泰的諷刺小說《戇第德》(Candide)裡戇第德的老師的潘格羅斯(Pangloss)的哲學觀念,認為「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成為他們目前狀況以外的其他事物,因為每件東西都是為一個目的而造的,進一步而言,也就是為最好的目的而造的。很明顯的:我們的鼻子天生是為了戴眼鏡的,所以,我們就有了眼鏡。;腿天生是為了穿褲子用的,所以,我們才穿了褲子;石頭天生是為了雕刻和蓋房子用的,......所有的豬天生都是為了被人吃掉,所以我們才會整年都吃豬肉,……所有事都是為了最好的目的而設的。……」,泛適應論就很像這樣的一種荒謬觀念,因此有人又將泛適應論稱為潘格羅斯的謬論。天擇並不是演化唯一的機制,因此生物身上的各項特徵不一定經歷過天擇,不一定有適應的「目的」。比方說,血液的顏色,我們的血液是紅色的,那是因為它裡面含有血紅素,血紅素是紅色的。血液有血紅素這是有明顯的適應意義,這毋庸置疑,它可以幫我們將呼吸而來的氧氣帶到全身各處,供細胞們使用,少了血紅素我們必死無疑。但是血紅素是紅色的這就沒有什麼適應意義了,血紅素總會有個顏色吧,它只是剛好是紅色的,不必過度解釋,硬拗出它有什麼適應環境幫助生存的意義,否則就像潘格羅斯那樣可笑了。因此,生物身上的種種特徵並不一定都是經過天擇存留下來的,它可能對生存沒多少影響力,沒經過天擇,跟適應無關,只是剛好長成那樣罷了。

偏差三,「物競天擇,優勝劣敗」,講到天擇,大家腦海中很容易浮現這兩句話。於是衍生出這種觀念:生物有高低等之別,而人自然也就有優劣之分。這個偏差殺傷力很大,在二十世紀造成至少數百萬人喪命。我指的是納粹,當然二十世紀令人髮指的暴行還很多,當然有些也可以歸咎於這個偏差觀念,但我對歷史了解不多,不敢妄言,只取納粹德國作我批判的炮灰。他們認為人既有優劣之分,那麼加速羣體中劣等個體的淘汰,其實是有利於人類整體的,可以使人類這個群體越來越優秀。基於這個「良善」的出發點,引發了種族淨化、種族清洗的各項行動,試圖把他們認為的劣等人、劣等民族主動淘汰掉。類似的事件,在世界許多地方上演,有些廣為人知如納粹,有些則湮滅沉埋於歷史中,彷彿從來沒發生過。但是它們的背後都有這或可稱為「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死靈飄蕩著。撫觸這些歷史,實在很難讓人相信造成這些悲劇的原因僅僅是:一念之差。這個觀念看起來很合理呀!到底錯在哪裡?為了避免再發生這樣的事,我們有責任釐清它。優勝劣敗的決定權不在人,而在天,在大自然,在生物生存的環境。生物只能去適應環境,無法適應的個體難免被淘汰的命運,而那無法為主人帶來福祉的基因以及它所控制的身體特徵也就傳不到下一代了。問題是,環境會變。環境變了,原本好的特徵還是好的嗎?還能幫助你適應環境嗎?不一定了。也就是說,沒有絕對的好的特徵,也沒有絕對壞的特徵,是好是壞由多變的環境來判定。所以生物不是愈演變愈好,不是愈來愈「進化」,人也不是愈演化愈優秀,而只是隨著環境變化而變化,只是「演化」,不是「進化」。生物無高等低等之分,能生存下來就是優秀的,不管是細菌、野花,還是猶太人。即使恐龍那麼厲害,絕種了就什麼都不是。對岸大陸把evolution這個字翻譯作「進化」,我覺得是非常不恰當的,它暗示了生物的演變是越來越進步的,這裡頭包含了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危險因子,因此我堅持那是錯譯,evolution這個字裡根本不包含那種意思,應該正名為「演化」才對。

另外再補充一點我的聯想,我認為以「天擇」這個辭彙來表達達爾文這個理論,其用字也還受著一點宗教思維的影響。新教教義認為,某些人是上帝的選民,在末日審判到來之時,可升上天界,永享平安喜樂,其他人則將慘遭焚戮;而達爾文的天擇說則認為,在生存競爭當中,某些個體能通過大自然的揀擇(selection),生存下來,有些則被大自然淘汰,下場是死亡,毀滅。 基督教是說上帝揀選,達爾文則說大自然選擇。如果天擇理論是我們中國人想出來的,大概就不會這樣命名了,聽起來怪彆扭的。我們應該會叫個什麼「自然淘汰」之類的名詞。這些不同的名字代表著背後思維的著重點不一樣。

最後,依照慣例,要引用一句名人的話作為感性的結尾,這樣看起來比較帥氣。演化學發展史上重要的學者Theodosius Dobzhansky曾經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Nothing in biology makes sense except in the light of evolution.」,翻譯成中文是:「除非在演化學的光芒照耀下,否則生物學裡沒有任何東西是有意義的」。這句話包含雙重否定,聽起來拗口,我們把它負負得正一下:「生物學必須以演化作為基本前提才具有意義」,所以顯然演化學是生物學(現在國內各大學都把它改叫生命科學了)裡最重要最基礎的部分,談有關生物的主題,舉凡生態、遺傳、細胞、組織、分類、生理、醫學、流行病等等,都不能沒有演化觀念。不知道是我的精神狀態異於常人還是怎樣,每次我看到這句名言,腦海中就會浮現出一幅擬人化的畫面:演化學端坐在崇高的王座上,渾身散發金光,生物學裡的各個A咖像是生理學、遺傳學、生態學等等,一個個拜倒在地,口中山呼:「微演化,吾其披髮左衽矣!」、「微演化,吾其披髮左衽矣!」、「微演化,吾其披髮左衽矣!」、「微演化,吾其......」、「微演化............

  那麼,就讓我們在這喧鬧聲中結束吧。(呼!終於在2009年結束之前寫完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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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kov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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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2010/01/06 01:20

我這篇文章只是提出演化理論中最最基本的觀念,若想更深入了理演化,可以看這篇文章:http://case.ntu.edu.tw/blog/?p=578#more-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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