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小孩跑得真快。看起來顯得年輕。嚴重得多。快樂得不得了。} 近現代漢語白話文裡的“(輕聲)得”字有三個用法,在第一個用法裡它的前面是動作動詞(如跑),後面是被用為副詞的形容詞(如快),在第二個用法裡它的前面是狀態動詞(如顯),後面是描繪這個狀態的形容詞(如年輕),而在第三個用法裡它的前面是形容詞(如嚴重),後面是被用為副詞的形容詞(如多)。這是【動詞的後位修飾】的情況以及【形容詞的後位修飾】的情況,而這個“(輕聲)得”字顯然是一個非用不可(不用的話整個短語或句子就不通)的附加(additional)或附屬(subsidiary)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面的詞尾。它應該存在的時候絕不可少(『略顯年輕』有文言味),它不該出現的時候絕不能出現,把它抽出於短語或句子之外它就沒有意義。在白話文古典章回小說裡不存在“(輕聲)得”字,統統是“的”。但是我們今天如果承認“(輕聲)得”字的用法的意義和價值,那麼“(輕聲)得”字就無可取代,而且拿“的”字來替換是不能允許的。
{風輕柔地吹。在我們今天無例外地用“快”字的場合。} 近現代漢語白話文裡的“(輕聲)地”字用法很單純,它的前面是被用為副詞的(形容)詞,後面是動詞,這是【動詞的前位修飾】的情況。就修飾動詞而言,“(輕聲)地”字的情況恰與“(輕聲)得”字相反。在這裡面“作怪”的衹是詞序,而這個因詞序而生的問題在英語(例)裡根本不存在 -- 『This boy runs quickly.』『Winds blow tenderly.』。漢語白話文裡的“(輕聲)地”字是一個並不是非用不可的“副詞詞尾”(『風輕輕吹,船慢慢搖。』一樣是個可以接受的白話句)。這個用法大致從民初白話文運動時期開始流行,在翻譯歐西書籍文件的時候顯得非常合適,同時存在的競爭者還有“(輕聲)底”字,然而那時在同樣的句子裡洋文底子欠佳的人還是用“(輕聲)的”字。
{快樂的旅程。中國的文化。} 在扣除了前面講過的“(輕聲)得”字的情況之後,傳統漢語白話文裡的“(輕聲)的”字有兩種用法,其一是用以顯示或指明它前面的那個詞“是”形容詞或者“被用為”形容詞,另一是置於兩個名詞或代名詞之間藉以顯示或指明前者與後者之間的所有(擁有)關係(前者擁有後者)。現代閩南語也如此,但是我們聽到的是一個e音,這個e音是“(輕聲)的”這個“詞尾”的中古音de脫失了聲母d之後的殘存音。在文言文裡,多義詞“之”的許多使用情況中有兩個就是白話文裡“(輕聲)的”字的這兩個用法。實質上說,漢語白話文裡的“(輕聲)的”字使它前面的詞在短語中或句中“出現為”形容詞,而它本身是一個並不是非用不可的詞尾。民初白話文運動時期頗有一些文人在我們今天無例外地用“(輕聲)的”字的場合用“(輕聲)底”字,這個用法在漢語史上找不到根,而且是個完全沒有必要的創新。
不管是在大陸還是在臺灣,拿『他動過拉皮整容手術之後看起來顯的年輕多了』這句話給上過大學的人改錯,95%的人會把“顯的”改正成“顯得”,這足以顯示“(輕聲)得”字在用法上不同於“(輕聲)的”字。『無例外的遵守規則』與『無例外地遵守規則』被像樣的翻譯者譯成外文之後是不同的,這可以顯示使用“(輕聲)地”字的必要性。不過“(輕聲)地”字在某些情況下寫成“(輕聲)的”字並不怎麼影響閱讀理解,比方在『可見他們對他們的研究成果是多麼的重視』這句話,而且“多麼的”這個措辭幾乎有慣用語的地位,對這些情況是網開一面還是一以貫之?我不拿主意。
在臨場使用時分辨這三個字其實很容易,因為“(輕聲)的”字的性質衹要有“第一個月”英語語法學習的根基就能完全掌握了,絕不會出錯,而“(輕聲)地”字的用法很單純,無非【動詞的前位修飾】而已,其他所有的有疑之處一概是“(輕聲)得”字,這樣的結果就是百分之百不犯錯 -- 夠容易罷?! ^_^
以上所說的都是我根據我半輩子以來實際閱讀一般書報文字的經驗所作的歸納,並非來自吸收有關的教科書、學術論文、或當行學者之見。如果拿語言學的基本概念基本術語來套,近現代漢語白話文裡的“(輕聲)得”字、“(輕聲)地”字、和“(輕聲)的”字都是“附著詞素(bound morpheme)”。
這些都是近現代漢語普通話書面語的問題,然而所涉及的基礎知識在近現代漢語語法(grammar)。人民共和國的漢語教育重視語法,同時期的中華民國的國語課程裡則無語法教育可言,結果是:臺灣的大學生和記者在該用“(輕聲)地”字的場合大概九成以上用“(輕聲)的”字,在該用“(輕聲)得”字的場合大概七成以上用“(輕聲)的”字,而大陸的大學生和記者在該用“(輕聲)地”字的場合正確率在九成以上,在該用“(輕聲)得”字的場合正確率大約是七成(來自臺灣和海外華人語文習慣的壞影響顯然與有功焉)。
臺灣的大學生和記者筆下出現“病句”(極蹩腳甚或不通的句子,包括濫用標點符號的情況)的情況比大陸嚴重得多,我認為最重要的原因在大陸重視漢語語法教育而臺灣不重視,而臺灣的書面漢語語文文化在“(輕聲)得”、“(輕聲)地”、“(輕聲)的”這三個字的使用上的糟糕表現無疑是臺灣的漢語語文教育落後的表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