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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8] 洪仲丘案與二二八的相似之處
2014/03/08 00:25:50瀏覽572|回應9|推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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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8 00:08:16

洪仲丘案與二二八的相似之處如下:

有人死了,政府有錯,然後~~~

一、一批假白癡鼓動一批真白癡向政府要求真相,要求嚴懲。

二、假白癡早已從上帝那裡得到真相了,所以真白癡永遠不滿意早已跪在地上的政府。

三、那一批假白癡不停地向世人宣說事情的真相,不過總是拿不出像樣的證據來。

四、事實的全貌早已大致調查清楚,不過那一批真白癡永遠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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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532743.shtml
洪案律師聲明 不滿輕判求上訴
【2014/03/07 中央社】【中央社╱台中7日電】 2014.03.07 11:15 pm

陸軍下士洪仲丘遭體罰致死案,桃園地院今天判決後,洪案律師團發出聲明稿表示,判決結果輕微,將請公訴人上訴高等法院。

聲明中首先指出,肯定桃園地方法院判決542旅6人應負違法處罰及濫權拘禁應負的共犯責任。

聲明中表示,洪仲丘因受非法拘禁而死亡的部分,原先的軍檢起訴書將致死的部分切割,只269旅禁閉室基層人員過失致死的刑責,卻隻字不提542旅的長官們是否要為洪仲丘死亡一事負責。

「好比黑幫圍事後總會叫聽命的小弟出面頂罪」,而真正發號施令的老大依舊逍遙法外。

聲明稿指出,部隊應當視為一個整體,其中的主事者,作為整體的實質掌控者,才是本案最應該被追究的源頭,律師團很遺憾,院、檢仍然沒有警醒到在這個司法層次上的重要角色。

律師團在聲明中說,軍檢偵查的過程中,被告的軍官受到軍檢禮遇,而大多數的基層士兵被告卻連1位辯護律師都沒有,更別提軍檢起訴後,律師向軍事法院聲請閱卷竟頻頻受阻。

而聲明中亦表示,洪案移到一般法院審理後,檢方仍未就542旅是否要為洪仲丘之死負責的可能性追加起訴,法院亦未曾曉諭是否應追加起訴或變更適用法條。

更奇怪的是,受長官指示刻意加速流程並且違法辦理洪仲丘禁閉案的承辦人石永源明明是串聯共犯的關鍵人員,卻也沒有被追加列為被告。

對於第一審的審理結果,律師團在聲明中指出,院檢僅僅是試圖維持或鞏固軍檢起訴時所設定的劇本而已,律師團對於判決結果並不滿意,也認為公訴檢察官作為社會公益的代理人,並沒有積極善盡追訴究責的義務、迴避了公民們與被害人家屬想要知道的真相。

「542旅到底出了什麼事?這些被告中誰應該並且如何為仲丘之死負責?」。聲明中表示,公訴檢察官起訴法條與社會期待之落差,最後導致判決結果輕微,因此希望能上訴到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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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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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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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一家庭戶長洪慈庸】這一家子邪,滿腦子滿心衹有自己。衹能說~~~ 好一個無賴婆!
2014/03/09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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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9 09:13:36

「推動的是改革」 洪慈庸:繼續上訴

----- 這個標題諷刺到極點,這兩件事沒有什麼相干,真是鬼扯~~~ ^@@^

衹能說~~~ 好一個無賴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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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9 09:25:45

硬要賭,一切都依她了,開了寶卻不服輸,十足江湖爛腳一枚~~~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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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9 09:30:17

這一家子邪,滿腦子滿心衹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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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534122.shtml
「推動的是改革」 洪慈庸:繼續上訴  
【聯合晚報╱記者余采瀅/台中報導】 2014.03.08 06:49 pm

洪仲丘案桃園地院昨天下午宣判,18名被告被判6至8個月,洪家不滿。姐姐洪慈庸今天說,她們推動的是一個改革,會繼續上訴,不會放棄。

洪慈庸表示,誰要為過錯負責?為人命負責?審判長宣判時,洪家人與律師團全很傻眼。案子從軍審法移到司法審,洪家樂觀其成,但質疑共犯結構被切割,每人的罪刑輕輕被分擔。

洪慈庸說,這樣的刑度在大家意料之外,因洪家認為仲丘的死因與起訴書裡的罪名不符,542旅把仲丘送進悔過室,是蓄意傷害仲丘,不能以妨礙自由去負責,可能法院沒有認知這點,或可能不認同這點。

洪慈庸表示,肯定三位法官的努力,審判長是最瞭解案情的,洪家沒否定法院的付出,但洪家與法院認知上有出入。

洪慈庸說,不希望用外界的力量改變判決,雖宣判結果讓人失落,她們推動的是一個改革,會繼續上訴,不會放棄,再接再厲。昨天已整理情緒,下周去掃墓,跟洪仲丘說判決結果,希望他保佑事情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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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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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貼了一些新聞及評論
2014/03/09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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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51173/506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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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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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責的是【平庸之惡】,沒有一個人敢扛這塊鍍金的招牌嗎?
2014/03/09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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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8 08:02:23

所謂的“法界人士” vs. 歐陽良盈+鄭國樑+顏彙燕+楊德宜
所謂的“法界人士” vs. 全臺灣的法界人士

四個記者打了幾通電話,就打造出一隻儼然代表全臺灣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學教授的“法界人士”。

請問這四位小朋友 ----- 沒有一個案外的“法界人士”敢亮名號嗎?

指責的是【平庸之惡】,沒有一個人敢扛這塊鍍金的招牌嗎?

真是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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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533677.shtml
法界:切割判罪 沿襲軍審思維
【2014/03/08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鄭國樑、顏彙燕、楊德宜/連線報導】 2014.03.08 03:10 am

洪案引發輕判爭議,法界認為判決將洪案從「集體霸凌」切割成十八份罪責分攤,是默許涉案人「平庸之惡」,沿襲了軍審思維。

法界人士指出,十八名被告心態,如同思想家漢娜‧鄂蘭提出的經典概念「平庸之惡」,以「長官命令」之名罔顧良知霸凌,事後再推託成「依法行事」,這種「權力暴力」,不只用來命令洪仲丘操練致死,也是他們一層一層間「不敢忤逆」的罪惡。

洪案律師邱顯智說,洪案「起步太晚、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桃園地院不把洪案視為集體霸凌,卻將每名被告的責任切割,十八名共犯對犯罪行為各「貢獻」一點,十八人加起來才判六、七年,到最後變得好像沒有人應該要負責。

法界人士指出,洪案關鍵八十分鐘監視器畫面故障,成為涉案人屏障,這也可以解釋為何授意關禁閉的最高層、旅長沈威志僅判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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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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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聖人與洪女神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2014/03/08 17:19
柯 P 最新語錄是...核能議題「不要講屁話」

所以柯 P 在核能或核安立場上的「非屁話」是什麼?讓我們大家都別忘了柯 P 的最新語錄是...「你看我還有什麼缺點」(今天【聯合報╱黑白集】)。

柯 P 已經封聖,再進一步即可像洪家大姐般封神。洪大姐早柯 P 八個月已然被封為臺灣第一女神,柯 P 想封神須得加把勁,人家可是「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來的,可別小鼻小眼地「神比神氣死神」。

柯 P 想封神不妨就廢核四發表「廢了以後怎辦」的高見,光批人家講「屁話」是不夠的。「屁話」說只夠封聖,不夠封神。人家洪女神已經放下身段前來挺你柯聖人了,還不快加把勁聖而神之榮登封神榜,怎麼對得起洪女神?
SCFtw2(SCFtw2) 於 2014-03-08 19:4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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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533608.shtml
你看我還有什麼缺點
【2014/03/08 聯合報】【聯合報╱黑白集】 2014.03.08 04:41 am

說這話的不是別人,正是自稱「瘋子」的柯文哲。他接受媒體專訪時,承認「溝通」是自己的弱項,他現在最要改進的就是跟「凡人」溝通,「其他缺點都改進得差不多了」。他自信滿滿地反問:你看我還有什麼缺點?

當然,柯文哲也承認「不懂經濟」是自己的弱點,因為這輩子「沒摸過錢」。但他立即強調這沒什麼大不了,當老闆不必什麼都會,只要找到懂經濟的夥計就行了。他還補上一句:「什麼都會,是騙人的。」真是至理名言。

從坐上轎子至今,柯文哲顯然已歷經一波社會化蛻變,原來的「白袍素人」,似漸鍍上了「政治金身」,顯得百毒不侵。也因此,承認自己的弱點時,絲毫無需覺得心虛;說到自己近乎零缺點時,一派怡然自得;提到比較不容易溝通的對象,直指腦容量有限的「凡人」。柯P的自信自滿,儼然已是金剛不壞之身。

對一般民眾而言,柯文哲的魅力,是因為他擁有政壇人物少見的犀利和麻辣。但近一點看,柯P百無禁忌的脫軌趣味,其實有很大因素是因為他天真無度的自信。柯文哲形容自己是「土龍國」的人,要對抗「天龍國」的人;其實他的人生一帆風順,在急診室裡始終擁有最高權威,那地方應是天龍國裡的天龍國。

例如談到對手,柯文哲脫口而出,「連勝文太好打了」,因為連是個「有教養的小孩」;他比較擔心的反而是丁守中,因為丁軟綿綿,打他沒有著力點。他也不失仁慈地提醒:我的對手要小心,對付柯文哲很麻煩,因為你的對手是「瘋子」。

這句警語,不僅適用連勝文或丁守中,對領教了數月柯氏神功的民進黨,也同樣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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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4-03-08 19:5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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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這是在裝瘋賣傻,這是先期選戰策略,順性而成,一旦內部評估其效果已達害過於利他就會改,但這個策略的反作用力在他改用別的策略之後一定會發酵,讓他完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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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4-03-08 20:05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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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小看了臺北市民的教育程度和應世智能,他會栽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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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4-03-10 22:43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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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mybook678/11458017
柯文哲的「台灣共和國」大夢
2014/03/02 15:58
【文/路仁教授】

{前略}
也許是洪仲丘事件的某天。「洪仲丘就是被整死的,」柯文哲以名醫資格作證,洪慈庸眼睛一亮。「像一群人對著一隻狗打,狗兒已在哭嚎卻沒有人制止,」柯文哲建議洪母永遠別知黑畫面發生何事,以未知恐懼讓洪母眼睛一亮、寫滿恨意。「洪仲丘至少被灌了8.4公斤的水,」柯文哲背書網友質疑,網民眼睛全亮、怒氣環台。

終於,桃園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其它監視器錄到洪仲丘睡覺,所謂黑畫面凌虐是子虛烏有。但當時點怒火是如此快樂,看見二十萬人在台下吶喊是如此高亢,「逃到阿里山也要把真相找出來,」柯文哲在晚會將矛頭對準馬英九,台下響起瘋狂掌聲。剎那間,他從痛罵國防部長「矯情」階級,躍升到對抗總統的階級。

那是權力滋味,沒嚐過不懂。毛澤東在天安門樓上,看成千上萬紅衛兵吶喊時嚐過,嚐過那違背良知聲、引發人民瘋狂的集權滋味。洪仲丘晚會後,「鐵桿獨綠」柯文哲到對岸,焦急地跑到延安,瘋狂地照相,取下一景一物。
{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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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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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人院再大也不會沒堵牆
2014/03/08 15:38
軍審改司法是洪家大力推出來的,功不可沒,可別現在又跳出來咆哮。

假使中華民國司法今天就洪案依群眾訴求論罪、依民粹鼓噪論罪、依洪家大姊人氣指標論罪、依媒體惟恐天下不亂心態論罪、依 1985 XX 聯盟不實指控論罪,依聯網一括氣憤填膺的無腦版主的噴血文章論罪,什麼都依就是不依事證論罪,那麼我就說「司法已死」,不知大家看法如何?

我剛才 Google 了一下發現,我國的基本大法是「六法全書」,六法全書含: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民法、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中華民國行政法。

其中沒有任何一部叫「洪家大姐法」、「媒體裁判法」、「輿論訴求法」、「1985 XX 聯盟宣言法」、「民粹決斷法」、或「公共民意法」。

我覺得後面這六法有其時代意義,學者專家應該團結起來研擬「新六法全書」以取代老舊的原六法全書,讓我國法治更上層樓,以告慰洪仲丘在天之靈。

臺灣的問題正在網上胡謅為文的作者很多,他們沒有理性,發言、行事全憑自己想像、意念,不知何謂事理。我敢跟任何人打賭,你如果向這種人就洪案中諸名涉案者一一詢問各該判多少年,他們一個也答不出來。

當然他們希望最好全判死刑,但即便是他們也知道這樣不對。這種人不知道什麼叫「對」—— 他們只懂得一味指責別人說:「你們都錯了」!25 萬人都說豬會飛,豬就飛起來了嗎?洪慈庸號召力超強大,所以我國司法就得為她服務了嗎?判決書一定有解釋為何如此判決的法理,八個月來我到現在還沒聽到 25 萬人中的任何一人講出一個「理」。 別說 25 萬人,如果全台灣 2300 萬人無一講得出一個理,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理,是合理的理,我也不會和這 2300 萬人站在一起。

胡天胡地也不能沒個底,人不制裁老天也不會放過。
SCFtw2(SCFtw2) 於 2014-03-08 19:3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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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lassic-blog.udn.com/GolfNut/11410394?raid=6233583#rep6233583
人家有糞青我們有糞
回應文章:GolfNut 的部落格》文章創作》從臺北看臺灣
發表時間:2014/03/05 21:26

民主的好處在哪裡?我現在愈來愈開不了口了~~~ ^@@^

漢人素質太低,搞民主一定會變成民王,差別是變成一個王還是變成全民皆王~~~ 然後這個國家就亡了~~~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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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Man - 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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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8 08:05

廢除司法,以後都全民公審!

SCFtw2(SCFtw2) 於 2014-03-08 08:22 回覆:
^@@^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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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家子這樣不叫無賴,怎麼樣才叫無賴? ^@@^
2014/03/08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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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7 19:12:15

不爽軍法院,搞倒了軍法院,一般法院判得輕,又不爽,這一家子真他X的不要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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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7 19:15:23

這一家子這樣不叫無恥,怎麼樣才叫無恥? ^@@^
這一家子這樣不叫無賴,怎麼樣才叫無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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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7 19:22:24

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一家人的道德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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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532602.shtml
洪姊聆判落淚 家屬不滿比倒讚
【2014/03/07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林家琛╱即時報導】 2014.03.07 06: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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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4-03-08 01:2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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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532602.shtml
洪姊聆判落淚 家屬不滿比倒讚
【2014/03/07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林家琛╱即時報導】 2014.03.07 06:36 pm 
 
洪仲丘案宣判後,洪仲丘的舅舅等家屬及支持者不能接受判決結果。洪仲丘姊姊落淚;洪的舅舅等人接受訪問時,與支持者一起比出大拇指朝下的手勢,表達不滿。

【中央社/台北7日電】

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今天下午聽完洪案宣判後,不滿被告最多僅被判刑8個月,顫抖倒比大拇指,罵司法黑暗。

胡世和先是感謝所有網友和媒體的關心,但對判決結果表示「離民意非常遠,也離家屬想要的非常遠,沒辦法接受」,胡世和認為,被告並沒有接受到應有的處罰,洪家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

胡世和表示,如果軍中人權沒辦法伸張,那台灣的人權更是無法伸張,胡世和接著以大拇指顫抖地比著「倒讚」手勢,表達家屬內心的不滿;他說,這是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一條人命最多判8個月,實在無法讓家屬接受。

洪仲丘的父親表示,這是否代表軍人以後可以在部隊中為所欲為,毫無軍法與國法。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表示,令人失望與不滿,家人將決定考慮上訴。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洪仲丘案宣判,最重八個月,家屬氣憤說「無法接受」,洪母眼眶含淚說「不符家屬期待」,洪父和洪姐說「不符社會期待」,將和律師團商議提起上訴。

桃園地檢署對判決暫不表態,將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洪案宣判 桃園法院:尊重各界看法

洪案今天宣判,家屬認判太輕,支持者罵「司法死了」。而當初合議庭羈押何江中、徐信正和范佐憲時,支持者盛讚「司法有夠勇、司法贏軍法」。對於外界批評,桃園法院不做評論,表示尊重各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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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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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慘敗,我很高興~~~ ^@@@@@^
2014/03/08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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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7 16:54:11

刁民慘敗,我很高興~~~ ^@@@@@^

口罩公主應該脫下口罩哭給大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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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7 17:22:16

前面有人說的對,旅長應該判五年,旅上養出一個肥兵,為國家提高打敗仗的機會,其罪甚大,瀆職罪,判他五年,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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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03-07 19:03:00

軍隊固然有錯,不過洪家不知自省衹知責人到這個地步也實在少見,真是刁兵頑民,敗國有餘!

那個什麼白衫軍,自私自利自欺欺人不是真呆就是裝呆,真是一群亡國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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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532525.shtml
洪仲丘案一審宣判 徐信正判8個月最重
【2014/03/07 聯合新聞網】【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4.03.07 04: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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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4-03-08 00:5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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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532525.shtml
洪仲丘案一審宣判 徐信正判8個月最重
【2014/03/07 聯合新聞網】【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4.03.07 04:47 pm

洪仲丘案今(7日)下午4點一審宣判,原本被起訴的18人皆獲得輕判。

原本被控凌虐部屬致死罪,被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的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一審宣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前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等6人,原本被控涉犯「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一審宣判僅徐信正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其餘5人皆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

禁閉室室長蕭志明、副室長羅濟元、禁閉士管理士宋浩群、李念祖、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黃聖筌、張豐政及侯孟南等10人,涉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一審宣判羅濟元、陳嘉祥、黃冠鈞、黃聖筌等5人五個月有期徒刑,蕭志明、宋浩群、侯孟南、李侑政、張豐政等5人無罪。

269旅憲兵官郭毓龍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一審宣判判處拘役30日,並判刑三個月有期徒刑。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洪仲丘案今天下午桃園地院宣判,

542旅6人,依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職權妨害自由罪,判刑如下:

旅長沈威志判處6月。

副旅長何江忠判處6月。

連長徐信正判處8月。

副連長劉延俊判處6月。

士官長陳以人判處6月。

上士范佐憲判處6月。

269旅:

憲兵官郭毓龍違反職權妨害自由罪,判處拘役30日,並判刑3月。

管理士陳毅勳違反凌虐致死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

管理士李念祖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

室長蕭志明無罪、副室長宋浩群無罪、副室長羅濟元5月,管理士陳嘉祥5月、侯孟南無罪、黃冠鈞5月、黃聖筌5月、李侑政無罪、張豐政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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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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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有個白癡開口了,我回之如下~~~
2014/03/08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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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一群白衣假白癡帶著一群白衣真白癡唱歌?!算了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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