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在台的歷次整改
總統蔡英文(2022年12月2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義務役役期自2024年恢復一年制,規劃將在2024年正式上路,民國94年次(2005年生)以後出生役男役期將延長為一年。二兵月薪也將調整為新台幣2萬6307元,並強調"未來的新兵訓練會"操得非常兇!"
未來的入伍訓練亦將精進至8周、380小時,新增合理冒險、戰場抗壓、健康管理、運動科學概論、戰傷救護、求生訓練、戰術行軍、宿營訓練等項目,並和志願役新兵一樣採取嚴訓。但是否能達到1990年之前的國軍戰力水準?仍有很大置疑空間!
(1970~1980年代,是中華民國國軍三軍戰力最強時期。尤其是海軍陸戰隊戰力曾獲美軍評鑑為"全亞洲第一",並僅次於全世界最強的美國海軍陸戰隊。1976年,中尉本俸2010元,如果有服勤加給和獎金,約近3000元。上兵450元。當時初中畢業的工廠女工,月薪通常在3000元左右。)
蔡英文政府表示,義務役男徵集人數將會日漸增加,且有預官編制。2024年將徵集役男約9127人,至2028年約4萬7751人、2029年則有約5萬3600人。並要求教育部與國防部研議兼顧措施。傳教育部正訂定彈性修業的相關措施--「3年修完畢業學分、最後1年去當兵」,是否可行仍待研議。
1990年代之前,中華民國國軍總兵力約為60萬人以上。預計2023年的現役人數目標是18萬9800人。根據2022年度國防預算書,台灣軍隊總員額人員中軍官3萬6232人、士官8萬9706人、士兵4萬4127人,總計17萬0065人。目前士官人數足足是士兵的一倍,就連軍官人數也都快和士兵人數相當了,明顯失衡,已形成「拿掃把的兵比拿槍的兵還多」的情況。
■中華民國兵役役期的改變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男性有服兵役的義務、1933年公布的《兵役法》則規定徵兵對象為18歲至45歲男性國民。但直到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因應兩岸情勢嚴峻,才正式啟動實施「徵兵制」。1951年第五次修正《兵役法》,更規定常備兵陸軍役期2年,海軍、空軍與陸戰隊3年。
中華民國的兵役在1990年6月之前,維持了很長時期的強制服兵役制度,滿18歲的所有男性都必須接受軍事訓練。陸海空軍服役2年,海軍陸戰隊3年役期。1990年7月,不分軍種一律服役2年。
1950年代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國軍總人數;一度曾到達70萬人左右。1990年代之前,中華民國國軍總兵力仍經常維持約60萬人。到2022年國軍戰鬥部隊的實際人數,如果扣除文職和後勤生產人員,實際上可投入戰場的員額已落到不及10萬人。
回顧臺灣於1997年7月1日至2001年間所推動的「裁軍法案」,在李登輝強力要求下,是歷次兵力與組織變革更動中,影響層面最廣的一次。
1998年7月1日~1999年6月30日,為「組織簡併期」,各單位依照核定人數精簡1/3。1999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為「完成定編期」,全數達成核定目標,國軍總兵力從50萬人調降為40萬人。到2000年剩下38萬人。2018年18萬8千人。1997年時所稱冗員太多是將官太多,校官裡的中、上校員額持平,少校、上尉以下仍是缺的,實際人員趕不上編制所需員額,特別是士官仍缺多。
2000年3月18日總統大選前,李登輝已開出選舉支票,將義務役役期從2000年1月1日起縮短為1年10個月。2000年8月1日起,已當選的陳水扁又推出"國防替代役"做法。除義務役外,又首次徵集"替代役",將部分役男分發到公務或國營事業工作,等同役期。陳水扁並在2008年將役期縮短為一年。
到2016年馬英九任內推動「勇固案」,繼續精簡與裁軍,同時為期建立"高素質兵力",推動"全募兵制"銜接兵源,並勉強維持四個月的義務役。2018年年底正式進入以募兵為主,徵兵為輔的階段,兵力再降到不足19萬人。
美國自2016年前後,即透過各種正式與非正式管道,不斷對台喊話應回到以徵兵為主。國軍基層裡則正在哀嚎募來了一堆「媽寶」,既不好用又普遍缺兵,而且難管教。2021年3月,國防部長邱正國證實,早期每年至少應募得兵力約11萬人,但2022年起恐直落至9萬;甚至8萬人。台灣已開始進入"無可用之兵"境況!
美國國防部前部長艾斯培今年(2022年)7月訪台,表達了對台灣提高防衛能力的建議,而被問到有否考慮到選舉壓力時?蔡英文也再次說是「很困難的決定」。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顯示,整體受訪民眾有73.2%同意延長兵役一年。但若兩岸開戰,卻又有51.3%的民眾不願意讓自己或家人上戰場,尤其是30歲以下逾7成"不願意"!
■國防支出暨軍人月俸的調整
1952之前,台灣國防支出佔年度總預算比例77.41%。1975年47.98%。1992年25.33%。2001年以後維持在約15.24%上下。
從1990年代至2010年代,國防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從1988年的5.0%逐漸下降至2011年的2.1%。
2014年是近20年來軍人月俸最大幅調整的一年。
二兵34340元(募兵)。下士40235元。少尉48990元。少校61665元。
過去義務役士兵到退伍前;大多可升任到上兵。志願役軍官如果服役到15年,又無特殊狀況,退伍時通常應會是中校三級。因此以下的軍職歷年薪資,就以這兩類列舉做為參考。
上兵月俸︰1975年450元。1983年1800元。1987年2440元。1999年3600元。2001年6500元。2018年38770元(募兵)。
中校(三級)︰1990年32410元。2011年34430元。2018年69410元。
■個人感言
●2000年後的歷次整軍方案,都明顯可以看到為選舉而操作的鑿痕。如果仍以這種心態操作,對國軍的整軍備戰實無增益可言。
●義務役士兵每月薪資從原來的6510元,一口氣調升到26307元。如此是否就能起到對役男的鼓勵作用?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