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倡議「負數選票」的構想,引發各方不同意見。 施先生主張這個做法可以提升投票率,避免候選人討好特定族群團體,並且獲得多位政媒界人士支持。 我認為這樣做能不能解決目前問題尚有疑問,但它可能製造出新的問題,不可不慎。
第一個值得擔心的是「負數選票」可能更加助長目前的負面選舉不正常做法。 理論上民主選舉是選賢與能,沒有候選人十全十美一百分,因此候選人必須說服選民自己比其他候選人好才能當選。 在台灣走偏的是大部分候選人沒辦法說明自己為什麼比其他人好,因此選戰變成了如何把泥巴抹在對方身上,讓選民了解對方有多爛。 一場選舉下來只讓大眾發現所有候選人都爛,讓選民倒盡胃口。 在「負數選票」制度下玩泥巴戰讓選民把反對票投在對手身上比現行制度更有賺頭,只怕台灣負面選舉玩的更大。
第二個可能的問題是「負數選票」可能選出一個缺乏代表性的候選人。 假定某次選舉中兩大政治陣營各推一名候選人,和另外一名獨立沒有任何競選活動也沒具體政見的候選人角逐某職位。 目前制度下兩大陣營得票較多的一方勝選,雖然反對她的選民也不少,但有數萬選民支持,不能不說當選人有民意基礎。 在「負數選票」制度下則有可能發生兩大陣營一位候選人反對票比贊成票多,另一位候選人則贊成反對都有數萬票,而淨贊成票數只有一百票,反而這位沒有競選活動也不惹人厭的獨立候選人拿到一百五十贊成票而當選。 這是台灣選民能接受的可能情形嗎?
「負數選票」是一個新的主張,不能因此而否定它的價值,但建議從台灣最基層村里長選舉開始,逐漸推行到縣市議員,縣市長乃至於立委總統選舉。 毎個階段推行一兩次觀察並解決問題後才進一步推行,才是比較謹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