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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和慈濟可以妥協雙贏
2015/03/03 15:40:47瀏覽612|回應0|推薦3

玄奘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釋昭慧連日來上媒體和臉書批評台北市政府對慈濟內湖開發案的處理方式,引起部落客,立委和前市長競選總幹事圍剿互批。  雖然真正的事主慈濟和台北柯市長沒說甚麼,但這個開發案有需要這樣不太文明的處理討論嗎?

查閱了一些媒體報導,爭議起源於一塊4.6公頃,產權單一靠近大湖公園的內湖保護區土地。  該處在1973年被業者以推山填湖方式分成南北兩塊基地,兩塊基地都被破壞。  1996年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花費約13億元買下這塊土地,志工投入將基地整理乾淨之後,第二年起開始申請變更地目開發。

這不禁讓人想到兩個問題。  如果該地已經宣布為保護區,為甚麼巴士公司和幼稚園仍然能開發破壞而似乎沒有受到懲罰,土地也能賣出並過戶?   反過來說如果慈濟先購買那塊土地之後才宣布為保護區,不准開發,那不是等於強迫慈濟把13億元扔進水裏嗎?

這個爭議應該可以有兩全其美的解決。  首先,為了附近居民的身家安全,這塊土地的確不該開發,但是這個責任不該只由慈濟承擔。  市政府應該用二十年前的價格13億元向慈濟買回這塊土地來確實保護內湖居民,這樣慈濟也能用這筆資金在其他地點開發它需要的救災物資集散中心  如果慈濟願意,也能繼續認養這塊保護區,讓內湖地區民眾都記得是慈濟讓這塊被破壞的土地成了保護自己的天使。

為了市民財產安全,台北市政府宣布部分地點為保護區是正確的做法,但這個責任成本不應由民間承擔。  在一定期限內,市政府或中央政府應該編列預算將保護區買回,這才是避免爭議並真正落實資源保護的辦法。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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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rthAmerica&aid=2124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