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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 14:20:03瀏覽1315|回應14|推薦17 | |
引用文章/新聞: 蘋果日報以「動新聞」的方式,來處理極有「爭議性/ 羶色腥」新聞,引起各方「公憤」。 政府(註:借用天蠍浪子的說法,傳統定義的「大人/大老爺」們), 也不得不緊急「回應」一下。不過他們的做法有些頗「值得」商榷。 台北市300 多所國高中小學停止訂閱蘋果日報。這個還可以。 台北市政府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開罰單(五十萬元X2)。 這個就有點爭議性。但是內政部長江宜樺「江大人」說: 除了罰款 還可勒令停業。「江大人」,請先研究一下法律條文好嗎?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卅條第十二款為 十二、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 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 或其他物品。 台北市教育當局下令停止訂閱蘋果日報也許可以,但是「勒令 停業」,你以為是蘋果日報單純是色情網站或「特種行業」嗎? 請先研究一下「罰則」部分好嗎? 台北市立圖書館將蘋果日報改為「閉架」方式陳列,民眾需出示 身分證件,年滿十八歲才可借閱。這樣的行為也有點過份,叫做 「媚俗」,有誰出門一定帶著「身分證件」?台北市什麼時候 變成某國「殖民地」?出門一定帶著「身分證件」。 許許多多人「看」,也知道大於18歲吧?台北市長郝龍斌為了選票 討好某一些人,會不會反而「得不償失」呢?要知道 台北市「年滿十八歲」的人,比「不滿十八歲」要多的多吧? 又有多少人會詢問圖書館有無蘋果日報呢再借閱呢? 還有,XX中學的做法堪稱「掩耳盜鈴」,或「駝鳥」政策 「經典」之作。「柔性勸導」不聽,是否變成「硬性勸導」? 不會啦,放在書包裡呢別讓我看到就好。我們的教育還是不能 升級到「說之以理」,只能「脅之以力」。你看「我有做事」, 校園外「不是我的事」。看來「學官」們還真是 「數十年來如一日」。「你越禁,他越看」這是硬道理, 想當年,小從PlayBoy英文版,大到A片都‧‧‧, 現場秀當時是沒有試,「老師的小孩」怎麼可以,長大以後‧‧‧ 再說。「大人」們,你別老是想「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 「動新聞」的「管道」太多了,手機如此普遍,對國中生都要 講道理,何況是高中生了。 最後對於某記者所說: 「人民最怨的是:為什麼我們沒有一個能夠預見問題, 不必等我們抱怨等我們罵才手忙腳亂動起來的政府呢?」 這種就是很典型的「大政府」觀念,只是我要很誠實的告訴你: 「以前沒有,現在沒有,以後也不會有這樣的政府。 因為,從古到今就沒有,不然你先找一個這樣的實例來看看?」 先聲明,「鳥生魚湯」不算數,聖君/聖人都「死了」很久很久。 政府只是一個「系統」,不時還會「當機」,與其「仰賴」政府, 不如試看看「修正系統」,還要學著「自力救濟」。 社會的進步就是靠眾人發現問題,這裡改一點,那裡改一點, 「將來」就應該比現在進步一點。「目的對很重要, 方法對也重要。」社會教育又何嘗不也是教育的一環? 台北市政府的種種作為也許合乎「社會情境」, 但是就法論法,真打起官司,讓人會「捏一把冷汗 延伸閱讀 ‧‧‧ 救棒球,需要您的參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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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