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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是一個以促進、倡議國際移民、移工與其他移住者權益為目的之團體。
2008/01/23 00:43:34瀏覽2650|回應3|推薦18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是一個以促進、倡議國際移民、移工與其他移住者權益為目的之團體。我們持續以推動修法、訴訟、街頭示威、影響輿論與政策論述等行動,挑戰排外的本土種族主義及階級主義。我們相信人權無分國界、膚色、種族、貧富或出生地!

你好,歡迎到訪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網站,並與移民移工姊妹兄弟共同打拼。
http://tw.myblog.yahoo.com/migrants2006/
沒錢盟拜會馬英九相關報導
分類:剪報


可以先看看拜會活動的影音紀錄: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2440
(也可以瞧瞧弱智沒sense的媒體,在記者會後問的是些什麼問題)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641&c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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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劉先生
2015/01/16 12:01

忍不住要回應2樓:外人歸化台灣籍就是本國人,還要政府對原本國人與新本國人做差別待遇會不會太過刻薄?

另外,歸化國人不見得永遠需要人照顧,假以時日也可能會對台灣提供彌足珍貴的貢獻。

對於已歸化的本國人還談親疏遠近,難道還算沒有歧視的意味嗎?

(jasonliu1124@ms39.url.com.tw)

所有人事物都有親疏遠近之分.
2014/12/17 11:20

要落實普世價值人權與照顧外國人(不管是外勞.外配.陸配.陸生..都一樣)之前.政府要優先照顧好"本國國民"是天經地義的事..........一些外勞/外配/陸配/陸生團體 不要 顛倒因果..........任何國家的政府優先照顧本國人民是理所當然..........所有人事物都有親疏遠近之分.不可能都一樣....這些團體都是假人權之名想站本國國民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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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
2008/01/23 05:51

馬先生當選會改觀,但是,誰知。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NO12) 於 2008-01-23 08:11 回覆:

至於是何黨何人執政.都一樣!!

對於不合適的法律是應該提出抗議的
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樣的法律
完全不可思議
我要8年以上.才能申請身分證這樣也就算了
何時能夠申請下來也不知道.也許排隊民國102年
等身分證申請下來要等5年後才能申請女兒來台灣
法律又規定要12歲以下
我13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女兒來台灣
但是女兒還要12歲以下
這樣的法律很奇怪嗎
希望女兒能夠不要長大永遠12歲..女兒不准長大永遠1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