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2/10 18:34:55瀏覽1590|回應0|推薦1 | |
案號:九十八年度易字第三二二○號
股別:德 委任人 姓名:戴忠 性別:男 出生:中華民國四十年六月十一日 身分:A 一○○七九○ 生地:台北 職業:政治 電話:○二–二七四一 手機:○九二七九○二 住居:一○六五四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受任人 姓名:梅峰 性別:男 出生:中華民國四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身分:F 一二○○八三 生地:台灣省高雄縣 職業:政治 住居:一一六九四 台北市文山區興光里一鄰辛亥路四段二一七號 電話:○二–二九三○三三○○ 手機:○九三三八五三六八四 代收:同上 委任人因鈞院九十八年度易字第三二二○號妨害公務等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廿七條第一款與第廿九條後段規定,委任受任人梅峰為辯護人。 謹狀 中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鑒 委任人:戴忠 受任人:梅峰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