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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大學聯合招生考試辦法雛議/陳子越
2007/12/17 10:57:04瀏覽716|回應0|推薦1
民國六十七年九月 科學月刊第九卷第九期

改進大學聯合招生考試辦法雛議 

陳子越

一、引言

  每年暑假舉行的各大學暨獨立學院聯合招生入學考試可以說是目前台灣教育措施上重要的一環,它的許多流弊亦一直是很多關心教育人士口誅筆伐的對象。但是由於大學聯招具有促進社會階層間對流的重要政治功能,所以這種制度雖然有若干缺陷而不能輕言廢除(註一)。近年來由於報考的人數龐大,而辦理試務的人員有限主辦單位為了顧及時效並減少人為的差錯,在閱卷的方式上除了少數科目的部份試題外都採用電子計算批閱卷。然而採用電子計算機閱卷使命題的形式雖受很大的限制;各中學為了要使它的畢業生能適應這種方式的考試,在學生的訓練方面往往偏重片段性知識的記憶和運算,而忽略有系統的思考、組織、發揮和表達等能力的培養,嚴重地影響到教育的效果。同時台灣目前升學競爭的形成自有其根本的社會因素,由考試領導教育的現象一時很難轉移,因此如何辦好大學聯招,進而引導高中教育上正軌,實在是當前教育行政上的重要課題之一。

二、辦法

  筆者以為大學聯招的考試不妨分為兩個階段來辦理。

  第一階段是初選。由全體報名的考生參加,錄取的人數是所有大學及獨立學院招生名額的總數,但不辦理分發學校或科系。這一階段考試的命題可以採取測驗題形式,用電子計算機閱卷以爭取時效。考試科目可以比較廣泛,例如:國文、國父思想、數學、本國史地、理化、英文等六科(以上所列科目僅供參考而已)。甲乙丙丁各組可以考試科目相同而試題不同;各組非主要科目的試題命題程度可以較接近。

  第二階段是複選,主旨在甄選優秀人才,使他們能進入與志趣較接近的學校或科系就讀。第二階段的考試僅由經第一階段考試錄取的考生參加,然後按此階段的考試成績及所填志願來分發就讀的學校及科系。第二階段考試原則上採用人工閱卷,以增加命題的彈性,但亦可以配合部分用計算機閱卷的測驗題。考試科目採取重點制。例如:

  甲組考:一、國文,二、數學,三、物理
  乙組考:一、國文,二、歷史,三、英文
  丙組考:一、國文,二、生物,三、化學
  丁組考:一、國文,二、歷史,三、數學

  以上所列的各組考試科目亦僅供參考而已。至於各組究竟應該放些什麼,按何種比例來計分等細節,當然要由主辦考試的單位會同專家學者們來斟酌的擬定。上表中特別把國文列為各組必考科目的理由如下:(一)加強民族文化及精神教育,(二)在考寫作及文言翻白話中比較容易看出學生的思考組織及創造發揮的潛力。

三、檢討

  上述採取兩個階段考試的辦法主要的優點是:

  (一)可以避免目前幾乎全部採用測驗題,以致於命題形式受限制,導致學生偏重記憶片段性的知識而忽略思考、組織、發揮、表達等訓練。

  (二)可以糾正目前高中教育因分組太早而引起的缺失。如準備考甲組的學生不認為讀史地,準備考乙丁組的學生對物理一竅不通。

  (三)一個學生想要適應兩種性質很不同的考試就必須要注重真才實學,讀書便不能一昧投機取巧,以迎合考試為目的。

  (四)第二階段考試採重點制,可使有特長的優秀人才不容易被埋沒。

  從辦理考試業務方面看來,大學聯招分為兩個階段考試固然比較麻煩,但在時效和作業程序上並不致於產生很大的困難。因為第一階段考試可以全部用電子計算機閱卷,而且不需要辦理分發,所以需時有限。若有好的計算機程式,從閱卷計分到統計成績應可由一套程式包辦,成績統計好就可以決定初選錄取名單。被錄取的考生接到通知後就馬上可以辦理第二階段考試的報名、填表志願等手續,並再繳一筆報名費。沒被錄取的考生亦可以很快的另作打算,因此亦不至於影響到其他性質的學校的招生日程。第二階段的考試亦可以與專科學校聯招(或其他考試)同時舉行,以減少招生不足額的現象。

  這樣分兩段考試可能引起的困擾是:

  (一)第一階段考試放榜後要寄送成績單,並可能有部分考生或家長要求複查成績,不免耽誤些時日。預估複查時間應不超過一星期。

  (二)某些學校的部份科系可能發生招生不足額的現象。但這種情形應屬少數,並且亦只發生在一些考生對他興趣不高的科系。這種現象一則是無可奈何總會發生,再則學校的主持人亦應該由此而自我檢討。

  (三)辦理試務人員辛苦些,但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大計,辛苦些亦是值得的,何況額外工作亦有些酬勞。

  (四)參加第二階段的考生需要多繳一次報名費,增加些負擔,但想來亦不至於存太多怨言。

  (五)某些方塊文章家也許又會大聲疾呼:「烤」試太多;然而孟子不是曾說過:「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嗎?不論身體或精神受不住一些考驗的年輕人,將來是不會有什麼大作為的。社會亦沒有義務要讓這樣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

  從上面這些分析看來,大學聯招分為兩個階段考試,除了有些技術上的細節需要解決外,原則上應該是可行的。

(註一):參閱「從科舉制度說起」,刊載於大學雜誌第六十期三十二頁,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出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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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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