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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4 21:14:24瀏覽166|回應0|推薦0 | |
荒年中的豐年 創世紀廿六1~5 一、前言 世事難料 今天,我們也要看這個中東巴勒斯坦的迦南地方,又遭逢飢荒。以撒的父親亞伯拉罕剛來迦南地的時候,也曾發生飢荒。事隔4、5十年後,如今獨子以撒也遭逢飢荒,怎麼會這麼巧,這期間又發生了什麼事?我們一起來思想、考察。 二、應許之地飢荒 當亞伯拉罕75歲時,受上帝呼召,他就攜眷遠離父家、族人,千里迢迢來到3千多公里遠的迦南地,沒多久就逢迦南飢荒。這不是應許之地嗎?不是上帝要祝福亞伯拉罕定居的地方麼?不是要成為大國的地方麼?還要成為萬國祝福的地方,不是麼?上帝的應許之地怎麼可能會飢荒?其實這正是上帝要試煉驗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亞伯拉罕領受上帝的指示,來這迦南地。卻沒經過上帝的指示,就離開應許之地下到埃及避飢荒。另外,又撒了一個不乾不淨的謊,謊稱自己的妻子是妹妹,因為怕自己被殺。亞伯拉罕對上帝還沒有完全的信心。上帝在這些事後,曾對亞伯拉罕說:「你要做完全人」。這不是要亞伯拉罕做完美無缺點的人,除了上帝,沒有人可以做到完全。上帝是要亞伯拉罕做一個完完全全依靠上帝、相信上帝,按著上帝旨意行事為人的。不要過著以自己為中心的人,不自己決定要做什麼就去做什麼的人。而是要清楚神要我們做什麼,才去做什麼?因為這是神在保護我們,也是在祝福我們的方式。 我們做父母常常要求小孩子不能做這個,不能碰著個。因為小孩子不懂事,有很多的事情仍未清楚,以及該注意到哪些地方的危險。結果去做了而誤了大事,甚至喪掉生命。這是每個父母都會做的保護措施,這是父母愛的方式,也是祝福孩子們可以很安全、按著父母預定的期待,長大成人、成家立業。福榮海水浴場及旗津外海,每年暑假常有國中生去戲水游泳而溺斃,不知傷了多少父母的心。有些未滿18歲青少年,騎乘機車飆車,甚至還無聊到到警局面前飆速咆哮警察;都是做了不該做的事,而令父母難過令父母失去光彩的事。 第2節說:「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上帝叮嚀囑咐,以撒不要學父親亞伯拉罕先前所做的糊塗事,要住在上帝指示的地方。住在指示的地方,就是迦南地。弟兄姐妹,我們常常離該上帝的指示,而受到很多的傷害。因為撒但就是這樣引誘我們離開上帝的祝福。而我們也樂於做我們自己喜歡的事,就常常作出超過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撒母耳曾對掃羅王說,我們一起看撒上十三8~14 撒母耳沒有照所定的時間到,這正是考驗掃羅王的信心。結果他擅自做了不該做的事,就失去他的王位。後來掃羅千方百計想討好,想表現,卻一再背離上帝的心意。一個不聽命上帝的人,再怎麼努力表現,都是自己發熱心而已,滿足自己的私慾而已。 後來,以撒也學著父親撒謊,謊稱妻子利百加是他的妹妹,這是做假見證。作假見證,就是犯了第九誡。出埃及記廿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所以你看,創廿六9 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裏想,恐怕我因她而死。」10 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作的是甚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裏。」 有時我們以為撒一個小謊,吳會怎麼樣,結果就很可能誤人誤事。基督徒的信仰不是在教會生活分別出來而已;我們往往以為時間可以分別出來,金錢可以分別出來,人可以分別出來;但是,最重要的一項-「生活」不可以分別出來。時間可奉獻在教會事工上,能力可以奉獻在小組上,金錢可以奉獻在教會什一及捐贈上。但在生活上,不可以見證是基督徒身分出來。我們想要跟其他人一樣,生活樣式也想要跟他們一樣。 信徒啊,利未記講的事,是上帝定規人的「吃」、「喝」、「用」、「敬拜」方式,也就是食衣住行和敬拜都在上帝的指示下,分別出來與迦南人信仰生活方式不同。弟兄姐妹,四千多年前,上帝就這樣要求以色列要分別出來,過著聖潔的信仰。今天對我們基督徒來說,仍是一樣的。 二、荒年的應許 上帝賜給亞伯伯罕的應許,不但在他的身上要祝福他,也要給他的後裔祝福。我們何其有幸,可以白白領受這上一代留下來的恩典與祝福。台灣有很多的企業,都是家族企業。像台塑企業剛開始由由一個人的王永慶起家,慢慢他的企業擴充越來越龐大,就開始纜用自己家族的人,甚至也有第三代子孫,相繼接續企業的事業。想要將企業代代承傳下去,以便能永續經營。在世上真的有企業能夠永續經營下去麼?台灣有句俗語:「富不過三代」。為什麼?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常常上一代,或者上二代的事業,常常在第三代子孫手中沒有守成,最後就成為「敗家子」,把整個家族企業敗掉了。為什麼「富不過三代」?我自己親身經體驗過這樣的經歷。家父是捕魚的,我看到家裏的貧困,甚至米缸裏常常沒米。一家八口擠在四坪不到的床睡,住的家是家徒四壁;紙糊的窗,是用來擋住外面灌進來的風。由於基隆常常下雨,我們就常常用臉盆接下瓦片滲漏下來的雨水。慢慢台灣的經濟有起色,有了十項建設,我們就舉家搬到高雄草衙來。十幾年後,我也有一份教職,加上又兼課,可以月入二三十萬。可是,想到小時後,自己過著是赤貧的日子。所以用錢很謹慎,知道守成不易。等到以諾生下來,以諾看到的是,家裡有車子、有房子、有大影幕,有音響、可以出國,可以用好的電腦和手機。手來有錢,口張有飯,他怎麼會曉得,他老爸跟阿公曾經過著他無法想像的赤窮。如果以諾不會守成,以為家裏有錢可以任意揮霍,就像聖經裡的小兒子浪子,耗盡父親留下給他的家產那樣;那以諾就真的成了第三代的敗家子,不是麼?這就是「富不過三代」。 以撒可以有這樣的祝福和福氣,是因為父親的緣故。因為父親是一個蒙福的人,也是可以成為祝福萬國的人。創十八18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我要提醒在座的父母,這是聖經的真理。如果我們是一個蒙福的人,我們的子孫就蒙庇蔭。不但如此,也會帶給我們四周的人得福蒙恩。創世記卅九2~5 第五節說:「耶和華就因為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裏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如果,你們在座的年親人,想要自己的下一代也能蒙福的話,你要先成為一個蒙福的人。因為約瑟還未滿20歲,就已經成為主人波提乏全家人和田間所有的祝福。弟兄姐妹,你要知道,神會因著我們賜福給我們家人,也賜福給我們的親朋好友。當然也包括你的同事、你的老闆,你教的學生;甚至連田間的東西都可以蒙福,你們說這是什麼意思?就是農作物生產是,五穀豐收,牲畜興旺。我們祝福的影響力有這麼大。我們是個可以帶來給他人祝福的基督徒麼?我們的祝福不但在肉眼上看得到的地方,也可以祝福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 三、得福的確據 一個人成為蒙福的原因,乃是他「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命令」。而神的話、命令、律例及法度,都在這本聖經,這整本都是神的話。如果濃縮成一句話,就是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二37~40 人最得罪神的地方,就是自己認為自己不需要靠神,不需要神,自己就可以過的很好。自己就是自己的神。自己就可以決定自己要做的事,要過的生活。利未記裡頭都寫些什麼?弟兄姐妹有沒有認真仔細去考察? 有沒有注意到,吃和喝都是神定規的;連敬拜的方式,神都清清楚楚寫著。還有,我們的獻祭,要怎樣才能合乎神的標準。神的目的,就是要以色列將來迦南地過著一個「聖潔」的生活,一個被分別出來屬神子民的生活。所以,神的兒女必須過著神定規的生活。既然我們是屬神兒女的人,就不再以屬地的生活來過。所以,未信主的人禮拜天是不需要去教會敬拜上帝,頌讚上帝的。週間也不需要有小組團契生活,禱告會也不必來教會,可以在家休息看電視。每天更不可能有讀經禱告的生活。這是屬地的生活,是屬人的生活,是由人自己隨己意來過每一天。而神兒女的生活,是屬天的生活,生活的種種規定,是由上帝指示的。今天經文,神親自講述,以撒和他後裔的蒙福,是因為父親亞伯拉罕的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吩咐和神的命令、律例、法度。 這裡說的很清出,「神眷顧亞伯拉罕,為要叫亞伯拉罕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話要成就的話,是要亞伯拉罕的眾子和他的眷屬怎麼樣?「遵守神的道、秉公行義」。弟兄姐妹,你要不要讓孩子成為一個蒙福的人,你必須先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話。你的兒女才會依循這樣的模式信仰傳承下去。否則,「上樑不正,下樑歪」。孩子會有樣學樣,有怎樣的父母信仰,就有怎樣的兒女信仰。這樣,你的家業才能傳承下去,才有神的庇祐。否則,「富不過三代」。 過去,我的至理名言這樣說:「信仰往往不過這一代」。因我常常看到,不少基督徒的孩子是不來教會的。都是等到他們要在教會結婚了,這些年輕人才出現在教會裡。這種事我看了不少次,這是誰的責任?箴言十四26 敬畏耶和華的,大有倚靠;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 父母敬畏耶和華,不但自己有依靠,家有依靠,事業有依靠,連自己的兒女都知道,回到家裡就有依靠,回到父母懷裡就有依靠。浪子回頭故事,浪子選擇回家,回到父親的家。他知道,家和父親是他最後的依靠;當浪子看到父親,講的第一句話是什麼?「我得罪了天」。他終於省悟過來,原來他離開天父的旨意,想過著自己想過的生活,才落得如此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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