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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的五件小事
2009/07/09 14:21:06瀏覽484|回應0|推薦1

我很不會記人名,要不然就是只記得名而不記得姓,而且我也很不會認人,若只有一面之緣 (好吧!我承認,有時候其實見過好幾次),除非很投緣,否則下次再見我恐怕根本記不起我見過。而有時候就算認出了,還會因為我反應太慢而來不及打招呼,也因此不小心惹火了幾個人,要解釋也覺得太怪、太糗,但我發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說話時若是遇到”理所當然”四個字,我通常會用其他的方式表達、或是用得膽顫心驚,因為我怕”理所當然”涵義中的”不尊重、不在乎”會傷害心無此意的人,因為我就曾因此深深被傷害過。

我的反應很慢,要是發生不愉快往往只在心裡飄過一陣不悅,在言行舉止上根本來不及反應;就算來得及有反應,也會因為不忍說出太傷人的話而猶豫不決;就算我一時忍心說出口了,也是一陣胡言亂語連自己都不知道在說什麼;所以結論就是我吵架常常都吵輸別人。

我很喜歡貓,希望可以像牠一樣獨立而灑脫,也很想要養貓,但有次讓野貓入侵家中帶來的跳蚤咬得遍體鱗傷,從此覺得還是遠遠欣賞牠的孤傲就好了。

我爸很喜歡將我小時候得的獎狀通通掛在客廳牆上,比較大之後會覺得太過張揚的事會讓自己很害羞,以至於我大學時得的獎狀都不敢拿出來了。雖然我和我媽都曾極力勸說我爸將那些獎狀拿下,但後來覺得其實不拿掉也無所謂。不拿下來的話,除非有新朋友來家裡看到提起會讓我有些害羞、加上一咪咪的虛榮,但其實平常掛在牆上看久了就像壁紙一樣也感覺不到它們的存在;拿下來的話,擺上新的裝飾應該會比已經泛黃的獎狀外框好看些,但只要想到我爸可能會因此失望就還是覺得獎狀掛著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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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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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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