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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3 05:02:10瀏覽5080|回應0|推薦2 | |
第七天:甲戌、九月初一詳細的廢立流程在此不贅述。簡言之,九月初一,董卓大會群臣於崇德前殿,皇帝劉辯、陳留王劉協、何太后亦出席。首先由太后頒佈策書,指責劉辯種種過錯,廢為弘農王,改立劉協為皇帝。隨後再由群臣共議何太后逼殺董太后之罪,策命何太后還政,遷居永安宮。待策書讀畢,尚書丁宮(前幾天剛被彈劾下台的那個司徒)宣告新皇登基,太傅袁隗上前將皇帝璽綬解下,交給劉協,然後牽著劉辯走下寶座,北面稱臣。劉協以皇帝名義宣佈大赦,改年號為永漢。 故事說到這裡,我們會遇到一個經常被提起的問題:董卓為何要廢劉辯立劉協?或是更精確一點:董卓為什麼要在抵達洛陽不到三天的時間內廢劉辯立劉協? 史書給的理由有兩個。第一,董卓喜歡劉協,在八月二十八日他們相遇的那一晚,劉協的聰明伶俐與禮貌規矩給董卓留下很好的印象,當時董卓一直想抱抱這個可愛的小朋友,因而「乃有廢立意」。另一個理由是董卓宣稱與董太后同族,因此偏愛董太后帶大的劉協。 三十歲以前,我覺得這兩個理由都是瞎扯。姑且別說你要怎麼用短短的一場談話去判斷一個九歲小孩適不適合當皇帝,若董卓的目標是專權,理論上皇帝智商越低越好,怎會想要立賢呢?至於同族情誼,董太后是冀州河間人,董卓是涼州隴西人,差了十萬八千里,同族這話是要騙誰呢? 然而三十歲以後我開始相信這些理由可能是真的。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看似重大、需要理性分析的決定,往往卻是來自不理性的理由。就像我會因為某位候選人看起來比較順眼而投票給他/她,也會在社交場合對某位李姓陌生人親熱地說「同宗、同宗」一樣。 當然,立劉協為帝還是有些顯而易見的好處,例如他比哥哥小五歲,離親政也就晚了五年;他是個無母孤兒,他爹留下的羽翼已被何進剪除,董卓可舒舒服服地坐享萬人之上的位置。 我認為還有一個更直觀的因素,不只解釋為何要廢立,還刻比解釋為何要那麼趕地辦這事。這是刑法總則的問題。 五天前,洛陽城裡數千人死於非命;一個運作良好的政府應該要為這些死者尋求正義,就算是運作不良的政府,也至少要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有些命案的交代很容易。例如殺害何進的兇手已伏誅;十常侍之死是正義的實現;至於那二千多名被屠殺的小宦官,身份太低,無人聞問,便是有人在意,一句「閹賊為孽,死有餘辜」大概也就帶過去。 不過有幾條性命是無法簡單帶過的。例如何苗,太后親兄,劉辯親舅,帝國車騎將軍,他帶兵為何進復仇,捕殺宦官趙忠,最後卻被謀殺棄屍,難道不該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還他一個公道嗎?若是何太后主導真相調查,以她固執的個性,這案子會查成什麼樣子呢? 董卓或許不會吝惜張璋與吳匡兩位主嫌的性命,但是本案還牽扯到董旻,也就牽扯到董氏一族,董卓或許短時間內可以以軍事力量控制太后與皇帝,但帝國政治總是要回歸正軌,不管是太后繼續稱制,或是皇帝親政,「夷三族」就不只是風險而已了。 不能不計較的命案還有許相與樊陵二位,他們都是三公退休、素有名聲之士,啥事也沒幹就掉了腦袋。董卓大概這樣說服袁隗:「我聽說,許、樊二位當日是奉詔來拜見太傅,但當時皇上太后都被閹賊挾持,六璽又不自隨,請問詔從何來?太傅家四世三公,應當很清楚,矯詔該當何罪吧?」 除此之外,袁術放火燒宮,袁紹帶兵擅闖省中,哪一條認真追究起來不是死罪? 打響算盤,將何太后、劉辯拉下台,釜底抽薪,對大家都好。 我們會發現,在廢立的討論過程中,明確反對發言的只有盧植與袁紹二人,對比之後遷都時的反對聲浪,要說其他士大夫都是因為怕董卓才不敢講話,實在說不過去。 另一個有記載對廢立異議的人是孔融,但史書說得保守,說他只是「輒有匡正之言,以忤卓旨」,而且董卓給他的處罰也就是降職為議郎,離「軍法從事」還差得遠。連孔融這種大砲都如此客氣,我們大概可以想像,皇帝的廢立,是在董卓的堅持、袁隗的支持、以及群臣的不反對之下通過的。 如前面討論B計畫時提到,對當時士大夫來說,廢立皇帝並非絕對的禁忌,閻忠想過這事,王芬想過這事,曹操不支持王芬理由不是禮法不符,而是認為王芬太弱搞不成這事。 至此,東漢最後一位皇帝,漢獻帝劉協,正式登上舞臺。(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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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