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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44,L10
2009/11/27 08:53:23瀏覽847|回應0|推薦0

第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者。如是勵力,雖欲令其惡行不染,然由放逸,煩惱盛等增上力故,設有所犯,亦定不可不思放置,須勵力修,大悲大師所說,還出方便。此復墮罪還出之理,應如三種律儀別說。諸惡還出者,應由四力。開示四法經云,「慈氏若諸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則能映覆諸惡已作增長,何等為四,謂能破壞現行,對治現行,遮止罪惡及依止力。」作已增長業者,是順定受,若能映此,況不定業。

其次以四種方法來說明如何清淨黑業增長白業的道理。既然已知業果的道理,雖然也想嘗試不造黑業避免心識的染著,但由於鬆懈放逸、煩惱熾盛等等會讓黑業增長廣大的助因,假設一旦造作惡業,也絕對不能放著不管或不去想當做沒發生,必須要積極來處理,這正是釋尊所傳授教誡必定要做到的「還出方便」:從已造業中出離清靜的方法。而這「墮罪還出之理」,在三種律儀中(別解脫戒、菩薩戒、密乘戒)也各自都有對治的法門。而這「諸惡還出」的方法,主要有四種:懺悔、對治、遮止、依止。這裏引用「開示四法經」來說明:釋尊對彌勒菩薩說道:諸菩薩摩訶薩若能以四種法門修行,就能將已造作增長的惡業「映覆」;這四種法門就是「破壞現行,對治現行,遮止罪惡及依止力」。以「四力淨修」時對作已增長的順定受業都能「映覆」,所以對不定業也有必然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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