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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1,L4
2009/10/21 13:03:27瀏覽1440|回應0|推薦0

本地分中說有六相,成極尤重。加行故者,謂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無彼三毒,發起諸業。串習故者,謂於長夜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惡二業。自性故者,謂屬身語七支,前前重於後後,屬意三支,後後重於前前。事故者,謂於佛法僧諸尊重所,為損為益。所治一類故者,謂乃至壽存,一向受行諸不善業,未曾一次受行善法。所治損害故者,謂永斷除諸不善品,令諸善業離欲清淨。親友書中亦云﹕「無間,貪著,無對治,從德,尊事所起業,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應勤修善行。」其三寶等為具德事,其父母等為有恩事,開二成五。

有關業之輕重差別在瑜珈師地論本地分中係分為6相來說明1.加行2.串習3.自性4.5.所治一類6.所治損害

1.加行:在行為時因有猛利三毒所造之惡業或猛利因無有三毒所造之善業,這樣都會造作殷重的業

2.串習:指次數、時間、頻率等,只要是經常作不論惡業善業都會更為殷重

3.自性:指其本質,身語七支中是前重於後,所造業係依殺盜淫妄離粗綺順序排列殺最重,意三支中貪嗔邪見造業則後重於前,以邪見造業最重

4.事:指於佛法僧諸尊重所,即塔寺、佛僧處所,不論作惡作善,這樣的業肯定是會增長廣大

5.所治一類:所對治指惡法即做壞事,如果一輩子專做壞事未曾做過一樁好事,這惡業也將是很殷重的;反之如果一輩子專做好事不做任何壞事,這樣的善業也將非常廣大!

6.所治損害:如前,指損害所對治即善法,只要能永斷除造作各種黑業品行,這使任何行為都將是造善業並且得以清淨離欲,這善業也將是非常廣大!

而親友書中有關輕重差別說明是以.無間2.貪著3.無對治4.從德5.從尊事這五項:「無間」與前述「串習」相似、「貪著」與「加行」相近、「無對治」與「所治一類、所治損害」相近,「從德、從尊」與「事」相近,當中從德指三寶等之功德田,從尊係指父母等之恩德田

開二成五:三寶+父母共五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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