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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沒資格當釘子戶(聯合新聞網首頁)
2012/04/04 02:47:11瀏覽2834|回應17|推薦93

文林苑案,郝市長依法行政有沒有錯?看起來沒錯,台灣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理所當然。台灣人可不可以當釘子戶?當然不可以,違法犯紀啊!唉!好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想請問,台灣各個市政府甚麼時候如此依法行政過?

滿街違建,數以百萬計,拆了沒有?舊違建不拆?是嗎?都是舊的嗎?

滿街攤販,合法嗎?有執照嗎?管理了沒有?動用數百警力了?

滿街滿巷違規使用商戶,取締了沒?住宅樓下儘是餐廳小館,公共安全何在?

不需多舉例,數不盡,你知我知,舉目望去,合法的有多少?

說實話,忍很久,實在不想再談台灣的諸多問題。有理說不清,人人自以為是,各自維護各自政黨,自家都是對的,他家都是錯的。還有學者跳出來說甚麼公理正義?人類世界沒有這種東西。那我有什麼好說?確實忍不住啊!台灣人民怎麼這麼好騙?竟然有一大群人跳出來主持「正義」,支持拆別人家房子。

都市更新法,擺明著圖利財團。甚麼叫多數決?都更法22條,絕對是量身訂造,財團只要掌握過半數,就可以隨心所欲,這是甚麼民主國家?古今中外,那個國家沒有釘子戶?台灣沒有都更法以前,就沒有改建案嗎?當然有,只是許多必須使用黑道等等不良手段逼釘子戶低頭,現在不用了,警察代替了黑道,堂而皇之動手拆人民的合法私有財產。

警察(市政府)甚麼時候這麼勤勞?如上所述,數以百萬計非法的拆了沒?違建、攤販、違規使用、、、數不清的非法,拆了沒?依法行政了沒?為什麼文林苑案特別需要大動干戈?大家想過這個問題嗎?因為~數以百計的都更案現在進行式,牽涉無數財團的龐大利益(數以百億計),當然也會牽涉眾多政治獻金(過去現在未來),文林苑案是殺雞警猴,更是冰山一角。

重點永遠在立法院,台灣的一切禍害都源自於此。立法院誰當家?財團加黑道加黨團,個個要錢,個個耍特權,個個想辦法圖利某某人(公司),當然並非全部都是,只是至少過半而已。為什麼台灣人民這麼疏忽立法院?立法院太重要了,甚至比總統還重要,二十年來,這個藏污納垢的地方,害台灣還害得不夠嗎?

怪郝龍斌幹什麼?他只是個小卒,身不由己。這是國民黨和民進黨大團結,在財團們的領導之下,所創造出來的偉大創意,多麼偉大的都更法,振興經濟,圖利人民,當然也必須圖利財團,你以為?財團作慈善、作公益,為了公共建設?一切為了錢。既然是為了錢,讓錢的事歸錢處理,政府為什麼需要涉入?釘子戶是新聞嗎?全世界到處都是,為什麼台灣不能有?釘子戶誰不拿翹?只要不違法,誰說賣自家土地不准抬價?台灣都更法不准?多數決?這個真是厲害。

全世界的建築財團都應該搬來台灣,太好了,沒有釘子戶的國家,太棒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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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AMANOLDMAN&aid=629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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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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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2012/04/05 00:14

1. 都更第34條是都更案成立後才成立, 王家在都更案成立前沒持異議就法律上來就就表示同意, 之後所談的都是所謂權利補償, 這是為什麼他們在法院一路輸到底的原因.

2. 至於講到什麼分母, 我先不管蔡英文跟蘇貞昌的 50% 是否合理, 會講這種笑話的人就是看不見道理但情感泛濫. 好好把都更法看一遍吧, 少鬧這種笑話了.



MW--隨新世代用語同步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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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法條
2012/04/04 22:37

我就最近新聞報導,更進一步了解其中都更條例第34條,建商可在未取得全數屋主同意前申領建照與預售未來新建房屋單位,意思是說,如果您房子被盯上了,管您同不同意,早就被賣掉了

哈,還說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這下人民才慘了!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5 01:25 回覆:

都市更新是對的,但是不能由財團來執行,財團當然是豺狼,博取暴利是它們的天職。人民的基本人權何在?這是自家合法擁有的房產啊!天啊!

在加拿大,例如農地重劃,由市政府執行,以農地市價徵收,變更為建地再賣給建商,所有獲利用於市政建設。都市更新難嗎?市政府不做,讓財團來欺負人民?這是甚麼樣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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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4/04 22:26

另一方面, 台灣的都更法律完全沒有超越國外的限制, 而且像蘇貞昌跟蔡英文都說都更只要 50% 的同意就要去做了, 更重要的是從沒人好好看過都更法.

不過話說回來, 只會選擇性看王家懶人包的人當然也沒有興趣去知道真象就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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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分母多大???

乾脆擴大到全台北, 50%市民同意, 全台北市一次都更, 台北101也拆掉重建

畢全功於一役, 多好!?

有人懶, 糟

有人勤奮卻笨, 更糟

 


顏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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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感動
2012/04/04 22:20
您的觀點令我深思
也令人感動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5 01:14 回覆:
謝謝深思,所有台灣人都該深思,我們選了甚麼樣的民意代表。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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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那麼勤勞?
2012/04/04 21:45

因為他不拆依法是瀆職的, 而且當地的民進黨市議員一直在催促郝龍斌快拆, 當然這看對不到道理但同時感情泛濫的台灣人來說, 那就不是重點了.

另一方面, 台灣的都更法律完全沒有超越國外的限制, 而且像蘇貞昌跟蔡英文都說都更只要 50% 的同意就要去做了, 更重要的是從沒人好好看過都更法.

不過話說回來, 只會選擇性看王家懶人包的人當然也沒有興趣去知道真象就是了~XD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5 01:12 回覆:

煩請告訴我,那一個民主法制國家,有此種都更法?

這不是公共建設,也不是政府徵收,這是財團吃人夠夠。

多數決,就可以拆人民合法房屋?無論你同意與否?

請告訴我,那一國政府這麼做?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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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4/04 19:29

警察(市政府)甚麼時候這麼勤勞?如上所述,數以百萬計非法的拆了沒?違建、攤販、違規使用、、、數不清的非法,拆了沒?依法行政了沒?為什麼文林苑案特別需要大動干戈?大家想過這個問題嗎?因為~數以百計的都更案現在進行式,牽涉無數財團的龐大利益(數以百億計),當然也會牽涉眾多政治獻金(過去現在未來),文林苑案是殺雞警猴,更是冰山一角。

..............

怪郝龍斌幹什麼?他只是個小卒,身不由己。這是國民黨和民進黨大團結,在財團們的領導之下,所創造出來的偉大創意,多麼偉大的都更法,振興經濟,圖利人民,當然也必須圖利財團,你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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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說話自相矛盾


郝龍斌無辜嗎??? 郝龍斌只是個小卒嗎???

台北市警察(台北市政府)歸立法院管嗎???

為什麼郝龍斌這麼勤勞?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5 01:05 回覆:

郝龍斌當然只是小卒,一個台北市長有多大權利?

他能立法、修法嗎?他能抗命嗎?他只能聽令執行而已。

此案之惡來自都更法,不合理的都更法來自於圖利財團的立法院。

控制立法院,不僅可指揮市長,還可指揮院長,甚至總統。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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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見略同
2012/04/04 10:01

亂源在立法院。

不幸的,立法院 選票堆出來的...究其根源

財團操控媒體   媒體主導 所謂民意  

弱勢無發聲管道 守口如瓶

Victor Fox餓餓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12-04-05 00:56 回覆:

台灣亂源一直都是立法院,

問題在於,誰選的?人民選的。

追根究底,人民才是亂源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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