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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1 04:06:44瀏覽1716|回應10|推薦105 | |
引用文章 一個男人的故事(三) 1986年初,我決定創立一家小小工廠(四位股東共同決定,但我是唯一執行股東,我若不做就沒戲了),這將是一家「老闆不黑、員工快樂、交貨準時、品質一流」的工廠。當年啊,我涉世未深,不知道這不是小願景,而是比登天還難的大奢望。 工廠座落在汐止的一條破舊老街上,那一排彷彿古蹟的斑駁房子,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很難令人產生未來成大功立大業的豪情。然而,我一點兒也不在乎,簡單的刷了刷牆壁,組裝了一條十四米的輸送帶(唯一的一條),買了幾台打線機、幾台簡易型組裝機器、一台超音波、一台打包機、一張製圖桌,配上我到處找來最便宜的辦公桌椅(還記得,那張用了十幾年的總經理桌,兩千元左右),加上門口停著一輛第五手的破車(真是破,三天兩頭故障,七萬塊的車畢竟不能苛求),新廠開張了。 呵!我還邀請了親朋好友前來,看那沒人敢相信的一家「新」工廠開幕誌慶,不到三分鐘就可逛完一圈的兩層樓,總共大約一百坪。廠房是狹長形,中間有一個小天井,我在天井裝了一台小吊車,以便把堆在樓下的進料吊上二樓,那兒是倉庫和生產線。還自己釘了一個木造溜滑梯放在樓梯側邊(很驕傲這個構想,省了許許多多的搬運工時),生產完成的一箱箱貨,就從這兒溜下來,搬上破車,送貨去。 說起送貨,腦中突然冒出,某一次送貨經驗,多年來無法忘記。那一天,中午才趕工完畢,沒吃中飯就急急忙忙載著六箱成品去送貨,在基隆路上(接近忠孝東路口)怎麼兜也兜不到一個停車位,急著要空運的貨呀,我又不敢違規停車在紅線上,萬一被拖吊,車上的貨怎麼辦?怎麼辦啊!急得一頭是汗,好不容易在巷子裡拜託一家麵攤讓我暫停門口,付了他一百塊。該死!忘了帶手推車,我提著兩箱各二十公斤的貨,一路飛奔往數百公尺外的客戶公司跑,來回足足跑了三趟。送完貨之後才發現,兩隻手都被打包帶割破了,褲子上噴濺了許多血,內衣內褲則汗溼透了。現在想想,覺得好笑,怎麼那麼笨。 創廠初期,全廠共二十位員工,包括我在內。我是董事長兼總經理、兼業務、兼送貨、兼機械維護,還兼夜間警衛,就住在工廠樓上,捨不得另外租一間公寓。每一分錢,都可能是我需要的週轉金,創業初期,必須事事做最壞打算。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我的迷你工廠可是規規矩矩,依據管理架構切實執行。總經理之下,分五「大」部門:業務部、工程部、廠務部、品保部、管理部。業務部兩個人,「我」和一個業務;工程部兩個人,「我」和一個工程師;品保部兩個人,「我」和一個品檢員;管理部兩個人,「我」和一個會計;廠務部總算「大」得多,一個班長加上十二個作業員,還有兩個倉管,沒了。諸位別笑我好大喜功,小小工廠幹嘛分這麼多部門?這架構用了二十年,從20人到100人,從年營業額一千萬到四億多,中規中矩,毫無問題。 花了幾個晚上,我一字一句寫下「員工手冊」,明白列出所有員工該遵守的條例,更重要的是白紙黑字列出他們該享有的薪酬、福利和分紅。沒錯,我們這個小公司,一開始就規定的清清楚楚,股東若是分紅,員工必也分紅(包含每一個作業員),勞資雙方共同為公司奮鬥,當然有相同權利分享公司的盈餘,薪水是另外一回事。在工廠開工的第一個月,我懇切告知所有股東和員工,這家工廠將不允許任何股東的家人親戚來此上班,絕對包含我自己的家人親友在內。對於家族企業,我深惡痛絕,不肯再犯同樣的謬誤。 雖然只是個迷你工廠,卻充滿了宏大的理想,不信邪的理念是我能夠日以繼夜埋頭苦幹的主要原動力,從來不曾想過金錢或名頭。阿彭(老朋友)的勸說的確有理,「你既然總是拼老命工作,為何不為自己的工廠拼?你那個老闆根本不管事,實質上,你已經在經營一整個工廠。」阿彭說得沒錯,畢竟是已創業一年多的人,經驗豐富一些,業務的嘴也比較能言善道。阿彭開了一家貿易公司,也賣電腦通訊產品,我們算同行業,他是我的創廠股東之一,也將是工廠的第一個客戶,大客戶。 第一年,日子昏天暗地中滑行,覺得好長好長,翻看老記事簿,不敢相信那每個堆滿了工作和行程的日夜是如何度過的,一天二十四小時,奇怪總不夠用,所以行程中常常缺了睡覺這一項,只要一有空,我就跑回「夜間警衛室」睡覺。聽起來蠻好命?的確是的,那些年頭,年輕、單純、幹勁十足,完全不懂什麼叫做商場如戰場,有人可能(必然?)會使壞。忙著進料,忙著生產,忙著做好品管,忙著出貨,忙著收款,分分秒秒都快樂。說實話,簡直是樂歪了,再也沒有上面那個可惡的老闆(和他妹妹),我就是老闆,睡覺時,臉上帶著微笑。 人生要是一直如此,該有多好! 請續閱 一個男人的故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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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