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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兒子不應該,愚孝女兒也不該
2024/12/09 10:01:07瀏覽640|回應10|推薦64

已然經歷現代社會多年,大家都受過教育的台灣,我真沒想到,封建思想觀念居然根深蒂固,總以為重男輕女是過去農村時代文盲人群的執念,結果,幾十年過去,周遭家庭親友深受其苦的依然大有人在。可恨的事實擺在眼前,重男輕女的竟然母親居多,讀了書也沒用,高知識份子一樣重男輕女,宣稱家族倫理本該如此。一旦面臨分配家產的時候,很奇怪,眾多父母仍然贊同家族財產不能給外姓人,可是,女兒若沒嫁,依然同姓行不行?不行,女兒就是沒得分財產,頂多象徵性給些現金。這一下歪理露餡了,根本不是姓的問題,老人們固執落伍觀念自以為是,他們永遠不會認錯。

老天有眼都是虛假,人類世界人性當家,得到全部或大部家產的兒子偏偏不孝居多(別牽拖兒媳),辛苦照顧年老父母的看來看去都是沒分到(或極少)財產的女兒。多年來,我無法理解這種荒唐社會現象,偏偏屢見不鮮,台灣人(尤其老家族)的思想觀念不僅過時,簡直就是可怕甚至可惡。我的老母親竟然也不例外,她根本沒有家族包袱無須如此,她不管當年幫忙家計最多是哪個子女,她選擇性忘記當年沒有嫁妝的女兒如何將多年工作所得乖乖上繳父母,她堅持封建家族倫理,家產必須給兒子及孫子(外孫當然沒有),我說我不需要不行,多次辯論應該分給需要的女兒,尤其多年來辛勤幫助改善家計的姊姊,她不聽不從,我火冒三丈直接翻臉,人性愚痴竟然如此詭異,連我慈祥和藹的老母親都不放過。

人類諸多宗教都是男權至上思想延續,藉由各種老掉牙經典,無理的偏執的續行重男輕女甚至虐待女性體制,比較之下台灣當然還算好,沒有種姓階級制度,沒有女性必須蒙臉的宗教堅持,然而,號稱民主自由現代化多年的台灣,法律應該公平之外,家庭私理也應該與時俱進吧。我常常勸告女性親友,不要放棄你們該得的財產,她們依然大部分選擇聽話放棄繼承,這是孝順嗎?上一代的愚蠢應該傳承嗎?身為女兒和母親,愚孝應該再傳給下一代?

各位父親母親們,請好好想一想,不要再虐待女兒,不要再禍害兒子,唯有公平的對待子女,家庭和諧才能夠代代相傳。看著一個個放棄繼承財產還必須出錢出力承擔照顧老父老母的台灣女兒們,我心中充滿不解和憤慨,無論你身為父母或子女,讓這種愚孝體制不再繼續,好嗎?孝順應該,但愚孝不該,這不僅是財產問題,而是公平合理問題,更是家庭和諧的必要因素。如果你有幸是兒子,即使父母堅持給予全部財產,請記得你的姐妹都該分得一份,她們因為孝順被逼放棄繼承,你可以挽救情勢,這不是人格高尚而是本來應該。至今,我一直如此堅持著,並且告訴老婆和兒子,這才是現代社會該有的正常家庭倫理。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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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AMANOLDMAN&aid=181479448

 回應文章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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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00:03

當爹當娘的就把養老金花光再從容升天吧

錢就是個禍害,家族四分五裂離心離德影響後代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1 09:21 回覆:

呵呵!就怕錢花光了,人還沒死。

處心積慮轉移財產的笨人太多了,沒辦法。

被寵溺的兒子,誰的錯?都是為人父母,

被虐待的女兒,誰的錯?當然也是父母,

台灣老人不亂搞的不到一半,但願荒謬現象不再持續。


vivi 之東張西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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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20:46

很多的父母自小毫不掩飾的寵溺兒子,

很多兒子因此自小也毫不把姊妹放在眼裡,

兒子理直氣壯的享受著永遠屬於自己之各樣好處,

沒辦法,習慣了。

這樣的父母,至終也常常在同樣的習慣中賠上自己,

得不著被寵愛者的報恩,

心中雖苦,但仍甘心獻上一生心血,

彷彿義無反顧畢其功於一役後,

有好大的冠冕在等著他們。

而犧牲慣了的女兒,

只要父母家人安好就好,自己早就習慣了邊緣的對待了。

時日這般進步,這個好比長在骨血中的惡習,

恐難在短時間改正。

對這一代過去後,是不是下一代就不一樣了,

心中是一點把握也沒有。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1 09:16 回覆:

所以我倡導不要愚孝,糟糕的父母應該得到現世報,

讓寵溺的兒子去面對老病父母,他們該得的,一定吵架。

女兒應該懂得保護自己,無需被「孝順」綁架,沒有意義。

愚孝不是美德,那是另一種縱容。


阿丙0.6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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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8

優質文章深值讚賞,肯定。

愚陋習俗代代相傳,破除。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1 09:12 回覆:

謝謝!現實比誰都強,

人性愚癡,千年無救。


愛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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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47

請接受我今天的推薦限額100次。

我聼過最荒謬的故事之一是,一對公平的父母早已明示所有兒女皆有同等份額,但其中一個兒子竟對姐妹 “道德勸説” ,不能跟兒子們平起平坐。

此君僅年過耳順,最是荒謬。

我常想特留份好不好?

因爲有特留份,什麽都不用做也不會被剝奪繼承權,不孝沒後果不打緊,拿錢照樣面不改色,因爲法律保障。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1 09:11 回覆:

法律保障往往只是最低公平正義,

特留份無用,許多父母早已脫產(遺產)乾淨,

正因為脫產太乾淨,常常尚未去世,便被兒子掃地出門,

現世報,禍害了自己,真是活該。(實話難聽)


愛拍花的媽媽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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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24

我很想把今天100個讚的額度都給您,不過按100次也是只顯示1次。大笑

很少聽聞男性能這樣擲地有聲地為女性發聲,太感動了!但我對傳統根深蒂固觀念的改變不樂觀,即使女兒不愚孝也是爭取不到應有的公平。即使有法律保障,即使是高知識分子,老一輩人依然會用天經地義的理所當然抹煞女兒的付出、犧牲、包容與忍讓。

在很多個案中,女兒愚孝似乎至少換得了家庭和諧,不得不認命,很無奈。期待社會觀念的改變,只是也許我的有生之年看不到。

無言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1 09:06 回覆:

謝謝欣賞!我一向實話直說嫉惡如仇,從不怕得罪人。

人性貪婪,兒子當然也貪,其實是父母亂來的錯,

女兒愚孝不該,因為犧牲無用,姑息只會養奸。

多少人假孝順之名,行愚蠢之實。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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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4:07
安王爺此篇「不孝兒子不應該,愚孝女兒也不該!」,發聾振聵矣!
安歐門兄灼見英明!按重男輕女陋習,早應絕跡,卻因傳統愚孝不改變,益顯得社會觀念童騃矇眛。
父母年邁,兒女或多或少照顧之,若有資產則預約平分之;若女兒負擔主要奉養之責,房產歸女兒有餘再均分。乃天經地義也!
如兄所言:「孝順應該,但愚孝不該,這不僅是財產問題,而是公平合理問題,更是家庭和諧的必要因素。」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1 09:01 回覆:

人性懦弱,父母懦弱,子女也懦弱,

父母老了常常弱智,子女愚孝更加縱容,

社會不應該倡導無條件孝順,是非對錯應該分明。

台灣法律要求子女「必須」奉養父母,極其可笑,

父母不能自己奉養自己嗎?如果不能,是誰的錯?


麵粉小花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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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0:22
我正在回應您這篇文章結果寫太長而被UDN 把我踢出去害我要重寫! 我是說我姊也有一位越南華僑朋友的媽媽,她們姊妹們被爸媽要求出資買房在加州給爸媽住, 可惡的是最後爸爸把房子給了從來沒照顧過老爸媽也沒出錢住紐約的大兒子(就我姊朋友的舅舅)...的大兒子(我姊朋友的表弟) ! 她舅舅也有女兒, 但是, 也沒份!他們是由越南當時偷渡出來美國的一輩越南華裔, 也是重男輕女到這種地步! 也住那房子裡一輩子沒嫁照顧爸媽的二姐什麼都沒有還被自己照顧一輩子的爸媽趕出去要清空房子讓大孫子結婚住! (他根本就不住在那一州!) 好重男輕女的可怕老人..
我是一隻好奇的小花貓....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1 08:57 回覆:

亞洲封建思想觀念盤據數千年,就像邪教一般可怕,

人類本來愚蠢,擁權者多數亂來,父母長輩當然也是人,

我說的重點是不要愚孝,必須教訓亂來的長輩。


sallyche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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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
2024/12/10 10:02


安兄說的情況,確實屢見不鮮!身邊友人,最近才遇見。

父母在世,由單親的女兒【同住】照顧。

往生前,竟又將房子,過繼給已結婚有置產的兒子。

父母相繼離世後,弟弟不客氣將姊姊趕走,也沒點補償。

所幸,友人的兒子努力上進,將積蓄買房給母親住。


我很幸運,父母沒這觀念!而我對兒女,更一視同仁。

相信,觀念會慢慢改變。女兒們,也可適度表達自己。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1 08:53 回覆:

台灣多得是「不是」的父母,亂搞造孽無數,

寵壞兒子,欺負女兒,大家還不斷倡導孝順,

孝順應該嗎?我覺得視狀況,爛父母為什麼要孝順?

台灣能夠不重男輕女的,恐怕不到一半。


紅袂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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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5:41
您這篇文章為女性聲張一記正義,也為打破固有傳統男尊女卑寫下您個人的觀點,並為家姊發聲爭取她應有公平的權益。為此,為您的公平與正義報以讚賞。


一份正確的觀念可以走遍天下。至少我如此認為。


這種傳統桎梏下的觀念倘若安媽媽打不破,那就由您己身開始。相信您秉持著這份觀念,定不會讓自家姊姊受委屈。


我娘沒讀多少書,也一樣重男輕女,但這些年她自己非常清楚女兒們各個孝順,因此公開表態女兒跟兒子的權利都一樣,一樣可以獲得財產之權。幾年前我娘手部受傷,女兒們輪流照顧她,事後她每個女兒各包十萬大紅包,還叮囑不要讓兒子們知道。


我娘深知女性在傳統下所受的苦不公,那怕她書讀的不多,但依然隨著時代在轉換思維,並且跟進。我們為人子女盡孝是出於人倫,而非背後金錢的算計。想想,我家的姊妹們有此公平明理的母親還真是幸福。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0 09:50 回覆:

你母親不容易,知道是非。

重男輕女其實通常下場淒慘,因為兒子認為本來應該。

教育是百年大計,家庭倫理也是教育的一環,

七十歲以下的知識份子,如果不能改正陋習,書白讀了。

台灣社會為何亂象頻仍,因為不公不義視為正常。


米若絲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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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1:14
媽媽給的收下便是,轉個手給姊妹,何必跟令堂生氣。
男性為主的封建觀念已逐漸崩解,有人說懂孝順的可能是最後一代,也將是被遺棄的一代。
安歐門(IAMANOLDMAN) 於 2024-12-10 09:45 回覆:

轉手的錢不明不白,如果「我」不給呢?

我想讓媽媽知道,她欠姊姊甚多,應該償還。

亞洲人喜歡談孝順,其實理論和實際都一塌糊塗,

西方人法理分明,重視個人權益,合理孝順的反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