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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羊剝兩次皮
2010/07/16 19:35:41瀏覽695|回應1|推薦7

每次講到這句「一隻羊剝兩次皮」,一般人腦海中會想起什麼?大概會想起某種不公不義的狀況或是某個過去生氣的經驗,我想試著舉個符合「一隻羊剝兩次皮」的例子來看看。

假如,今天你經營一間公司,今年營業額一千萬元,政府向你這間公司課徵營業稅以後你還剩九百萬元,你再把各種開支以及人事費用等等都扣掉以後,剩下的就是你的收入了,因此可得到收入是兩百萬元,到了隔年五月要繳所得稅時,政府以兩百萬做為你的所得計算基礎向你個人課徵所得稅,不知道這所得稅算不算剝第二次皮?我對稅法一竅不通,這個例子也是我自己憑空想的,但就這個虛構出來的情境來說,算得上是「一隻羊剝兩次皮」的情境嗎?

重點也不在上述那個例子,而是我個人的一些職場見聞當中,有些事總會讓我這樣聯想。比如說,陸續看過的一些企畫案、研究計劃之類的東西,送審的時候除了附上詳盡的說明外,也要列上費用清單,每一個案子都會看到像是文具費、紙張書籍費、印表機以及墨水匣或色帶數個,不只每個申請人都這樣寫、就同一批人所申請的不同案子間也都這樣寫,好吧,那麼就過看過的這些案子來說,大概可以據以估算我們大樓裡上上下下裡裡外外至少也一百部印表機跟兩三百個墨水匣,可是,東西咧?我知道就每個案整筆費用的大數字來說,這種文具啦、茶水啦、印表機什麼的佔的數字是很小的比例,可是每個 case 都買一台這件事本身不奇怪嗎?又或者,我知道申請人 ( 們 ) 的心態是不請白不請,列在清單上看起來也合理,審核的人也因為不是花自己口袋裡的錢、或者被審核的人是審核者所敬或所畏的人,所以也就默默行之有年。如果這是你的公司,你會允許這種情況嗎?如果這不是你的公司,可是他們日常買東西的錢可能你也得幫忙出了一部份,因為「爾祿爾俸,民脂民膏」嘛,那麼你會樂見這種情形嗎?我只好退一步想,以前學校有教荊人遺弓的故事,大概是「 … 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 ,所以那幾百台原本該在公司裡的印表機、墨水匣或其他文具的幾百支筆、幾千個磁鐵或長尾夾,也遺之、得之,在某些人家裡了。

分隔線、分隔線、分隔線 、、、、、、、、

就像年底有個週末 ( 星期六 ) 將有選舉活動,按照往年慣例,一堆人也是興沖沖地填單子申請擔任工作人員,因為,也是根據經驗來看,參加的人除了當天可以領到一筆酬勞,事後還可以回來向老闆請領一天補休,這點也是讓我很有「一隻羊剝兩次皮」的感受。前者,參加選務工作領取酬勞這很合理,你例假、休假日不須上班而自己去從事外面的勞務活動,以此獲得勞動所得是你的自由,可是後者,你已領了這筆錢,事後再來向公司要求補休一天,這合理嗎?如果這是你的公司你會同意你員工的這種要求嗎?

或許申請的人會說,我是為公共事務在服務啊,本來就可以申請補休一天,可是我覺得,每一個選務工作人員都一樣是在為公共事務服務啊,一樣領了一日薪水以後,那些參與選務工作的私人公司的職員、學校學生,可以回去要求老闆給補休一天嗎?給補休的意思是,人放假但薪水照算。

「一直以來都這樣啊」、「大家都是這樣」、「這本來就是我的權益」 … ,聽多了各種說法以後真會覺得到底是他們麻木還是我邏輯有誤?算了,不說了,我也要去寫申請單了,反正是剝公司兩層皮,又不是剝我兩層皮。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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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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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善焉能生存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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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 披肉 ?!
2010/07/17 19:48

真羨慕>"<~您還可以當披著雙層純牛肉的狼

我們都不行...只能選補休..哀~礙於經費不足

不過大人還是一樣擇一也沒多~

關於設備、文具那部份 我到可以感受的到...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