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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空相』?什麼是『法』?何謂『空』『有』?
2013/07/13 17:44:50瀏覽18742|回應94|推薦59

佛典每提『空』、『有』,空、有了幾千年從不解釋什麼是空,什麼是有。不懂是自己悟性不夠,得快回去多誦些經書。更多經書也只是更多空、更多有而已,絕對不會有讓人恍然大悟的解釋或耳目一新的定義出現。

高本衲在此斗膽提出解釋:『空』,是『不存在』,『有』,是『存在』

『法』呢?法是什麼?法這個字讓我頭疼極了。

我以為『法』是『作用』。

『諸法空相』意指所有一切作用都不『存在』。更明確點説,是『有為法』不存在。As if 佛經還不夠糢糊,它們也從不解釋什麼叫『有為』,什麼是『無為』。

OK 不管,我們繼續。

先聲明一點:任何對此文不以為然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解釋,不必證明,但須接受理論辯駁、邏輯挑戰。也就是說,出處可以不論,理緒不可不順,邏輯不能不通。

為什麼?因為高某的論點不來自任何經書,而是自己小小的大腦。經書也是人寫的,不過是作者的『自己』而已,(除非有證據顯示否則)並沒有比較高明。

讓我們不論『出身』高低,只憑藉事實講點道理。

好,法是『作用』,作用有點抽象,but ...所謂的『不存在』當非指該抽象之法『無作用』 —— 既無作用又『法』,還法(作用)什麼呢?

是在説『不存在』嗎?抽象的東西本來就無所謂存不存在。譬如説,妳很漂亮,漂亮就漂亮,什麼存不存在的?『妳好漂亮,妳的漂亮確實存在』,有人這樣講話的嗎崇拜懷疑

我以為古人説『諸法空相』是因為他們不明白『作用』的真諦。意思是:『作用這東西不具實象,太抽象了,我們不懂』。可是古人苦於無法表達,什麼『具象』、『抽象』這些時髦詞語那時哪可能有?只好『空』、『有』一番。苦啊,連『存在』、『不存在』這麼簡單的字詞都沒有,苦了當時的人也苦了現代的我們!

『作用』當然是『有』的。如果我們把幾種基本物理作用搞清楚,就不『空』了。

當然,『諸法』或『有為法』既無明確定義,佛典一定要講它們『空』我也沒辦法 —— 『空』也沒定義啊!

物理(也就是我們存在的實質)世界目前的情況是這樣的:

電磁力是作用,媒介的光子已被證實。

強作用力是作用,媒介的膠子已被證實。

弱作用力是作用,媒介的 W、Z 玻色子已被證實。

賦予物質質量是西格斯場的作用,媒介的西格斯玻色子已被證實。

只有負責重力(即萬有引力)的重力子尚未被證實。重力子極可能不存在,雖然重力確實『存在』。廣義相對論解釋說:重力是被物體扭曲後的空間,左右其他附近具慣性物體運動行為的現象。這『左右』還是用『壓』的而不是『拉』的。然則,怎麼個『壓』法仍有待解釋。

有強作用力,同為正電荷的質子們才能在彼此互斥的情況下仍被強拉在一起,和中子們共同形成原子核。

有電磁力,電子才會繞著原子核轉,形成原子;原子和原子才會因電子相斥而互不相容,不致全擠成一團,才能形成物質。

有弱作用力物質才有衰變。

有西格斯場,物質才有質量,不然你我的體重都將是零。

有重力(萬有引力),才有星星、月亮、太陽,否則一切都散了。
你看,我可以坐在這裡打字,因為
西格斯場給我質量,萬有引力再給我重量,如此就不會飄走。強作用力給我身上所有原子的原子核,電磁力再配合一下形成原子、分子,這個『人』基本成形了。

還沒完,重力這麼一拉,我不是應該被拉穿過椅子,穿過地表,直達地心嗎?事實上所有一切任何東西最後都應該被拉成一個點才對,為什麼沒這樣呢?因為電磁力。有電磁力,物體才有『結構』,我們所謂的『東西』才有形狀。正因強作用力最強,電磁力其次,重力最弱,宇宙才能有今天這個樣子。

細節不論,概言之以上是我們宇宙的『基本大法』,除了那四種力之外再無任何其他力。這麼基本的大法夠不夠資格當『無為法』,whatever『無為』means?

這些已被證實的玻色子算不算存在,是具象或抽象大家可以自行 rationalize。幸好科學界不用這些詞彙,否則很多科學家早像曹操那樣死於頭痛。

已被證實意思就是說,它們是『真的』,連質量都知道了(雖然有些像光子、膠子、重力子的質量為零)。

諸法還空相嗎?

如果你是古人,所知不多,那當然空相;如果你是今人,以上就是現況,還空不空相?

即便是萬物存在的場域 —— 空間本身,也不是『空』的。空間,是有性質的,像水。水裡的魚從生到死不知水有性質,就像我們從生到死不知自身存在的空間也有性質。忽然有一天大寒,水從上到下結成冰,魚就會知道水有性質,並不『空空如也』了。忽然有一天 XX,空間整個全部變成 YY,我們就會知道空間也有性質,並不『空空如也』了。空間不空是已知已證之事,像會膨脹、收縮,可扭曲,會影響光的行進,具能量,含無數基本粒子,緣起緣滅,甚至可能裂變、癒合(空間的裂變及癒合 ─ 問題在那裡?﹝弦論八﹞)等等。實質宇宙沒有『空』這回事,一如沒有『無限』、『永遠』這回事。『空』這個字只能用來形容東西,像空心蔡之類,當不得真。

要講『空』、『有』、『諸法』,與其勤讀佛典,不如多學科技。再次顯示,古人靠苦思、冥想、揣摩、空談,今人靠科技、推理、實驗、證明。今人的『心』或許不古,『思』可比古人強多了。得意得意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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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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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0 14:47

衲兄好,我老早說過悲憤過後真相的價值就不如一張五千萬的支票了,也許有人覺得我冷血,但我還是堅持這個說法,應該把力氣花在正確的地方,一直吵鬧要個什麼狗屁真相,跟他說了他會信嗎?到頭來還不是繞回來要求部長下台負責,總統下台負責

又,洪姐姐最近的表現已經讓我開始懷疑他的目的是什麼,他真的有那麼愛死者洪某嗎?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30 16:56 回覆:

我相信她確實愛她弟弟。洪家無論如何心有未甘,所作所為未必四平八穩,但無可厚非。

有機心的是一些別有用心之人,藉勢藉端打擊政府、總統,此在台灣乃事所必然。可恨的也是他們而不是洪家。我不會因此對洪家有丁點微詞 —— 不像某些聯網大咖,口出妄言,不公不義。

洪大姊愛弟心切,無可置疑,但這並不表示她所作所為當然、必需、或已經天經地義。然而人死為大,我們何不把注意力放在辦案上?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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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和「不信」的蠢事天天上演
2013/07/29 18:10

洪案叫「要真相」的人就是非理性的絕佳例子。

真相人人都要,我也想要,問題是現在的台灣,好像大家都自以為只要大叫幾聲「我要真相」,就應該有人負責給他真相的樣子。若是等一陣子「真相」不來,就可以破口大罵,從...馬英九開始吧?反正罵馬已經比喝涼水還容易了。

不理性是因為:

一、無端假設有未涉案者知道真相卻不說岀。Well,操死洪仲丘的幾個人,直接間接可能都知道點真相,要是他們堅不吐實呢?要真相的人要不要自己去檢調機構扣押室嚴刑逼供他們一下? 高華柱知道什麼真相?馬英九知道什麼真相?妳怎知道他們知道什麼真相?

二、以為真相隨要隨有,在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台灣,「真相」若不「隨要隨有」就可以隨時開始破口大罵。

三、好不容易最後終於有了真相,猜猜再來是什麼?當然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啦!既然如此,何不早點開始這「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動作?反正不管真相如何都得走這一遭不是?

大家還要堅持凡事「信」和「不信」中二選一嗎?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29 18:56 回覆:

「真相」正在被查證當中,大家不必操之過急。洪仲丘已冤死,再急也沒用;其姊愛弟心切,不論她說什麼我都無條件接受,其餘不相干人等不必越廚代庖。

為「真相」心焦慮悴者不妨想想,自己今早有沒有刷牙。有的話,真相如何還原;沒有的話,真相如何還原。身為當事人,又不是複雜事情一樁,還原真相何難之有?

Still...please try。

己所不欲,勿施予人。


VERITA2000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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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9 09:00
"當然不是 so what? 事實是已知存在之物跟知已發生之事".........小弟非常認同, 可周遭的人好像接受的不多! 深感挫折.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29 18:44 回覆:

所以我們必須盡自己一切可能破除週遭人等的「信」念。

明明未知的事物,任何人一有開始胡說瞎掰的臆想,我們就有責任直直戳破它。

從我懂事起到現在,還沒岀現過一樁因「相信」而帶來的好事。「信」是劇毒,千真萬確。一時沒帶來災難只是幸好。

不完全 100% 的理性就是非理性。非理性並無不可,但結果必需自負。世界上哪樁事情不是理性和非理性在抗爭?奇的是理性者自稱理性,非理性者也自稱理性,隨便從洪仲丘案爭辯雙方當即可見。

如果人類還有所謂的道德、良知,有兩件東西我們無論如何永遠不能放棄:一是真理,一是正義。

如果你站在真理的一方,你絕對不必相信。如果你站在正義的一方,你最後一定勝利。


patoo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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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9 04:27
無條件相信是每個人出生時的初始設定(Default setting),不信是長大開竅才會出現的,也就是說沒有生下來就不相信聖誕老公公的。無法獨立時,相信是上策。在探討人類演化有個常說的笑話,那些不相信大人話,跑到河裡耍的孩子,都被鱷魚吃光了,能生存下來,都是聽話、相信大人的孩子(包括神鬼禁忌胡謅)。採獵社會,到了十來歲,大致有了自我求生的本事,這時漸進滋生出不相信(各類內分泌轉變更改腦內機構線路),在生活中信與不信交錯運用,在統計上才可能有較佳的生存能力及處世態度。高調地全然不信,在遠古並非求生上策。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29 08:37 回覆:

說的不錯,但所謂「相信大人」的「相信」其實並不全然屬於「相信」,例如跑到河裡玩會被鱷魚吃掉當然確屬可能事實,既是事實就不叫相信,應該叫「知道」。

「相信」是人類的口頭禪,太多時候我們的意思並非「相信」的真意。

既然是人就不可能全然無「信」。我的態度正是「相信」大人的鱷魚吃人說,不相信大人講的神鬼佛魔。前者人人可以驗證(不必親自跳進河裡被鱷魚咬),後者迄今無人可證,顯係非真。

因此,我對鱷魚吃人現象事屬「已知」,已知就不必信。對神鬼佛魔等類未知之說一定當作未知,未知之事信其有無都屬荒謬,所以未知還是不必信。

已知不必信,未知不可信,「信」之徒勞無益、百無一用固明。


VERITA2000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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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8 21:39

當我們”信”什麼東西時, 其實在內心深處知道那有可能是假的. 不然我們會說我”知道”! 會說我”學會”什麼東西!

小弟認為, 在真與假 是或不是中間有一個叫”不知道”的選項. 說不知道應該不是很困難的事. 但要我”信”不知道的事真的好為難!

夸克對100年前的人來說是”事實”嗎? 值得思考一下的問題!

佛教上宣稱”自己已印證的人”千年來不乏其人, 沒有客觀的標準下, 連是謊話還是幻覺或是錯覺我們都無法確定了, 如何證明? 即使是自己親自體證了也一樣. 所謂”天人合一”以目前的科學證據, 是比較傾向大腦自己的遊戲.

“想當然爾”跟”眼見為憑”常常是科學的敵人 很多眼見為憑的事都禁不起嚴格的檢視

哈哈解! 各位前輩,  小弟班門弄斧了.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29 08:24 回覆:

「夸克對100年前的人來說是”事實”嗎?」

當然不是,so what?事實是「已知存在之物和知已發生之事」。

夸克現今之為已知已證絲毫無補於 100 年前人的胡說瞎掰,即便前人剛好說對掰對也沒用 —— 夸克也極可能後來被發現並非事實,届時又要如何說嘴?

「未來的事實」無意義,除非你我已經在未來。然若如此,那個「未來」又變成「現在」了。

基本上,再希望再想要也不能把「未來的可能事實」當作事實。事實的定義:「已知存在之物和知已發生之事」裡頭兩個「已」已經將「物」和「事」定性成「過去和現在」。

科學無時無刻不在為「未來的可能事實」努力。然而在證據岀現以前,事物、現象再逼真也只能稱為「假設」。宗教的問題就在於「信以為真」。愛信就信嘛,把明明未知的東西據以為真實就會產生無數壞人壞事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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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8 16:44

建議你應該說你主張"實證主義",凡是沒有實際的物證人證,及讓你自己親自體證的,你都存疑,你都不接受,!!而不要說"一切不信",這樣不但符合科學精神,也符合邏輯理論!!否則不信自己主張的"不信",這算是什麼呢?

邏輯基本理論:

同一律,事物跟其自身相等同,「自己」不能「不是自己」。( the law of identity)
矛盾律,事物不能同時「是」跟「不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the law of contradiction or the law of non-contradiction)
排中律,事物只能有「是」或「不是」兩種狀態,不存在其他中間狀態。(the law of excluded middle)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the law of sufficient reason )

如果只是就宗教而論,不會有"不promise anything ......",所謂的宗教主要功能,在於讓人得到心理上的依託!所以一定會有"信仰(我)"就可以得到.....,的教義出現!

至於給你一個"fulill 自己 promise"的宗教!如果是就佛陀教導的,我相信你一定會遇到"自己已印證的人"來向你提出證明,但這已經不是宗教了!這是像科學一樣,以實際實驗在複製理論的結果!而且也要由你自己親自體證才算數!!如果不能由你自己親自體證,那也是宗教!!否則,魔術表演的現象,難道可以當真嗎?還有一些特別展示神奇現象的宗教,難道可以信從了嗎?如果是,那去學算命,恐怕還比較快!!

假設:有一天我真的看到一位形狀像佛的人懸浮在空中,並做出種種神通變化,告訴我他就是佛,要我"信仰"他是真正的主宰!!

我可以告訴你,我會認為那是"魔"而不是佛!因為佛教是否定"主宰一切的神",甚至也否定一般所謂的"永恆的靈魂""元神",佛教只是承認除了人以外,另有不同時空裡的眾生,一般所謂的鬼或神,而鬼神並不是靈魂!!

不存在就不是事實??那50年前,夸克存不存在?黑洞存不存在?再經過50年後,能不能實證萬有理論或統一場論或超弦理論?

對於不存在的,應該存疑,而不是否定,這才是科學的態度!!除非有人說:兔子是有角的,草莓是長在樹上!!那當然加以否定,因為已經有已知的事物可以驗證!!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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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就是畫餅大計
2013/07/28 12:32

信仰既然如此不堪,不符事實又不合理性,為什麼這麼多人信這信那,樂此不疲,無怨無悔?

高本衲在此 surrender 自己的看法 for your comment:

「信仰」非真非理的事物,因為「想要」;「想要」,正是「欲求」;「欲求」,因為「有生」。

「有生」不為什麼,it's just so。

給我一個不 promise anything 的宗教我馬上收回自己的言論。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28 12:34 回覆:
或者...給我一個已經 fulfill 自己 promise 的宗教我也馬上收回自己的言論。

VERITA2000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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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7 16:45
一個事物的不存在, 不需要, 也沒辦法證明. 跟 提出主張(說有的人)的人負舉證的責任, 這兩個邏輯或是道理上的基本原則有那麼難懂嗎?! 小弟佛學或是科學的學問少得可憐, 但是我知道, 如果這兩個原則懂了, 很多問題都迎刃而解. 如果不懂, 再多的言詞只是讓人更混淆而已.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28 12:20 回覆:

『再多的言詞只是讓人更混淆而已』

別讓誰混淆你。這是我在前面的一帖:

GolfNut(GolfNut) 於 2013-07-17 03:41 回覆:


...在自己架構出來的一套『體系』裡,以自己發明的語言用自以為『不定就有義』的文字去『圓』他們因無知而揣測出來的想像。

宗教語言向來如此,無可厚非。古來長此道者多,後人青出於藍,於今尤烈。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28 12:19 回覆:

大名之 VE.RI.TAS 刻在哈佛大學某側門石拱上,意即「真理」。

「理」是「事物的正常運作法則」,不遵循事物的正常運作法則就是非理(性)

「真」是「符合事實」,無事實基礎的事物非真。

「事實」就是「已知存在之物和知已發生之事」。

宗教言論,多的是未知存在之物和不曾發生之事,非屬事實。

不符合事實,所以非真,非真即是虛、假、偽。

虛、假、偽不應該是事物的正常運作法則。堅信虛、假、偽事物者並不遵循事物的正常運作法則,所以是非理性的人。

這個邏輯沒有轉圜的空間。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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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7 14:02
我也可以告訴你,佛教講的信,就是比量的信,及現量的信!不是信神信鬼信有主宰的信仰!!佛教導宇宙真相,就是"法無自性",諸法沒有一個恆久不變的實體,一切所知所覺的事物都隨因緣變化而變!!所有都呈現成住壞空的演化!空了不是沒有,而過去曾有的已散滅,而進入另一階段的成住壞空!!例如,樹苗長成大樹,而至被砍伐!是一個成住壞空,砍掉以後進入被製成木材,到被製成木器,又是另一個成住壞空,木器最後壞掉燒掉,變成微粒子或元素散布在宇宙,又是另一個成住壞空,再歷經漫漫長時,等適當時機,這些微粒子又將聚合成另種事物,又是一種成住壞空!!樹空掉了,木材空掉了,木器空掉了,微粒子也會空掉!!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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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7 13:44

我站得很穩!!

已知和未知的世界,'"信"對很多人仍然很有用,而且有善用!!你自己去街上問一問!!

請你告訴我,你家的房子對一個地球人而言是多高?對一隻雞而言是多高?對一隻螞蟻而言又是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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