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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裁判鄭大為
2010/05/15 19:55:21瀏覽2011|回應12|推薦66

關於上次跆拳道比賽黑心裁判鄭大為以私害公,犧牲我國選手曾敬翔一事,相關圖片、照片、影音記錄我已大多看過並且瞭解。網上的討論乃至辯論也在所多有,許多人可能也已耳熟能詳。在此不願廣為連結或附加大量圖片,沒看過的人可自行搜索為之。我只想表達一點自己的看法。我的立場不變:鄭大為是一個以私害公的黑心裁判。

幾個可能較不為一般人熟悉的關鍵點最好先提出來:

一、護具以上不可以拳攻擊,不必拿出解剖學來細分那裡是頸部,那裡是喉嚨,什麼叫鎖骨等等。跆拳道場不是醫學院,護具以上就是不得以拳攻擊,這規定十分簡單。

二、犯規在運動裡無所謂故不故意。足球裡手觸球就是犯規,老虎伍茲擊球進水也不可以辯稱不是故意,讓他重來。跆拳裡你的手﹝正拳,手刀、腕骨、掌背、手指、手肘、手臂﹞打到對方護具以上就是犯規,怎麼會打到的不管。情節輕者﹝不是故意﹞扣分,重者﹝有蓄意之嫌﹞出場。

三、比賽必須服從裁判,但這和裁判會不會誤判甚至黑判毫無關係。還有,一般大眾如你我並未參加比賽,自無所謂服不服從裁判可言。選手可能不得不服從黑心裁判,輿論自然也可以聲討黑心判決乃至黑心裁判。跆協要怎麼處理、懲罰黑心裁判是跆協的事,與一般社會大眾無關。

四、不是先開口叫人要有理性就表示自己最有理性,賊也會喊捉賊,通常還率先開叫。

五、要就事論事就得先釐清就什麼事、論什麼事。在此我對一些亂七八糟的事諸如曾志朗如何當場抗議、韓籍裁判如何無視證據、韓國選手宋智勳是否蓄意、跆協應否懲處鄭大為、鄭大為如何廣受愛戴、鄭大為如何可憐、多少人挺鄭大為等等、等等,一點興趣也沒有。我只想就「曾敬翔的喉部受傷」來論「鄭大為是黑心裁判」一事。

曾敬翔被鄭大為黑判的關鍵就在前者頸、喉部乃至鎖骨一帶的拳印 ─ 那個地方除非是用腳踢出來,否則是不應該有傷痕的。據我所知,曾敬翔並沒有被韓國選手踢中該部位。網上一般可見的照片也都非常詳細,傷痕明顯是在護具以上保護不到的地方。保護不到的地方就是不可以用手攻擊

要辯稱曾敬翔的傷是舊傷就好像開車擦撞了人家,然後辯稱人家的車子有舊的損毀痕跡一樣,不具意義也缺乏力量,徒增畏罪卸責的嫌疑。

只要曾敬翔的頸部喉部鎖骨有傷,就是韓國選手打在不可以打的地方導至的。如果打在護具上,印痕不是那個樣子。

鄭大為是邊審,他可能無法主導全局,但他可以做出公正的判決。照錄影看起來,韓國選手蓄意功擊該犯規部位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也不能說很大。曾敬翔若不礙事,裁判應判韓國選手扣分,比賽繼續。曾敬翔如果傷重不能繼續,韓國選手應被判輸,比賽終止。當然,這只是我就我知道的規則部份來設想可能的判決,或許有誤,但不會錯到像居然判韓國選手得勝這麼離譜!

我不相信鄭大為是「誤判」。鄭大為的作為是昧著良心的黑判,曾敬翔是他私心下無辜的犧牲品。鄭大為何以如此我不可能知道,但不難猜測。猜測無益,因此不說。

挺鄭大為的人一如主張廢除死刑者:

第一、絕口不提受害人﹝例如曾敬翔﹞及其家屬﹝例如白冰冰﹞,必要時甚至加以汙衊。

第二、一律打著一張道德的大旗﹝「服從裁判是運動精神」、「廢除死刑是人道主義」﹞,以壯聲勢。

第三、對過失的一方無比慷慨、關愛、慈悲﹝「鄭大為三餐不繼」、「鄭大為尋短獲救」、「死刑犯也有人權」﹞。

第四、永遠以理性的代言人自居,雖然常被人駁到瞠目結舌。至於始自理直氣壯何以終於啞口無言,其中的道理他們不可能明白 ─ 明白的話就不會擇惡者而固執之。

第五、不知何謂「事實」,不懂什麼叫「想」,基本上就是「不知道怎樣去『知道』」一個東西或一件事情。

如果本文對挺鄭大為的人還是過於繁複,且讓我把全事的「理」簡化到一個問句,有意或願意講理的人不妨論而述之,看看妳的道理頂不頂得住事實的檢驗,要「掰」也可以,可是後果自負:

「曾敬翔喉部的傷妳如何解釋?」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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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olfNut&aid=403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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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骨明明就是有護具覆蓋的地方
2010/08/14 23:14

你到現在還要跳針嗎?

而且正拳透過護具產生的瘀青本來就會稍微大

打到鎖骨之後護具上的手腕固定帶刮傷曾敬翔的喉嚨

使曾敬翔暫時昏迷

但韓國選手在攻擊鎖骨時 手部護具刮到曾敬翔沒有護具保護的喉嚨 根本沒有違規

因為他瞄準的是有護具保護的鎖骨

不是沒護具保護的喉嚨

這也是為何仲裁委員會還是認定韓國選手獲勝

http://ivonie7788.pixnet.net/blog/post/30020723

不要再跳針了好嗎

乖~^^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08-15 07:38 回覆:
打到鎖骨之後護具上的手腕固定帶刮傷曾敬翔的喉嚨“--你又怎麼知道的?

使曾敬翔暫時昏迷“--刮到喉嚨人會昏迷喔?

乖~^^“--出言輕佻侮辱的是你自己,對你的論點毫無助益,只能使你看起來愚蠢。出招之前不知己知彼,你犯了兵家大忌。

事情的順序是這樣的:先搞清楚自己能吃幾碗白米飯,然後知道對方幾斤幾兩,最後才出手。不是像你這樣先出手,然後知道對方的斤兩,最後才搞清楚自己能吃幾碗飯。懂了沒有?還戰神!

無腦並不為大。挺鄭不是壞事,但你得端出更像樣的理由。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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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叫南韓棒子還回我們的大使館館產再說
2010/06/22 18:06

.

留言和迴響
103 篇迴響

中時小社論的程度每況愈下,罵也沒有用。
留言:SCFtw2
2010-06-22 18:00:13

一、日本人先殺了幾十萬臺灣人,然後開始"貢獻"。

二、先叫南韓棒子還回我們的大使館館產再說。

三、這個沒署名的小記者/小編輯當然~~~唉~~~算了~~~罵小朋友有什麼用嗎? ^@@^

四、讀了爽不爽?當然不爽~~~所以~~~刪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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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2x112010062200063,00.html
短 評 - 討厭韓國人?
2010-06-22 中國時報 【本報訊】

     衛生署長楊志良在美國華府討論健保制度時說,韓國多年前曾訪問他有關台灣健保制度,結果後來韓國所有保險幾乎都學自台灣,但對外卻絕對不講他們是學台灣的,甚至連孔子都說是韓國人。

     楊志良笑說:「我討厭韓國人!」

     台、韓間有許多情緒,從斷交時南韓的絕情、無禮,到國際籃球賽時的小動作不斷,都令許多台灣人「討厭韓國人」。

     但是,修養,是該生氣而不生氣;禮儀,是尊重對方,克制情緒。我們的衛生署長在國際場合公開說:「我討厭韓國人!」真的是失禮之至,貽笑國際。

     其實,不管什麼民族,都沒優劣之別;不管什麼國家,都有好人、壞人,沒有天生壞胚子民族。如果忘了這前提,人類就可能重演西方列強殖民、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悲劇。也因此歐美才將「種族主義」言論視為禁忌。

     楊志良可以就事論事,揭露韓國政府學我們的健保,卻小鼻子、小眼睛地不承認;可以不滿韓國學者把孔子篡改國籍,卻不宜一竿子打翻一艘韓國船地說:「我討厭韓國人!」因為這有煽動種族主義的危險。

     以前,我們全盤否定日本政府在台灣的建設,學生只知劉銘傳建鐵路、搞電報,不知戶籍、自來水、水庫、縱貫鐵路…等現代化建設是日本人的貢獻。韓國即使偷抄台灣健保,又算什麼大惡呢?

     民族主義的壞處就是,永遠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小刺,卻看不到自己的樑木 只要一有民族情緒,大家其實都是一個樣!

.


SCF的倉庫:【反共反獨】【獨腳強盜聯網史料庫】【*每事報*】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06-23 03:33 回覆:

楊志良是性情中人,會講他厭惡﹝「討厭」是訛用﹞韓國人不希奇。中時記者只懂鑽小縫賣小聰明,這是一個企業逐漸形成的文化,和大公司裡你見一人邪里邪氣一定會見多人心術不正一樣,「氣候」不是一天形成的。有時連社論都會不小心露出馬腳。當然寫社論的一定是「大咖」,可是大咖也是從小咖慢慢爬上來的。企業的主子終究要為公司的文化負責,郭台銘和他的富士康文化就是一個例子。

在這種情況下小記者就像在外頭跑業務的小咖,不時弄點看來正經八百,文字尚稱通順的東西湊合湊合,因此楊志良講五個字他們也可以搞出一篇來。而且給戴上民族主義的大帽子,還真「誰曰不宜」哩!

我最鄙夷動不動「人家有壞的也有好的」、「每個國家都有敗類」、「天下烏鴉一般黑啦」的人,更別提接著再搬出大道理的帽子送給人戴上。人有嘴無腦比有腦無嘴還糟。


NetSp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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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也會錯?
2010/05/23 21:05
YES!
要他們認錯就難了。
鄭大為開始未必有意,只是「面子」問題。
「跆拳」這個東西本來就是「韓國貨」。
本地「跆協」以牙還牙就「落人口實」。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05-24 09:23 回覆:

其實跆拳道源自少林北派長拳,韓國拿去整理編排成跆拳道,也算他們有心。

個人以為,運動員被冤本來就應該抗議,據理力爭。不論大會如何不公,最後還是得服從裁判。不過事情可並不就此劃下句點。觀眾沒有必要服從裁判,理由很簡單 ─ 觀眾又沒參加比賽,服從什麼?

國際比賽當然也有可能不公,因為 stake 太高,不公其實更有可能。裁判或大會不公與賽國抗議無效當然可以也應該予以譴責。自家裁判不公更是其心可誅,本國體協或跆協予以懲罰完全合情合理。

我們跆協並不算「以牙還牙」,只是還事情一個公道。懲戒不了韓國,懲處鄭大為完全可以並且恰當。韓國挾其東道地主之勢公然黑判,不怕落世人口實,我們難道還客客氣氣,溫良恭儉讓?

天安艦無緣無故被北韓擊沉,這是更大的不公,枉死的南韓官兵其沉冤不下多年前被蘇聯在堪察加半島以飛彈擊落的韓航 747。二十幾年前韓國整個內閣十幾名部長在中南半島墜機,一下子國家癱瘓,更是天地的不仁不公。

所以只要是人就應該堅守正義防線,維護人我公平,此事斷不容茍且,更不應以無以數計的各種藉口為自己或別人開脫。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沒有如果、因為、但是、假使、或許、可能。鄭大為的黑判不公不正,我們應給予譴責。面子問題或個人性格事小,不知以理性良知為個人行為的基準事大。我希望他記取教訓,從此人生向上提升。須知人性的墮落沒有底線,人心須以良善為依歸也沒有條件,此刻蹲在牢裡的阿扁就是一個不必解釋的例子。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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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2 02:20
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
2010/05/21 17:40
我的念頭沒 juno 那麼複雜,還搞到翻案去。即使在我自己的部落格,也只始於「為曾敬翔枉輸抱屈」,終於「譴責黑心裁判鄭大為」,從不旁生枝節。這是我的文【黑心裁判鄭大為】內的一小段

『在此我對一些亂七八糟的事諸如曾志朗如何當場抗議、韓籍裁判如何無視證據、韓國選手宋智勳是否蓄意、跆協應否懲處鄭大為、鄭大為如何廣受愛戴、鄭大為如何可憐、多少人挺鄭大為等等、等等,一點興趣也沒有。我只想就「曾敬翔的喉部受傷」來論「鄭大為是黑心裁判」一事。』

我也從不指望鄭大為認錯道歉,只敘述他未認錯道歉的事實。歷史會記載鄭大為的黑判行為,學者或許「需要」討論他,但任何人都可以譴責他,而且多久以後都可以,此事並無時效性。

說他收受紅包不是我這種人會講出來的話。沒有根據的事我絕不胡說。有人理性零分,有人六十,自然也有人一百。

曾敬翔被違規襲喉,鄭大為黑判他敗賽,是整件事情的核心。這個重點被我抓住了,人證事證物證俱全,任何人要駁倒我或挺鄭大為也難。我開部落格就是為了提倡理性,不是為了到處駁人家,耀武揚威。多少名人如中時的袁瓊瓊以及小說家張大春過去都被我駁到不敢刪也不能回,不是因為我兇悍,而是因為他們自己理虧。我只希望國人凡事以理性為第一,以後就不會再搞出什麼李登輝加阿扁誤國二十年這種荒唐事,害死臺灣老百姓。律己以理甚嚴,要求別人理性也不放鬆,日久見人心,認識的人都知道我的善意,如此足矣。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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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2 02:17
就事論事,理性從不敗北
2010/05/20 17:01
路人 juno,你的觀點非常有意義,不過版主宏文的重點是「鄭大為做錯了什麼?」,所以我不確定你在就事論事。在本欄裡,我確實是就事論事 ─ 我只提出一件鄭大為做錯的事:他黑判曾敬翔輸掉比賽,任何其他問題不在我考慮之內。
就此單一事件而言,我在網上不見任何有力的反駁論證,因此我非常遺憾的認定鄭大為確實黑判曾敬翔,為中華跆拳史留下可恥的一頁。再者因他至今未公開認錯道歉,所以我直稱他把靈魂賣給魔鬼。我不相信世上有鬼神,而是借用浮士德的文學譬喻。此點不必過度說明。
我提出的問題並未要任何人公開回答,目的也不在左右誰的思考方向,畢竟每一題都有兩個完全反向的答案,大家可以自由選擇。關鍵是,你自己回答自己以後,感想是什麼?對自己立場的信心有沒有強化,抑或開始動搖?
理性的口號人人會喊,而且多半是針對別人。愚意以為,要理性大家一起來理性,就事論事,而且只敘述事實,看誰說的話經得起事實的檢驗。不然就一起來不理性,大家胡搞瞎纏一翻,把老譚這裡弄得烏煙瘴氣。我想版主會比較喜歡前者,這點似乎也不辯自明。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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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9 02:52
只要頭腦清楚,事情就很清楚
2010/05/19 02:46

可惜鄭大為已將靈魂賣給魔鬼,回不來了。

提供幾個選擇題供大家參考。任何人皆可﹝根據事實﹞回答,題目本身是中立的。答完後一切就清楚了。選擇題簡單二選一,不必任何多餘的文字。

一、曾敬翔喉部有沒有被打傷?          有←→沒有

二、鄭大為有沒有黑判?          有←→沒有

三、運動員要不要服從裁判?          要←→不要

四、你要不要接受曾敬翔輸的事實?          要←→不要

五、法官要不要守法?          要←→不要

六、法官不守法可不可以辦?          可以←→不行

七、裁判要不要服膺運動精神?          要←→不要

八、裁判有違運動精神可不可以辦?          可以←→不行

九、我們可不可以譴責鄭大為?          可以←→不行

最後一條不計分,是為了滿足我的好奇:

十、臺灣現在所謂的「民族主義情緒」傾向那邊?          挺鄭←→貶鄭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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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詩一首獻給 JAZ
2010/05/18 19:59
等待曾敬翔喉傷的解釋中‧‧‧小詩一首獻給那個誰
2010/05/18 19:57

膝躍反射數第一,每打必出難自已,

以謊圓謊大不易,捉襟見肘露玄機。

怒起心上害於理,惡生膽邊傷到脾,

語無倫次驚聯網,氣急敗壞 J A Z。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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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譚:【鄭大為做錯了什麼?】
2010/05/18 09:52
【GolfNut】:簡單答案

鄭大為做錯了什麼?

這是個簡單問題,我來給個簡單答案:鄭大為昧著良心黑判我國選手曾敬翔敗,判違規襲喉的韓國選手宋智勳勝。我說的是不是事實?

====================

【路人Juno】:如果你不是裁判,那麼你說的就不是事實

Gulf Nut,

這是個簡單問題,我來給個簡單答案:鄭大為昧著良心黑判我國選手曾敬翔敗,判違規襲喉的韓國選手宋智勳勝。我說的是不是事實?

--------------------------------

如果你是裁判或是大會裁判組人員,那麼你說的就是事實。

如果你不是,那麼你說的就不是事實。

你不喜歡這個答案,就請不要看世界杯足球賽。 全世界的人在電視上都看到馬拉度納手碰了球,主審裁判說沒有就沒有。

JC鮮師很早就送我進他的黑名單,歡迎你也加入這個俱樂部。

====================

【GolfNut】:謝謝路人juno,來點題外話

謝謝路人juno。我比較笨,有時不懂反諷的意思。「事實」對我而言很重要,而且我不會輕易屈服在「裁判的事實」底下。事實不隨任何人的意志而轉移,太陽不會因教會而繞地球公轉。
在好幾個部落格包括這裡,已經有許多不知何謂事實的人﹝幾乎全是女的,只有鮮師可能是個男的﹞恨我恨得牙齒癢到發炎。我只要一開口,那個氣極敗壞,咬牙切齒,呼天搶地兼哭爹喊娘的呀‧‧‧直可把死人從陰間喚醒。

何必這麼激動呢?我們常說講理講理,講什麼理?當然是講真理啦!難道要講邪理、歪理嗎?

什麼叫做「理」?很簡單,就是一件事情的前因與後果。這件事情因何發生,後果怎樣?把它的理緒或條理弄出來,搞清楚,就叫做講理。

什麼叫做「真」?不要笑,下次你碰到隨便誰,問她或他:「ㄟ,什麼叫做『真』?」我保證你十個有九個答不出來。

不是開玩笑,為此我還特地寫了一篇【什麼叫做「真」?】的文章。我發現有太多的人不知道什麼叫做「真」。

不過這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更多的人不知道什麼叫做「知道」。因此我又寫了一篇【你知「道」嗎?】。

「真」,就是符合事實。反之即為「偽」。

隨便舉個例子:

某甲說:「鳥會飛,豬不會飛」。

這句話本係事實,某乙想駁,左思右想想不出如何反駁,於是開始掰。她的回答和這些回答的毛病如下:

「你也不必把鳥講得那麼純潔高尚吧?」﹝某甲沒有把鳥「講得那麼純潔高尚」﹞

「都是動物嘛,何苦如此差別對待?」﹝某甲沒有「差別對待」,也並不苦﹞

「自己喜歡鳥不喜歡豬何不明講?拐彎抹角的幹嘛!」﹝某甲沒有「喜歡鳥不喜歡豬」,也並未拐彎抹角﹞

「鳥或許會飛,你有豬不會飛的證據嗎?」﹝某甲不必證明豬不會飛。常態不必證明,變態才需要提證﹞

對某甲而言,這回事不辯自明,根本不值一提。對某乙而言可不得了了,那是如喪考妣、泣血稽顙的。悲憤之餘還會冒出「他、他、他‧‧‧他口氣兇的好像快噴出口水來了」的話來。我的媽呀,什麼跟什麼啊!

說真的,某乙若要反駁某甲之言只有一個辦法:找一隻會飛的豬來。不必齜牙裂嘴的,難看極了。

鄭大為昧著良心黑判曾敬翔敗賽,這是事實,其他我知道的不多,也不想管。我腦筋簡單一向只曉得就事論事,鬼扯亂掰我幹不來,想在我面前睜眼說瞎話也非常困難,言不符實的人常被自己的謊言壓垮,然後怪罪到我身上。說實在的,我又沒叫宋智勳襲喉,也沒叫豬別飛,事實怎麼樣就是怎麼樣,與我何干?

老譚是熟識的朋友,大概不會像那個什麼師的那樣公然表示只准挺鄭大為,不許提事實真相。加上他的題目「鄭大為做錯了什麼?」有個問號,問號對我而言表示可以自由回答,只要符合事實就沒什麼好顧忌的。不過我一向尊重版主的「絕對刪文權」,他叫我閉嘴我就閉嘴,叫我走路我立刻滾。形勢比人強,版主人人可當,也沒什麼公不公平的。

我出國時還是蔣經國總統,現在一旦回臺,總被那個什麼誰挺誰、誰嗆誰的新聞搞得一頭霧水。這個「挺」跟「嗆」是什麼意思啊?是不是像大陸上的「運動」,沒啥道理可言,是黨或組織交代下來的,非幹不可,是這樣的嗎?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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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農天雨
2010/05/17 15:05

http://blog.udn.com/loster/4034528  這篇文的回應之一

農天雨【激情,讓道理無法講】
2010/05/15 16:31

各位回頭看看當時的錄影帶,可知曾志朗當初抗議的是什麼?如果我沒有記錯,他抗議的是韓國選手惡性犯規,打傷了台灣的選手,而裁判視而不見,不是抗議裁判判給韓國隊贏,這與鄭大為所陳述為何判給韓國隊贏是兩件事,結果大家把他混為一談,鄭大為還有其他裁判可能真的都沒看到韓國選手犯規,但鄭大為不能依此發言批判曾志朗的抗議,身為中華隊的領隊,看到選手受傷,且遭重擊的部位是正常攻擊所不允許的,他當然要抗議,這點他沒有錯,整件事也非他所引起,他也沒參予群眾公審鄭大為,他何錯之有?

鄭大為如要說明自已是依專業的判斷作判決,全程也都有錄影,我想只要誠懇說明即可,我想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但為何又要先開砲批判曾志朗的抗議舉動,因就曾志朗的立場,他的抗議也洽如其分,也是他應該作的,但想不透鄭大為要突顯自已的公正,一定要先否定他人的表現來成就嗎? 平白惹出這樣的風波,結果一大堆人啥也搞不清楚,加入混戰,就變成了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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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f Nut:『網上一般可見的照片也都非常詳細,傷痕明顯是在護具以上保護不到的地方。保護不到的地方就是不可以用手攻擊。』

「曾敬翔喉部的傷如何解釋?」

1

曾3

DJ魚子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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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鄭大為
2010/05/17 11:19
 

我可以很清楚的感覺到,現在的臺灣,同情鄭大為的人佔大多數。如果這不是事實,請告訴我。

教練如何栽培,裁判賺多少外快,跆拳技藝的養成多麼不易,我一清二楚。我練跆拳前後比練高爾夫還久,雖然二者皆乏善可陳,畢竟前者是青春少艾時的夢想,後者是中壯年之後的企盼,代表的都是一個人不同時期的不同心願。

我不難想像鄭大為教練年輕時的樣子。一個人獨處在道館,對著沙包勤練一百、兩百下的旋踢,越踢越猛,越練越強;一邊設想種種可能狀況,以及應有的後續防禦或攻擊動作。

英雄出少年啊!

鄭將軍老矣,尚能飯否?

少年維特都煩惱些什麼?人的一生永遠是越來越複雜,越來越難堪的。壽則多辱啊!

一個社會裡年長者對年幼者的責任是什麼?有成就的人對成長中的人應有的慈愛是什麼?對自己重要的東西一定得比對後輩、晚輩重要的東西更要緊嗎?

鄭教練,學跆拳的不必都是武夫,想想「不忍人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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