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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1 19:50:45瀏覽4073|回應62|推薦79 | |
我多麼希望他走的時候,不是一肚子不是滋味。並非我後悔出自我手的文字,我習慣下筆慎重,錯別字很少,意思絕對是我真正要表達的,強度視情況而定,修辭方面則著重音調和感覺。之所以會想到 "fair" 的幾帖回應是因深感正義、是非、理性、邏輯、人性、欲望這些東西,它們背後的哲理不知有多艱深,以致縱使人人渴望正義,正義卻似乎始終遙不可及;更甚者,雖然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站在正義的一方,當被問到「為什麼」時卻鮮少答得出來。 正玄想間,不意轉到一公共電視台,只見一位學者正在講述同性婚姻法律地位的法理基礎,在最高法院內大法官和一些知名學者間的幾個重點思辯過程。「嗅」出這可能是好東西,便耐心將整個講述看完。果然字字珠璣,非同凡響!可惜只剩大約二十分鐘,結束時才從片尾字幕得知片名叫做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在此二十分鐘內,我才知道,原來自己想法中的「正義」,暗符一位名為 John Rawls 學者的理論。講演者名叫 Michael Sandel,地點是哈佛大學,他並不完全同意 John Rawls,因此讓我頗感耳目一新。以前我從沒想到原來「正義」也有人專門研究,現在覺得自己真笨,哲學系當然有啦! 好,下面是我在 YouTube 找到的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第一輯。照 YouTube 的排列看起來好像共有十二輯,我不知電視上看到的是第幾輯,這第一輯自己也還沒看,所以內容不知,但相信絕對是精彩可期。我會找時間將十二輯全部看完,也希望對「正義」有興趣的網友們自行接著看下去。這裡有其他各輯的資訊: http://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justice+what%27s+the+right+thing+to+do&search_type=&aq=f 有點抱歉的是我找不到講稿,畫面也沒有旁白。因為這是 lecture,而哲學並不是大多數人的所學專長﹝包括我﹞,講者使用的文字非常精練,並不簡單易懂,詞句有時相當冗長,義理也頗為艱澀,所以得花點心思才行。就當做在哈佛上一堂哲學課,檢驗一下自己的英文能力,思考邏輯,會意水平,和理性程度,也不錯。好處是可以一看再看。機會難得﹝無意撞見﹞,好好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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