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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0 23:59:45瀏覽185|回應0|推薦12 | |
8/20 詩篇 27:14 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我的心啊! 並沒有離開耶和華! 我的心要持續的來等候祂! 昨天晚上回到LA,今天清晨又再一次的來享受這美好的靈修時間. 我謝謝主的帶領,假期結束了! 我的心靈身體再次的被更新! 我等候神在我身上所要成就的!
8/21 28:7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盾牌;我心裡倚靠他就得幫助。所以我心中歡樂,我必用詩歌頌讚他。清晨醒起,心中湧出好些人的需要,一一的在心裡為他們禱告.我也須要來為自己禱告.為著暑期的作業,為著工作的時數多寡,我將這些需要放在神的手中.我的心要來倚靠他.因為詩篇這裡提到他是我的盾牌,我的力量. 或許還有更多須要放在神手中的,讓我學習交託! 8/22 31:3 因為你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所以,求你為你名的緣故引導我,指點我。...生命中我需要神的指引,因為有許多的十字路口,我常常停在某一個角落,有時忘了須要停看聽,就往前衝,導致頭破血流.有的時候停了太久,卻失去了陣腳,失了方向. 以致於後悔成了我生命中的常客. ,主啊! 讓我駐留在你的山寨中,我相信你必引領我,直到見你的面! 8/23 33:11 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我們人的籌算能成就什麼呢? 除非是神所要成就的,我們所謀定的若不是出於神,就不能夠有所成.我們所要作的,是什麼呢? 是自己得益嗎?是因著神國的需要嗎? 是出於己意嗎? 願我們所說,所思,所念的,都在神的旨意當中. 求主幫助我們! 8/24 35:9 我的心必靠耶和華快樂,靠他的救恩高興。...雖然可能因著時差或是生理的因素,使得睡眠並不是那麼好,但清晨醒來讀到這樣的字句,讓我的靈開始感到歡欣,是的;縱然我的身體疲累,但因著神的話語,讓我的心可以感到快樂,想到他的救恩也感到高興. 我告訴自己:今天是新的一天,是主賞賜的日子,我要歡喜在其中. 尤其今天Doris要受洗了. 我為他感到高興,期盼在將來他能越來越清楚自己所信的!也能將自己交託在神的手中! 8/25 今天我生日,結果卻沒有靈修! 忙碌的清晨至夜晚 8/26 37:23 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我不敢自己說是義人,但希望我是行在義人的路上,如此我的腳步被耶和華所立定.我的道路,祂會喜愛的! 願我日後的每一天都是行在神的旨意中,這樣我的生活不管是在困難,憂傷或快樂中,我知道都是出於祂,我必快樂行在其中! 壓力已經開始又在推積中,讀書報告,孩子開學,工作的開始,教會的服侍,學校的新作業...願神賜下力量及智慧,願你也在生活中滿有神的力量! 8/27 提多書 1:15 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這讓我想到若世一個人的思想總是負面的,在他看到的人事物也會都是負面的,若是正面的,他也會是正面的比較多. 而這樣的思維,須要時常的在神的面前來省思,讓神的光來照明,如此我們的心才會有機會知曉. 我的孩子Doris常常都會有負面的想法,這常會想到是否我的言詞常是負面的,才會讓他有這樣的情形呢? 我的心啊! 願我繼續的在神面前來思考,反思自己的言行舉止. 8/28 2:3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2:4 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雖然我還沒進入老婦人的年紀,但我想這也是我可以學習的,這裡提到舉止要恭敬,放蕩的行為我想在各個年紀都是不合宜的.更何況是年長的? 我要開始學習可以用善到教訓人, 好指教人! 這星期的靈修時間很不固定. 希望下星期能有所固定! 8/29 2:14 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感謝神為了你我捨了性命,我們才能得到救恩. 使我們能脫離罪惡! 成為他的子民. 這一種的身分讓我們有特權,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是信上帝的. 聖靈是我們的保惠師. 自從我上了教會歷史,讓我對我所信的神,耶穌及聖靈很感動,也很震撼. 因為我們所信的是經過許多人的流血及犧牲生命才得來的! 這份信得來不易的! 這也是一種宣告! 8/30 3:4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我們得救贖不是因為我們的行善,乃是神在我們身上所行的義,重生及聖靈得更新. 受洗之後,我們還須聖靈得更新.這更新不是一次的而已,它是天天的都須要在神面前得更新. 就如羅馬書所寫的,我們的心意要日異更新. 這日異更心須要我們天天在神面前禱告,悔改. 8/31 3:10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3:11 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保羅對於分門結黨的人,明確的表明他的態度就是警戒最多兩次,如對方明知不可行,但仍去行,則要棄絕. 在這裡,讓我想到許多時候.是否我們對人忍讓的次數太多了? 對方明知是錯誤的行為,我們也好心相勸.但仍執迷不悟的做. 在教會裡,我想碰到類似的事情不在少數.我們總認為要以寬容來對待,但這裡提醒,明知故犯的人,規勸了兩次就當leg 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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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