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七、經理人規定
2026/08/07 21:54:57瀏覽14|回應0|推薦0

經理人規定

公司法§29(經理人之設置)、§30(經理人資格)、§32(經理人競業禁止)
流奶與蜜公司案例情境
案例設定

受規範公司:流奶與蜜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研究員:小以利|資深法務顧問:大以利|律師:以利沙律師

董事長:流董|總經理:莊總|關係企業:流奶與蜜二號公司(流董家族另開)

一、概念比喻

經理人就像流董聘來實際打理店面的掌櫃,掌櫃要上任得先過一定門檻的股東同意(設置),本人不能有前科污點(資格),而且不能一邊幫流奶與蜜看店,一邊偷偷在外面開一家同樣賣蜂蜜的店跟東家搶客人(競業禁止)。

二、法條定義拆解

(一)經理人之設置(公司法§29第1項)

公司法第29條第1項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下列規定定之。但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三、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二)經理人之資格(公司法§30)

公司法第30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二、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三、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四、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五、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六、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七、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經理人之積極資格與消極資格
  1. ①積極資格:現行公司法已刪除經理人須在國內有住所或居所之要求,此為修法重點。
  2. ②消極資格:公司法§30列舉七款事由,符合任一款即當然解任,不須任何決議或裁定程序。

(三)經理人之競業禁止(公司法§32)

公司法第32條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但經依第29條第1項規定之方式同意者,不在此限。
經理人 v. 董事之競業禁止範圍比較
  1. ①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經理人(不論同類與否),且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業務。
  2. ②董事(§209):僅於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時,應向股東會說明並取得許可,限制範圍較經理人窄。

三、情境解析

流奶與蜜情境流奶與蜜是股份有限公司,流董打算聘任莊總擔任總經理,依公司法§29第1項第3款,這項委任必須經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的決議行之,不能由流董一個人拍板決定。委任前,以利沙律師先確認莊總沒有§30列舉的七款消極資格情事(例如沒有背信侵占前科、沒有票據拒絕往來紀錄),才能正式委任;如果莊總日後才被查出符合其中一款,職務會當然解任,不需要另外開會決議。

莊總就任總經理後,如果想私下再去經營另一家蜂蜜品牌的網路商店,依公司法§32必須先取得流奶與蜜依§29第1項同樣的委任程序同意,否則就違反經理人競業禁止的規定,即使流董個人口頭答應也不夠,必須走正式的董事會決議程序。

四、關鍵辨析警示框

⚠ 常見混淆點① 經理人的積極資格中「須在國內有住所或居所」的要求,現行法已經刪除
② §30消極資格事由成立時是「當然解任」,不需要股東會或董事會另做決議,這跟一般解任程序不同,要特別注意。
③ 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範圍比董事更嚴格:經理人連「不同類」的兼職經理人身分都不能兼任,董事的競業限制則僅限於「同類營業範圍」內的行為。

五、板書式申論

牛刀小試(一):公司法第29條、第30條逐條申論題目:股份有限公司委任經理人應經何種程序?經理人有無資格限制?
  1. 股份有限公司委任經理人,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但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2. 有公司法第30條所列七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包括曾犯組織犯罪、詐欺背信侵占罪、貪污罪、受破產宣告未復權、票據拒絕往來未期滿、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受輔助宣告未撤銷等情形。
結論:股份有限公司委任經理人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程序,且經理人不得具備公司法第30條所列消極資格事由,事由成立者當然解任,無須另經決議或裁定程序。
牛刀小試(二):公司法第32條逐條申論題目:經理人得否兼任其他公司經理人或自營同類業務?
  1. 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2. 但經依公司法第29條第1項規定之方式同意者,不在此限。
結論:經理人原則上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業務,惟經依委任經理人相同之決議程序取得同意者,得為例外。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limBK&aid=19194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