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化象
91化得真者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
原註:
如甲日主生於四季,單遇一位已土,在月時上合之,
不遇壬、癸、甲、乙、戊,而有一辰字,乃為化得真。
又如丙辛生於冬月,戊癸生於夏月,乙庚生於秋月,丁壬生於春月,
獨自相合,又得龍以運之,此為真化矣。
既化矣,又論化神。
如甲己化土,
土陰寒、要火氣昌旺;
土太旺、又要取水為財、木為官、金為食神。
隨其所向,論其喜忌,再見甲乙,亦不作爭合妒合論。
蓋真化矣,如烈女不更二夫,歲運遇之皆閑神也。
任氏曰:
合化之原,昔黃帝祀天于圜邱,天降十干,爰命大撓作十二支以配之。
故日干曰天干,其所由合,
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義。
依數推之,則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也。
如洛書以五居中,
一得五為六,故甲與己合;
二得五為七,故乙與庚合;
三得五為八,故丙與辛合;
四得五為九,故丁與壬合;
五得五為十,故戊與癸合。
合則化,化亦必得五土而後成,五土者辰也。
辰土居春,時在三陽,生物之體,氣辟而動,動則變,變則化矣。
且十干之合,而至五辰之位,則化氣之元神發露。
故
甲己起甲子,至五位逢戊辰而化土;
乙庚到丙子,至五位逢庚辰而化金;
丙辛起戊子,至五位逢壬辰而化水;
丁壬起庚子,至五位逢甲辰而化木;
戊癸起壬子,至五位逢丙辰而化火。
此相合相化之真源,近世得傳者少,
只知逢龍而化,不知逢五而化,辰龍之說,供引之意,
如果辰為真龍,則辰年生人為龍,可行雨,而寅年生人為虎,必傷人矣。
至於化象作用,亦有喜忌配合之理,所以「化神還有幾般話」也。
非「化斯神、喜見斯神」,執一而論也,
是化象亦要究其衰旺、審其虛實、察其喜忌,則吉凶有驗,否泰了然矣。
如
化神旺而有餘,宜泄化神之神為用;
化神衰而不足,宜生助化神之神為用。
如甲己化土,
生於未戌月,土燥而旺,干透丙丁,支藏巳午,謂之「有餘」,
再行火土之運,必太過而不吉也。
須從其意向,
柱中有水、要行金運;
柱中有金、要行水運;
無金無水、土勢太旺,必要金泄之;
火土過燥、要帶水之金運以潤之。
生於丑辰月,土濕為弱,火雖有而虛,水本無而實,或干支雜其金水,謂之「不足」,
亦須從其意向,
柱中有金、要行火運;
柱中有水、要行土運;
金水並見、過於虛濕,要帶火之土運以實之,助起化神為吉也。
至於爭合妒合之說,乃謬論也,
既合而化,如貞婦配義夫,從一而終,不生二心,
見戊己是彼之同類,遇甲乙是我之本氣,有相讓之誼。
合而不化,勉強之意,必非佳偶。
見戊己多而起爭妒之風,遇甲乙眾而更強弱之性。
甲己之合如此,餘可類推。
例1:#7032337-【乙丑、甲申、甲辰、己巳】
化象1仕至藩皋#703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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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日比劫 己甲甲乙 巳辰申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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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己庚辛壬癸 寅卯辰巳午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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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兩干之甲乙,得當令之申金、丑內之辛金制化,不起爭妒之風。
時干己土臨旺,與日主親切而合,合神真實,乃謂真化。
但秋金當令,化神洩氣不足。
至[午運]助化神,中鄉榜;
[辛巳]金火土並旺,登黃甲,宴瓊林,入翰苑,仕黃堂,
[庚辰]合乙制化比劫,仕至藩臬。
例2:#7032338-【戊辰、壬戌、甲辰、己巳】
化象2州牧#703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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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象1仕至藩皋#703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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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日卩才 己甲壬戊 巳辰戌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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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丁丙乙甲癸 辰卯寅丑子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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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日比劫 己甲甲乙 巳辰申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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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己庚辛壬癸 寅卯辰巳午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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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木生於季秋,土旺乘權,剋去壬水,又無比劫,合神更真,化氣有餘。
惜運走東北水木之地,功名仕路,不及前造,
至[丑運][丁酉年](30歲),暗會金局,泄化神而吐秀,登科;
[戊戌年](31歲)發甲,仕至州牧。
例3:#7032339-【己卯、丁卯、壬午、甲辰】
化象3縣宰#703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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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日財官 甲壬丁己 辰午卯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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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壬癸甲乙丙 酉戌亥子丑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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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水生於仲春,化象斯真;最喜甲木元神透露,化氣有餘。
餘則宜泄,斯化神吐秀,喜其坐下午,午生辰土,秀氣流行。
少年科甲,翰苑名高,惜乎中運水旺之地,未能顯秩,終於縣宰。
例4:#7032340-【己卯、丁卯、壬午、癸卯】
化象4中鄉榜 終不能出仕#70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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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象3縣宰#703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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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日財官 癸壬丁己 卯午卯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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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壬癸甲乙丙 酉戌亥子丑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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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日財官 甲壬丁己 辰午卯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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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前造只換一卯字,化象更真,化神更有餘。
嫌其癸劫爭財,年干己土,透隔無根,不能去其癸水,午火未能流行。
此癸水,真乃奪標之客也。雖中鄉榜,終不能出仕。
例5:#7032341-【丙戌、戊戌、癸巳、壬戌】
化象5知縣三任而不升#703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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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日官財 壬癸戊丙 戌巳戌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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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癸壬辛庚己 辰卯寅丑子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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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生於季秋,丙火透而通根,化火斯真。
嫌其時透壬水剋丙,只中鄉榜,
直至[卯運],壬水絕地,挑知縣,曆三任而不升,亦壬水奪財之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