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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3 18:50:02瀏覽833|回應0|推薦0 | ||||||||||||||||||||||||||||
[41] 小兒83 |
小兒例1辛亥11歲疳疾夭 #7032304 | |
劫日財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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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火生於巳月,雖云建祿,五行無木生助。
天干既透財官,地支不宜再見酉子,更不宜再會金局,則巳火之祿,非日干有也。
雖丁火可以幫身,癸水傷之,謂財多身弱,兼之官星又旺,日主虛弱極矣。
且初交[壬運]逢殺,
[辛亥年](11歲)天干逢壬癸剋丙丁,地支亥沖巳破祿,運根拔盡,得疳疾而亡。
例2:#7032305-【癸丑、己未、丙寅、辛卯】
小兒例2斷非守業之人 #7032305 | |
財日傷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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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造因財官太旺,以致夭亡,
此則日坐長生,又生夏令,財官為用,傷官為喜,傷生財,財又生官,似乎生化有情。
殊不知前則財多身弱,以官作殺,此則財絕官休,恐難厚享。
癸水官星生未月,火土枯乾,餘氣在丑,蓄水藏金,
然己土當頭傷癸,丑未沖去金水根源,時上辛又臨絕,雖有若無,焉能生遠隔之水?
則己土亦不能生隔絕之金。且運走東南木火之地,斷非守業之人也。
例3:#7032306-【庚戌、壬午、丙寅、己亥】
小兒例3丁巳八歲瘄症亡 #7032306 | |
傷日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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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用壬殺,身強殺淺,以殺化權;更喜財滋弱殺,定然名利雙全。
惜支全火局,寅亥又化木而生火,年月之庚壬無根而少生扶,
至[丁巳年](8歲),巳亥沖去壬水之祿,丁火合去壬水之用,死於疳症。
例4:#7032307-【壬申、戊申、壬申、戊申】
小兒例 | |
殺日殺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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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水生於秋令,地支皆坐長生,天干兩戊兩壬,
大勢觀之,支全一氣,兩干不雜,且殺印相生,為大貴之格。
不知金多水濁、母多子病,四柱無火剋金、金反不能生水,
戊土之菁華盡泄于金,謂偏枯之象,必然難養,名利皆虛,
果死於三歲[甲戌年]。
例5:#7032308-【壬申、甲辰、壬申、戊申】
小兒例5難養 死於痘症 #7032308 | |
殺日食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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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水生於季春,似乎殺印相生,地支三遇長生,食神制殺為權,定為貴格。
不知春土氣虛,月透甲木,不但辰土受制,而時干之戊,亦受其剋。
五行無火,未得生生之妙,亦母多子病,偏枯之象,必然難養也。
後死於痘症。
例6:#7032309-【癸丑、壬戌、丁亥、壬寅】
小兒例 | |
官日官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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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丁火陰柔,生於深秋,殺官重疊,必不能養。
殊不知官殺雖旺,妙在戌月,通根身庫,足以制水;
更妙無金,時支寅木不傷,氣貫生時,足以納水,不但易養成人,可遂書香之志。
然官殺一類,勿以官為喜、殺為憎,身弱者官皆是殺、身旺者殺皆是官,
只要無財有印,便為佳造。
如云丁火死寅,謬之極矣。寅中甲木,乃丁之嫡母,何以為死?
凡陰干以生地為死、死地為生,非正論也。
果幼年無疾,聰慧過人,
至[甲戌年](22歲)入泮後,運走南方火土,制殺扶身,未可限量也。
例7:#7032310-【壬戌、甲辰、丁酉、己酉】
小兒例7癸酉12歲夭 #7032310 | |
食日印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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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概云木透月干,春木足以生火,年干壬水生木,日時兩坐長生,皆作旺論。
惜地支土金太重、天干水木之根必淺,水木無氣、則丁火之蔭不固。
夫甲木生於季春,退氣之神也,辰酉合而化金,則甲木之餘氣已絕;
戌土隔之,使金不能生水,戌土足以制之,壬水受剋,不能生木;
辰酉化金,必能剋木,日主根源不固可知。
如謂酉是丁火長生,五行顛倒矣。酉中純辛,無他氣所雜,金生水,無生火之理。
火到酉位、死絕之地;更嫌時干己土,竊去命主元神,生金泄火,而水木火三字皆虛矣。
後果夭於[癸酉年](12歲)。
由此論之,小兒之命,不易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