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媽大姊
其實我是覺得,大家認知好像都有問題,不管是辛苦賺錢小心花的公民,或者透支嚴重的卡奴,兩者都誤會還款機制等於不用還錢。
其實立委們的立基點並沒錯,但錯的是做法,以下講的都是概念而已。目前已朝向修正為放寬破產條例,原先的破產法規是負債人須有不動產才能宣布破產,這樣銀行的損失才有個停損點,但現階段的卡奴大多都沒有不動產(通常刷卡刷到爆的都沒有置屋觀念,若有才稀奇累~),造成一年裡能被充許宣布破產的人數只在百位左右而已,若申請不了破產,持續被銀行催繳,之後若債權轉為信貸公司,催款手法將更惡劣,現在的問題是後面這個,催款被催到連活下去的機會都沒有。而破產之後並不是不用還錢,只要有申請帳戶,只要有工作,只要有薪資,順位債權人都能依法申請法院強制扣押三分之二的薪資做為還款費用,而這還不包括未來不能出國、信用已破產等等後續相關效應。
所以,短視近利或者說被逼到走投無路的卡奴有沒有想清楚破產之後的問題?這我就不知道了。實際上,降低還款利率的做法根本沒用,若是本來就被倒帳、生意生敗等等的卡奴,藉由破產可能可以重新開始新生活,但若是物質慾型的卡奴呢?這還佔多數,仍舊會出問題,人性貪婪的因素所造成,根本上,和毒品與槍藥沒兩樣嘛,為什麼不能做違禁品處理?有些人根本控制不了,就像要跟吸毒、賭博、暴力講道理卻講不通是相同的,這才是我比較無法理解政府想法的環節啦。
現在不著手處理,未來社會問題會因卡奴而起,所以,要不要幫他們一把?趁事態還沒那麼嚴重?站在自私面來說,若政府能幫忙先立法是再好不過的了,而銀行本身也能更收斂,畢竟現在的還款上限,根本是十幾年前,那時股票大漲,定存利率尚有10%的時期所訂出來的,現在定存利率是多少?才2%。
只是,講來講去,降低%數的作用還是不大呀。
能這麼能夠平心氣和的解說,甚至希望政府有作為的,而不是跟著其他人一起憤憤不平罵卡奴......,怎麼說呢,就是因為這問題我也牽涉於其中(嘆氣ing),但不是我亂花,而是嫁出去的姊姊與姊夫那邊所引起的,『經商失敗,不甘心放手,想要幸福,樂天的希望能有美好的未來,即使家人跟著倒楣』等等,那一項我沒有體驗過?甚至搞得娘家全都賠光了,我還替他們褙了一大筆債務、現在正雙頭燃燒中(家中貸款與債務一起攤還)。雖然姊妹情誼因夫家而冷淡,但不論如何,他們不是惡人,他們也不是歹徒,他們只是希望自己能幸福而已,所以才會爛帳越滾越大,不懂得所謂的停損點,只希望事情會越來越樂觀,卻不知把事情搞得一團糟。
酷媽大姊,這種事,我怎麼會不明白呢,還是刻苦銘心的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