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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報刊登】被美國黃包車撞了(上)
2008/10/14 10:53:19瀏覽778|回應3|推薦21

上星期一送小朋友上學後,回家的路上居然被一輛計程車追撞!

當時我在外線道,正要過一個十字路口,我前面一輛黑色賓士閃右轉燈停了下來,在等一個行人過馬路,我也跟著停下來,接著不到兩秒鐘,「嘎──」的好大聲從車後傳來,後照鏡裡出現一輛黃色計程車,「不會吧?不會撞上來吧?」我還來不及尖叫,「碰」的一聲計程車就真的撞上來了,,我雖然還踩著煞車,但衝撞的力量太大了,我整輛車被撞得往前跳,於是又撞上前面的賓士。

結果,才早上九點,兩個大白人、一個亞洲女子,和三輛車子,已經在忙碌的落杉磯街頭上演車禍戲碼。

我看著我那可憐的小白車,因為被夾在中間,狀況最嚴重,前面保險桿刮傷一大片,後面保險桿則被撞得滿目瘡痍、搖搖欲墜。

我問前面的「小黑司機」要不要叫警察?

「小黑司機」又去問後面肇事的「小黃司機」要不要叫警察?

﹝這還用問?他當然會說不要叫警察﹞

「小黃司機」已經在打電話,他講完電話問我:Are you OK?  

我沒好氣地說:My neck hurts!

他有點緊張地問:Are you injured? Do you  need an ambulance?

我說:No, not that bad.

「小黃司機」鬆了一口氣說:If no one got  injur-ed, then no need to call the    cops.

咁有影?我不放心,打電話問我的保險公司。我的保險公司說法一樣,沒人受傷、不需叫救護車,就不用勞請警察先生。保險公司又說,我應該跟對方交換保險資料,尤其是一定要知道對方的保險號碼(Policy Number),再跟他們申案(claim)。

「小黃司機」剛剛應該是給車行打電話吧,他說待會兒會有人來做報告,於是我們開始互換證件,互抄資料。抄著抄著,車行的人來了,又抄填了一次大家的資料,然後給我和「小黑司機」各一張表格,上面有車子和「小黃司機」的重要資料,又幫三輛車拍照存證,最後告訴我和「小黑司機」可以自行向保險公司索賠。

我問他,我只有一輛車,車若拖去修了,我拿什麼代步?他說保險公司應該會出錢幫我租車才對,反正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就對了。

回家後跟保險公司申案時,發現自己大概當時驚魂未定,腦袋不清楚,資料抄得丟三落四:車行名字不知道、對方保險公司的電話號碼沒抄;抄了人家的住址、電話,甚至連生日都有了,卻沒抄駕照號碼﹝是要約會聯誼嗎?﹞。

下午開著「銅罐車」去接小朋友下課,學校裡認識我的導護人員看到我的車,無不瞠目結舌問我發生什麼事。姊姊比較懂事,知道「代誌大條」,跟著懊惱不已。妹妹的反應比較「卡通」,她問清楚三輛車的顏色分別是黑、白、黃,拍手笑說:「嘿,你們加起來像蜜蜂!」

是喔,前面保險桿留著黑漆,後面保險桿留著黃漆,是有點像蜜蜂。

我還要等對方的保險公司調查清楚、願意出錢,我才能去修車,不曉得要等幾天,唉。

("被美國黃包車撞了〈上〉、〈下〉"濃縮版

發表於世界日報家園版2009-02-15)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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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2)  
2009/01/06 02:08 【RooMom#19 ~老師說,不要害人】
2008/12/04 04:12 【RooMom#19 的部落格】 小白車撞壞,換開大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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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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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
2009/02/19 10:10
童言童語 ~ 令人會心一笑 !
19室班媽(AdEv3630) 於 2009-02-20 09:15 回覆:
童言無忌,讓大人苦中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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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一定需要
2008/11/08 05:01
通常警察是在有人員受傷,或是比較複雜的車禍情況下(需要判斷責任對錯)才會來。一馬力上次也是在橙縣高速公路上被後車衝撞,整輛車全毀,但是所幸無人受傷。當時附近剛好有警察在處理其他車禍,接到通知趕來後只是看了一下狀況,確定一馬力有抄寫對方資料、申請拖車拖吊後,不作筆錄即離去。

一切賠償事宜還是交給妳的保險公司去處理,會輕鬆很多。車子出了小問題固然很傷腦筋,不過人沒事就好。祝福妳!
19室班媽(AdEv3630) 於 2008-11-09 01:04 回覆:

車禍中沒有人受傷,真的是最慶幸的事。

不過有後遺症──現在只要停下來等紅燈或等行人過馬路,從眼角餘光看到後車靠上來,我就會屁股發麻,心裡開始唸:不要撞上來‧‧‧不要撞上來‧‧‧。


matp
叫警察比較好
2008/10/19 02:25
叫了警察﹐有了紀錄﹐可以省很多事。警察的紀錄是會被保險公司無異議地採信。

保險公司之間﹐就很難說了。
19室班媽(AdEv3630) 於 2008-10-20 11:06 回覆:

說實在,當下我也覺得叫警察比較好。

不過我後來沒有堅持,除了我的保險公司說沒人受傷需送醫就不用叫警察,以及對方願意交換資料之外,因為:

1.當場三方對當場車禍責任歸屬沒有爭議,我是前車,而且在停止的狀態,後車撞前車,絕對是後車的責任;

2.這個車禍有兩個「受災戶」,小黃司機賴不掉。

不過,如果車禍發生當時,兩方對責任歸屬已經有爭議,最好就是叫警察,警察說了算。

我這次車禍的後續發展還算順利,改天有空再寫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