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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 00:30:39瀏覽1118|回應0|推薦2 | |
孩子該怎麼打? 這個标题一下,好像我就成了应該要舉報的‘虐待兒童’现行犯,其实不然,实在是看了太多關于‘打孩子’打出問题的新闻,心想,既然中國人深信‘棒頭出孝子’的死腦筋转不過來,那麼何不就來探讨一下孩子究竟該怎麼打才能不打出問题。 那天妹妹跟他們學校的同學坐校車,去别的學校参加活動,或许是路途漫漫有些许無聊,一帮子高中生就開始分享起他們過去挨打的歷史,我才知道不是只有中國人關起门來打孩子,原來高舉人权大旗的美國人也有‘失控’的時候。妹妹当然也跟他們分享了她刻骨铭心的一次挨打经验。 記得是妹妹還只有三歲的時候吧,有一天吃過晚饭,我聽到她跟姐姐的卧室里,传來重物落地的声音,心知不妙,不知道這两個小家伙又幹了什麼好事。我匆忙跑去,進了房間,只看到妹妹傻傻的站在那里,牙齒在流血,地上摊着一床棉被,伶牙俐齒的姐姐马上告状:‘妹妹從雙層床上面滚下來了。’這還得了,雙層床的旁边就是書桌,如果‘滚’下來的時候,頭活着脊椎撞到這张实心的橡木書桌,很容易受傷,很有可能摔成半身不遂或者摔成植物人的;心想這個小家伙是不是吃错药了,一屋子的玩具不玩,怎麼要從是這麼危险的‘遊戲’?一定要给點教训,讓她長點記性,不要再犯才是,于是我拿出了‘家法’,一根有食指粗细,手臂長短的木棍。妹妹看我请出了家法,马上哭着口齒不轻的分辩:‘都是姐姐要我的啦。’才三歲的她,要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說清楚,大概很难,所以我只能用最简单的問答题來找到我想要的答案。‘姐姐要你做什麼?’‘姐姐要我從上面滚下來,她說包着被被就不會痛痛。’原來如此。 水落石出之後,我就得决定下一步該怎麼做,能跟一個三歲的孩子‘說理’嗎?或者期待她能理解‘半身不遂’或者‘植物人’的意思嗎?甚至,她知道什麼叫做‘危险’嗎?她有多少判斷力能明白什麼事情是不該聽姐姐的指使?我記起看過的一本書,作者提到一個观念,就是在不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险的前提之下,有的時候,讓無法与之說理的幼兒,接受一點‘教训’其实是最有效的,不讓幼兒再犯的方法。于是我就知道我該怎麼做了。我拿起家法,告诉她‘妈妈要打你十下屁股,一定要你記得下一次不要做這麼笨的事情。’我心里明白,她当然不會懂為什麼這樣的事情‘笨’,但是起码要讓她因為害怕下次再挨打,而不再有类似的舉動。于是,那十下屁股,過了十多年,对妹妹來說還是記憶猶新的。 所以,孩子該怎麼打?第一,只有在道理說不通的情况之下才打,這是最重要的前提。而不是你没有時間跟他說道理,或者‘打比较快’這樣的理由。 第二,不能在盛怒之下打,意思就是腦子要清醒。如果腦子不清醒,在盛怒之下,下手很容易會没轻没重。報纸上不知道有多少类似的報導,做父母的在氣頭上,失手把孩子打出没有办法弥补的傷害,那個時候,就不是一句‘爸妈对不起你。’就能過去的。 第三,得挑安全的部位打。在我看來,小孩子除了我還没有想出來的情形以外,只有屁股可以打,因為肉相对于身体其它部位比较多,比较能把打的结果停留在‘皮外傷’的層次。看到有的父母說自己‘氣起來就一個耳光煽過去’就覺得很恐怖,因為他們不知道這樣在氣頭上的一耳光,很可能造成孩子聽覺上永久的傷害。 第四,得在事件发生的当下,马上就打,這樣孩子才會把行為跟處罚产生清楚明白的联系。 第五,要嘛就不要打,如果要打就要大得讓他記住,千萬不要不痛不痒的虚晃一着。 第六,如果对自己的控制力没有把握,那麼這個第六就非常重要,就是不要拿任何外物來打,最多就用自己的手,连脚都不可以用。 其实我深深覺得,‘打孩子’這一件事情,其实是对為人父母者最大的修行功课,因為要不動氣的打,清醒的打,有节制的打,有目的的打,如果你自忖修行的功力還不到,那麼我劝你還是不要動打孩子這個念頭,想别的法子來矫正他的行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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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