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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疫4:疫情期間傳遞訊息要注意(喜貓)
2021/08/14 20:49:43瀏覽2921|回應1|推薦100

疫情期間傳遞訊息要注意
2021/07/27 23:55

這則新聞告訴我們幾件事

(一) 你身邊有人可能會檢舉你

(二) 當你要述說什麼事,盡量舉大報的報導;大報沒有才舉小報。反正不管怎樣都要有根據。

有些似是而非的論點,寧願不要轉貼,不要把自己淪為兩邊的打手。即使所謂觀點正確的陣營,也會製造似是而非的新聞混淆視聽。沒有必要加入烏賊戰當烈士。

新聞裡這位75歲先生,他引用一篇報導- “紅十字會不接受已經打過疫苗的人的捐血”。這個理論雖然對,但是紅十字會不會拿磚頭砸自己的腳,它的目的就是要吸血,不,鼓勵大家有大愛盡量捐血,怎麼可能設限拒絕讓自己募不到血?

在這個黑白不分,眾口鑠金的年代,這些要很小心。一邊、事實被當成謠言,另一邊、謊話講多了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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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PO不實訊息阻打疫苗 沒求證!北市男遭查辦

更新時間: 2021/07/20 15:24

蔡男在臉書PO文稱疫苗會破壞體內天然抗體等不實訊息,到案後稱僅為提醒親友。

朱世閎攝(圖中人物與本案無關)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台北市中山分局警方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臉書上有1名男子PO文表示,「美國紅十字會說不再接受已經接受疫苗人的捐血,因為疫苗會把身體裡面天然的抗體破壞!你周圍還有人要搶著去接種疫苗嗎?請趕快把真新聞傳給他們啊!」,警方接獲通報後,循線將張貼文章的蔡男(75歲)帶回警局說明。

蔡男到案後向警方坦承貼文,他表示是自己閱讀網路訊息後,認為有提醒親朋好友的必要,便在未求證的情況下,自行將文章張貼在個人臉書上,下方還有標註文章出處的網站連結,但因該訊息內容不實,蔡男訊後仍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北院簡易庭裁處。

警方呼籲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台幣300萬元罰金。(突發中心潘姵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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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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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來源
2021/08/17 15:53

我常連來源原圖貼上 來源Mark都要保留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質子行者:讀者逾萬之文(292f496d) 於 2021-08-18 13:53 回覆:
謝謝指教!在這個雙重標準的獨栽統治下真該拋開北美的「自由民主」認知,多加幾分「日式低頭」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