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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09:12:50瀏覽21254|回應30|推薦167 | |
昨天讀到格友洛杉基貼文《行人慘死斑馬線 政府竟視而不見》(http://blog.udn.com/rocky8080/126997474 )頗有感觸。 造成台灣交通亂象的表相是,駕駛人的素養不足,但其根本問題出於政府忽略職守,沒有完善的駕駛訓練及交通執法。街邊常見到駕訓班廣告招生,標榜「有駕照但不敢上路」。為什麼? 「不敢上路」的駕駛人至少有自知之明。那些沒有駕照,或有駕照但無視於交通規則亂開一氣,或酒駕而「敢上路」的恐怖分子乃於街頭常見。 「法」是人民生命財產之所依。當最後一道防線的法庭都輕忽地依民間陋規裁決時,公正已化為烏有。 以我們所經歷的,較為單純的「無人傷亡的兩車相撞」來看。 車行老板說明陋規:從保險公司到交通事故研判表,到調解委員會,到法院都是一樣「簡單」,不管對錯,雙方互賠:綠燈,大路,閃黃燈出三成;紅燈,小路,閃紅燈出七成。 我們的車在南北向的雙線道行駛,當到達交叉路口時,四方並無任何汽機車,乃唯一「路權」使用者。在即將跨越前面的四線道,完全穿過交叉路時,被右方來車撞毀右後方。(見配圖:警局現場照片) 下圖2:自製示意圖。我方(甲車)由雙線道的建東街北駛(前方路名變成後甲二路),即將穿過四線道的平實路時,被右方剛進入十字路的對方(乙車)撞到右側後方。甲車的「路權」使用應該很明確。 下圖3 我方(甲車)被撞旋轉 90度,車尾由平實路被撞到後甲二路邊(警局現場照片) 下圖4 對方(乙車)在平實路口(左前方遠處為南紡購物中心);我方(甲車)被撞到後甲二路邊(警局現場照片) 這樣子的單純車禍,在美國或加拿大,對方保險公司(如 State Farm)會毫無異議地賠我們 100% 損失,而且只要三天。 但在台南的「對方保險公司」,到了第八天才在我的電話催問下,「經辦」方才調卷(他已忘了)查閱,稱: 他已「判價」為 $25,000。他的「主管」判賠我們三成(亦即 $7,500;我們需自付 $17,500)。理由竟然是:他們客戶的車在右方,而我們的車在左方。右方的車有「路權」,故只賠我們三成。 我把自製的現場圖加「路權」說明傳真給他,請他轉呈他的主管,賜下公正的賠償,但迄今仍杳無音訊。(見圖2) 我的車行老板相當不錯。前曾幫我轉送鈑金廠,花了 $13,000 做完右側的鈑金及烤漆。才享受六天,剛做好的部份就被撞爛掉。 據他依照「警局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的解說: 1. 立即報警處理 2. 五天內通報保險公司 3. 報警後第七天可申請閱覽或核發道事故現場圖及照片 4. 30日後,可申請提供「初步分析研判表」(他說沒用,因為只列出現場道路大小及紅綠燈等,不涉及任何「責任」問題。) 5. 車輛損毀或財物損失案件,自行協調理賠(註:如前述,對方保險公司根本不甩我們,已自行「判賠」三成。)或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註:依他多年的在地經驗,也是 100% 依照前述的陋規,完全沒用。)或向地方法院民事庭訴請審理(註:法官也會依照陋規裁決,無視於個案狀況。)民事賠償,警察機關不受理,不干涉。 台灣的交通規則是美國的翻版,但執法完全不同。在美國及加拿大有簡易交通法庭,每案均以個案審理而且警察是必要證人(可領出庭加給)。 車行老板說,如不滿意「調解委員會」的無解,要上法院民事庭之前,還可找「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作現場鑑定。但這是使用者付費的民營機構,要花三千元(對方保險公司唬我,說要 $6,000)。他還熱心地為我洽詢,但鑑定委員會在聽取案情後說「沒有用」,「不值得花 $3,000」。 他和鈑金行的人告訴我許許多多案例,尤其是後者強調,每一天都有撞到送來修理的車,每個案件的理賠結果都一樣! 車行老板有位開豪華車的客戶,在大街上行駛時被巷子衝出的車撞,不但要自付三成兩萬多元的修車費,還要賠對方修車費的三成。氣得半死! 另一起是對方無照、無保險駕駛肇事後,同意賠償,而且雙方都簽了字。後來對方有人出點子,拒不賠償。他的客戶氣得告上法庭,並勝訴。但對方死賴,就是不賠~~法庭判決沒有執行力。迄今無解! 我們這次面對的是狡詐的生意人,不斷地出爾反爾。內人是單獨外出被撞,對方是做租賃車行業的老板。他先說,他的車沒壞,報警處理太浪費他的時間;當路人見義報警後,他打電話給他修車行的朋友,告訴內人修車只需六千元;他掏出兩千元要在警察到達前,當場「和解」,否則「要告她告到底」。我是車主,我的保險公司經辦,當天上午連絡時他也說「不用修」~~我方結案了。 我的車依保險公司交待,拖進修車場後先做估價但不要修。要等對方保險公司經辦「判價」後協商賠償的「和解」。 我的車行老板在車禍一小時後通知他需向他的保險公司報案,但他在五天期限的第四天還在拖。經我的車行老板敦促後,第五天,他的太太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保險?假裝他們什麼都不知道,並稱車要進廠估價….. 迄今 16天過去了還在拖。車廠又是他們的自己人,先前騙我們修車只要 $6,000(從 $25,000縮水);現在又不知道會把他那「不用修」的車子修理費膨脹到哪裡(註:要我們出七成,由他們分贓)。 看起來「在美國,對方保險公司會無異議地賠我們 100%」的單純車禍,在台南變成了夢魘。 我們做鈑金烤漆才六天的 $13,000加這次修自己車的 $17,500,共計失血 $30,500;還要加上對方做假的修車費不知道其七成有多少?萬幸的是內人沒受傷,只被嚇昏了好幾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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