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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16:24:00瀏覽105|回應0|推薦0 | |
(本文原載八十二年五月三日聯合晚報二版) 美國政府在五月一日凌晨一時宣布,將台灣列為特別三○一優先觀察名單中,台灣避免立即的受到貿易報復,經貿官員終於鬆了一口氣,至少烏紗帽保住了,不必履行辭職的承諾。 回想從一月到現在,立法委員起先疾言厲色要追究官員責任,保留台美著作權協定,後來連主張保留協定八項條款的立法委員也呼籲大家「共赴國難」,舉手贊成通過協定以及更不利的著作權法修正案;學者批評協定「超公約標準」、著作權法修正案使「知識衰退、經濟也要衰退」;官員卻批評學者「沒上過談判桌」、「沒國際觀瞻」,批評決策階層「義和團心態」,批評立法委員「美國要我們修法,我們要感到羞愧,談什麼國家主權」;立法委員卻要官員立切結書,保證美國不動三○一,否則要辭職。 這是一場非常精彩的戲,每一個人都在認真扮演自己的角色,台美協定「超公約標準」如果學者不說,立法委員和國人怎會知道?如果立法委員和國人不知道,將來行政官員談判怎會在乎立法院及國人反應?如果官員對學者、決策階層及立法委員沒有疾言厲色,如何在談判桌上爭取同情?如果立法委員不要求經貿官員立切結書,美國怎會輕易罷休?因為這些經貿官員真的丟了官,美國要到那裡去找這麼愉快的談判對手? 三○一化解了嗎?沒有。犧牲了立法尊嚴和學術文化利益通過著作權法,只換來三個月的思考時間而已。如果這三個月沒有好好思考問題在什麼地方,不僅這次犧牲是白費,而且一場鬧劇恐怕又要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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