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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漫談(21):大陸著作權法發展近況
2014/03/24 18:09:58瀏覽210|回應0|推薦1

(本文原載八十年九月三十日自立晚報二十版)

去年九月一日,我去北京參加海峽兩岸出版交流會議,那時他們著作權法剛要公布,我私下問大陸著作權法學者,自一九四九年起全大陸出版過多少本著作權法著作?他說九本。我私下想,全部大陸十億人口歷經四十年怎麼才寫九本著作權法著作?我一個人十幾年就寫了九本著作權法著作,大陸學者沒有什麼外務,為什麼不多寫幾本書?上個月我又到大陸蒐集著作權法資料,現在我的書架上已經有三十一本大陸著作權法著作了,短短一年內,增加了二十餘本。台灣從民國三十八年到去年九月為止,出版過的著作權法書籍大概有三、四十本,這一年內不過增加三、五本。上個月,我曾經參觀大陸大學圖書館,發現他們外文資料不多。一位大陸著名著作權法學者向我推薦三本可看的著作,他說其餘書籍都不用浪費時間去看。確實大陸所出版的著作中,至少有三、五本是很有價值的。不過由大陸今年著作權法著作的出書量,確實感受到他們「螞蟻雄兵」的威力。因為數量孕育質量,日本從昭和八年榛村專一博士寫「著作權法概論」一書算起,迄今出過一百多本著作權法著作,但有價值的也只有十餘本。因此,大陸著作權法書籍的出書量,值得我們重視。如果他們外文資料多一些,在法學方法論上多加強一些,五年內他們的著作權法研究成果會超過台灣。

為什麼說大陸著作權法研究是「螞蟻雄兵」?因為大陸著作權法的宣揚和發展,是從中央到地方一條鞭式的貫徹著,他們常常有全國性的或局部性的著作權法會議或講習,每次講習或座談就留下一些文章或記錄。例如中共司法部、國家版權局委託中國政法大學舉辦著作權法培訓班,一共有十二個講師講課,每個人講幾個小時,作成記錄再修改一下,就出版一本厚達四七○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講析」。此外,他們出版的著作權法教科書,大多七、八個或十來個作者的集體創作,每個作者寫一、二十頁,很快就出一本書。

這一、兩年中,中共為了發展及普及作權法知識,成立「中國版權研究會」,這個研究會下各省又有分會。「中國版權研究會」及「國家版權局」又主辦一個「著作權季刊」的刊物,每期有六十幾頁。日本雖然也有「日本著作權法學會」,日本著權法學會每年才出版一本「著作權法研究」(年刊)。台灣並沒有著作權法學會的組織,也沒有著作權法的專業性雜誌。相形之下,中共確實很努力地在推展著作權法。雖然各文章深度還很有限,意識形態很濃厚,也很少註解,但數量十分驚人。依大陸「著作權」季刊第二期刊載,一九九○年全大陸著作權研究文獻目錄,共有兩百多篇著作權法文章。

一九七九年五月十四日,美國與中共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貿易聯繫協定」。依據該協定第六條規定:「締約雙方承認在其貿易聯繫中有效地保護專利、商標和版權的重要性……締約雙方同意應採取適當措施,以保證根據各自的法律和規章並適當考慮國際做法,給予對方法人或自然人的版權保護,應與對方給予自己的此類保護相適應。」美國依此要求中共須制定著作權法以保護美國人的著作,中共不予理會。最近一、兩年,中共對美國貿易開始有順差,因此在美國貿易法三○一條的壓力下,一九九○年九月七日公布著作權法,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公布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一九九三年還要參加伯恩公約及世界著作權公約,據說美國還是希望和中共有著作權的雙邊協定。

上個月去北京,發現中共國家版權局的重要幹部不是在美國就是在日內瓦,為著作權談判及加入公約而忙碌。看中共有計畫的推展著作權法,我們不禁要問:政府重視著作權嗎?我們有一系列的著作權政策嗎?

(轉載自蕭雄淋著,著作權法漫談(二),頁81~83,著者自版,1993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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