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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建立「緣起性空」是破除眾生執著「世俗自性」,與「因果輪迴」沒有矛盾 [龍樹建立「性空」只是為破除滲入佛教的「因果輪迴」] 文章中,作者以外道思維定義「自性」,來引證作者所說的龍樹建立「性空」只是為破除滲入佛教的「因果輪迴」。 本人(陳伯成)對這篇文章有不同見解,原因如下: 佛教所說的「自性」分為二類(大智度論): (一)「勝義自性」:是眾生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真如」、「實相」、「法身」、「佛性」、「如來藏」等等,但被「妄心」蒙蔽而不能覺察。「勝義自性」是聖人或覺悟者所證見的,是「實有」,不是因緣所產生的,故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所以,「緣起性空」的「性」不是指「勝義自性」的「自性」。 (二)「世俗自性」:是眾生從「妄心」認知萬物所顯現的性質或特性,是「假有」,是因緣所產生的,不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性質或特性,故有生有滅,不是永生不滅。所以,「緣起性空」的「性」是指「世俗自性」的「自性」。 [龍樹建立「性空」只是為破除滲入佛教的「因果輪迴」] 文章中,作者定義的「自性」是“事物於形成之前即已經存在,事物於消亡之後仍然存在的永生不滅的本質或靈魂。” 但佛教所說的「自性」是指(一)眾生皆有,但被「妄心」蒙蔽而不能覺察的「不生不滅」的「勝義自性」和(二)眾生皆有,因緣所產生的「有生有滅」的「世俗自性」。所以,不是作者定義的「自性」。 佛陀以「緣起」來說明宇宙人生規律 — 因緣和合生、離散滅,因緣變異則變異,所以,一切事物(諸法)是「空」。龍樹以「八不」來破除眾生執著「世俗自性」,藉此說明「緣起性空」─ 緣起、無自性、空。「生滅」、「常斷」、「一異」、「來去」是因緣所產生的現象,是沒有「自性」的,是「空」的。 「八不」共四對不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不生亦不滅 外道認為生是實有(有見),滅是實無(無見)。龍樹說不生亦不滅,否定有見、無見。因緣和合生,離散滅。例如:水氣(因)在冷空氣環境下(緣),便形成霧(果),熱空氣來臨(緣),水氣蒸發,霧便消失(果)。沒有因緣和合,一切事物便不會生,沒有因緣離散,一切事物便不會滅。例如:「勝義自性」不是因緣所產生的,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性質或特性,故不生不滅。因緣和合所生的事物是「無自性」,是「空」。所以,生是因緣和合的幻有,滅是因緣離散的幻無。例如:「世俗自性」是因緣所產生的,不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性質或特性,故有生有滅,是幻有幻無。 不常亦不斷 外道認為生死流轉是永恒(神我論),死是中斷(斷滅論)。龍樹說不常亦不斷,否定神我論、斷滅論。從時間角度來說,生滅變化不定,但是相續,故說生滅不常亦不斷。例如:「因果輪迴」中,生死是不常,流轉是不斷。不常亦不斷說明因緣和合是幻永恒現象,因緣離散是幻中斷現象。 不一亦不異 勝論師認為一切事物有一(相同)有異(不同)。例如:人與人是一;而每個人有自己的自性,故人與人間有異。又人與動物是異;人與動物都是有情,是一。龍樹說不一亦不異,否定萬有為一為異。從空間角度來說,生滅變化成不同的形狀,但不同形狀的性質是沒有分別,故說不一亦不異。例如:眾生有不同的「世俗自性」(假相),但眾生的「勝義自性」是相同的(實相)故說眾生不一亦不異。又如「因果輪迴」中,眾生流轉生死有不同的相狀,如天道眾生、人道眾生、餓鬼道眾生、畜生道眾生、地獄道眾生,故說眾生的相狀不一。不同相狀的眾生,生命終結都是五蘊離散,但眾生的「勝義自性」是沒有變異,故說眾生的性質不異。 不來亦不出 眾生認為生死是神或上帝意指。龍樹說不來亦不出,否定神論或上帝論。從時間、空間角度來說,一切事物都是依因緣和合而來臨(來),因緣離散而離開(出)。沒有因緣和合不會來臨(不來),沒有因緣離散不離開(不出)。例如:「因果輪迴」中,人道眾生存有因緣和合所生的「業」,死後繼續流轉(來或不出)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其中一界。眾生沒有因緣和合所生的「業」,死後便離開(出)人間(欲界人道),不會來臨(不來)三界其中一界。不來亦不出說明因緣和合是幻來現象,因緣離散是幻出現象,從而否定生死是神或上帝意指。 [龍樹建立「性空」只是為破除滲入佛教的「因果輪迴」] 文章中,作者説“「因果輪迴」是指有一個永生不滅的「自性」或「自我本質」在「因果世界」中不斷輪迴。「因果論」則是講事物的因和果的關係,「因緣論」則是講事物的因緣和果的關係。” 本人(陳伯成)不同意上述見解,原因如下: 「世俗自性」是因緣所產生的,依因緣變化而變化,眾生不能作主。所以,眾生不是完美的 — 有善有惡、有正有邪、有聰明有愚笨、有美麗(或英俊)有醜陋。因緣所產生的眾生,沒有實在不變的因緣所生的「自性」,故説眾生「自性空」,這是「緣起性空」。 「緣起性空」説明眾生沒有實在不變的因緣所產生的「自性」或「我」,否定有個實在的「我」或「靈魂」。如果眾生有「靈魂」,而「靈魂」是由神、上帝或大梵天所給予的,眾生應該是完美的 — 善良、作善不作惡、正直、聰明、美麗(或英俊),但事實不是。所以,眾生生死「因果輪迴」不是以「神我」或「靈魂」來進行的。 佛教所說的「因果輪迴」是指眾生依因緣所生的「業」流轉在宇宙「三界」中。「業」是造作的意思,包括身體的行動、語言的表示、意念的活動(身、口、意三業),如打人是身業,文字罵人是口業,心想害人是意業。「三界」是指眾生在宇宙所居住的世界,分為「欲界」六道,「色界」十八禪天和「無色界」四空天。「三界」內的眾生與生俱有迷惑妄見和妄情(因),因緣和合時便做出種種「善惡」業(果)。例如,煩惱(因)的甲君遇見街上的小貓(緣),憤怒地踢向小貓(惡業)。生命消失時(緣),這一生的「善惡」業(因)所留下來的心理及精神力量,名為業力(果),如「業有」、「善業」、「惡業」,具有轉世投胎的力量。「業力」依「業有」(欲有、色有、無色有)轉世投生其對應的「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其中一界,依「善業」、「惡業」投生其對應的一界其中一天或一道(欲界六道、色界十八禪天、無色界四空天)。新生命誕生便有了「過去世」的「業力」。「業力」需要眾緣來引發,才會產生「業果」(因緣和合生)。所以,「業力」又稱為「業因」。「業果」是指「業力」所產生的果報。「現在世」的眾生又作善作惡,種下「現在世」的善惡「業因」,成為「未來世」的善惡「業果」。這便構成眾生生死「因果輪迴」。所以,佛教所說的「因果輪迴」是指迷惑妄見和妄情(因)的眾生,因緣和合時便做出種種「善惡」業(果),導致生死不斷流轉在宇宙「三界」內。
1.「欲有」是指物欲、情欲、淫欲、食欲的存在,對應「欲界」。「欲界」是男女雜居的世界,眾生具有物欲、情欲、淫欲、食欲的生活。「欲界」共有六道眾生。上三道(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由行善而得。下三道(餓鬼道、畜生道、地獄道)由作「十惡業」而得。「十惡業」是三身惡業(殺生、偷盜、淫慾),四口惡業(妄語、惡口、兩舌、綺語)和三意惡業(貪、嗔、癡)。「十善業」是「十惡業」的相反。 「天道」:具威德、有神通、享天福的眾生。共有六欲天:他化自在天、化樂天、兜率天、焰摩天、忉利天、四天王天。相應天道的業因是修十善業和布施。 「人道」:指人類。相應人道的業因是修福德,行善作小惡。 「阿修羅道」:有天福而無天德的眾生。相應阿修羅道的業因是大布施,無大惡行,但心懷憤怒、傲慢、嫉妒。 「餓鬼道」:常受飢餓怖畏的鬼類眾生。相應餓鬼道的業因是三身惡業、四口惡業及貪惡業。 「畜生道」:指除人以外之一切動物。相應畜生道的業因是三身惡業、四口惡業及癡惡業。 「地獄道」:指受苦的地獄眾生。相應地獄道的業因是三身惡業、四口惡業及嗔惡業。
2.「色有」是指只有物欲、情欲的存在,對應「色界」。「色界」是純男無女的世界,眾生只有物欲、情欲的生活。「色界」共有「十八禪天」或「四禪十八天」:初禪天(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二禪天(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三禪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四禪天(福生天、福愛天、廣果天、無想天、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相應「十八禪天」的業因是修十善業、布施和修禅定。 3.「無色有」是指沒有物欲,只有情欲的存在,對應「無色界」。「無色界」的眾生是沒有色身,沒有物質生活,只有情欲的生活。「無色界」共有「四空天」: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相應「四空天」的業因是修十善業、布施和修四空定。
「二十八天」是指欲界「六欲天」(天道)、色界「十八禪天」或「四禪十八天」、無色界「四空天」。生「二十八天」主要修「十善業」。「十善業」是三身善業(不殺生、不偷盜、不淫慾),四口善業(不妄語、不惡口、不兩舌、不綺語)和三意善業(不貪、不瞋、不癡)。 「過去世」的「業因」需要「現在世」償還。「現在世」「業因」需要「未來世」償還。所以,「因果輪迴」涉及「因果」報應。「因果」含有「因緣」和「果報」兩層意義。「因緣」是指主因和次因或助因,是產生結果的主要原因及促成這種結果的次要原因。「因」遇到「緣」便生「果」(因緣和合生果),但不一定立即產生「果」,只有緣份到了,才能產生「果」。若果是前生「惡業」今生償還,今生作「善業」,便出現善者惡報。相反地,若果是前生「善業」今生受報,今生作「惡業」,便出現惡者善報。無論如何,因果法則是「自作自受」,你所做的行為,最後都回到你的身上受報。 例如,甲君貪新忘舊,傷害女朋友乙小姐的感情(業)。假設兩人死後,依善惡「業」轉世投胎「人道」。若果兩人有「緣」,結成夫妻、父女、母子、兄妹、姐弟、同事、朋友、仇敵等等。以夫妻為例,現在世的甲君對現在世的乙小姐千依百順(償還過去世的業),又或者,現在世的乙小姐對現在世的甲君非常惡(業),但現在世的甲君逆來順受(償還前世的業)。若果兩人沒有「緣」,甲君的過去世「業因」便要下一世或再下一世才可以償還。甲君 [龍樹建立「性空」只是為破除滲入佛教的「因果輪迴」] 文章中,作者說 ”佛教如要講「性空」,就必須徹底拋棄「因果輪迴」,如果佛教要講「因果輪迴」,就必須底拋棄「性空」,因為「性空」和「因果輪迴」是徹底矛盾不能兩立的。” 本人(陳伯成)不同意上述見解,原因如下: 世間一切事物皆不離因緣,因緣和合生,離散滅。因此,世間一切事物有生有滅,不是永生不滅。「業因」需要眾緣來引發,才能產生「業果」(因緣和合生),償還完結時,「業力」和「業果」才會消失(因緣離散滅)。所以,「業因」和「業果」是有生有滅,不是永生不滅,都是因緣所生的,故「業因」和「業果」是「空」的。「因果輪迴」中,生死是不常,流轉是不斷,故「因果輪迴」是「空」的。「緣起性空」是指因緣所產生的「自性」是「空」的,故説「自性空」。所以,「因果輪迴」的「空」和「緣起性空」的「自性空」兩者沒有矛盾。 「緣起性空」的「性」是指「世俗自性」的「自性」,不是指「勝義自性」的「自性」。「勝義自性」是眾生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不是因緣所產生的,是常住不變的「先天性質」,是「實存、實有」,但被「妄心」蒙蔽而不能覺察。所以,「勝義自性」和「因果輪迴」兩者沒有關系。 佛教的「因果輪迴」真正價值,在於自種「業因」,自收「業果」。「業因」由自心所造,所以,深信「因果輪迴」的人便會掌握自己的命運。一方面接受「前生」所種的業因,即「今生」的「業果」,一方面實行止惡行善(「今生」的業因),為「來生」種下多些善果,少些惡果。若要脫離「因果輪迴」的苦楚,便要隨緣消舊業,莫再造新業,積極修十善五戒,修禅定。所以,佛教的「因果輪迴」不是[宿命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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