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04/21 16:58:08瀏覽102|回應0|推薦0 | |||||||||||||||||||||||||||||||||||||||||||||||||||||||||||||||||||||||||||||
[「性空」不是佛法(上) ] 文章中,作者以「心」不能呈現萬物的「性」來引證作者所說的「性空」不是佛法。 本人(陳伯成)對這篇文章有不同見解。我個人認為「性空」是佛法。原因如下: 一切諸法是指宇宙萬有的現象 ─ 有形無形、真實虛假、精神物質、事物道理、心理、生理、物理等等。根據大乘百法明門論,一切諸法歸立為「五位百法」:1.「心王」八種、2.「心所法」五十一種、3.「色法」十一種、4.「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種、5.「無為法」六種。
「無為法」是非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是無生滅變化的。「有為法」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是有生滅變異的,共有四法。
1.「心王」是精神作用的主體,具有成就萬法的能力。共有八種法:六識(眼,耳,鼻,舌,身,意),七八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2.「心所法」是心理作用,隨「心王」而生起,與「心王」相應。「心王」是主,「心所」是伴。
3.「色法」是一切物質现象,分為三類十一種法:前五根、前五塵、無表色或法處所攝色。「色法」自己不能變現,要藉「心王」、「心所法」才能顯現五根六塵的影像。
4.「心不相應行法」依「心、心所、色」三位建立,自己並無體相可得。
根據俱舍論,佛陀對於「心法」不明的人,說「五蘊」。「五蘊」是指色、受、想、行、識五法聚合。「色蘊」有十一種「色法」,包括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塵」和「無表色」或「法處所攝色」。受、想、行、識四蘊共有八十三種「心法」,「受蘊」是「心所法」中的受法,「想蘊」是「心所法」中的想法,「行蘊」包括「心所法」中的四十九種行法和二十四種「心不相應行法」,「識蘊」是八識「心王」。「色蘊」是有體積,有質礙,會變壞的物質。受、想、行、識四蘊是感受、概念、意志、認識等作用。故略說物質现象,詳細分析心理和精神现象。
對於「心法」明白,「色法」不明的人,說「十二處」。「處」是生起,「六根」(感覺器官)相對「六塵」(覺知對象 ─ 客觀事物)時生起「六識」(精神作用),所以以十二處來攝盡一切法。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塵」和「法處」的一半為「無表色」或「法處所攝色」,合為十個半「色法」,詳細分析物質现象。「意處」為「心王」和「法處」的一半為「心所法」,合為一個半「心法」,略說心理现象。
對「色心」二法偕不明瞭的人,說「十八界」。「界」是界限、範圍,感覺器官的「六根」、覺知對象的「六塵」與精神作用的「六識」各自有它的界限,不能夠代理別的界限來發生作用。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塵」和「法處」的一半為「無表色」或「法處所攝色」,合為十個半「色法」,詳細分析物質现象。「六識」、「意界」為「心王」和「法界」的一半為「心所法」,合為七個半「心法」,詳細分析心理和精神现象。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和五位百法的關係列表如下:
「識蘊」是「十二處」的「意處」或「十八界」的「意界」與「六識界」)。
「意處」攝「意界」與「六識界」
「法處」包括「無表色」,「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及「無為法」(說一切有部)。
現在詳細分析「十八界」。因為被貪、瞋、癡等煩惱,財色名利等欲望所染污,世俗「心」不是「真如心」,而是「妄心」,有情眾生最主要的心理活動。「妄心」可以透過「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相對而產生「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心理)。 「根」、「塵」一接觸,就引發感覺,知覺與對象之間的認識活動。「眼」、「耳」、「鼻」、「舌」、「身」「五根」與「色」、「聲」、「香」、「味」、「觸」「五塵」相接觸,「意根」加入而有「法塵」的作用。「意根」接觸「法塵」,就引發「意識」。「意識」是具有認識抽象概念、比知、推測的作用。 「眼識」的功能是讓眼睛(眼根)能夠看見東西(色塵);「意識」分別各種的東西。 「耳識」的功能是讓耳朵(耳根)能聽到聲音(聲塵);「意識」分別各種的聲音。 「鼻識」的功能是讓鼻子(鼻根)能嗅覺气味(香塵);「意識」分別各種的气味。 「舌識」的功能是讓舌頭(舌根)能嘗東西的味道(味塵);「意識」分別各種的味道。 「身識」的功能是讓身體(身根)能觸覺到東西(觸塵);「意識」分別各種的東西。 所以,「妄心」可以透過「六根」、「六塵」和「六識」來認知萬物所顯現的性質或特性,即「世俗自性」。「妄心」可以從「世俗自性」來區別一切事物。例如,「妄心」可以透過人的外表、性格等等來區別你我他。「世俗自性」是因緣所產生的,不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性質或特性,故有生有滅,不是永生不滅。所以,「緣起性空」的「性」是指「世俗自性」的「自性」。 凡夫對宇宙萬物的認識,其實並非認識萬物的「先天性質」,而只是認識萬物的「世俗自性」。所以,「妄心」沒法覺察「勝義自性」。「勝義自性」是聖人或覺悟者所證見的「真如」、「實相」、「法身」、「佛性」、「如來藏」等等。是眾生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不是因緣所產生的,故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所以,「緣起性空」的「性」不是指「勝義自性」的「自性」。
[「性空」不是佛法(下) ] 文章中,作者以凡夫所說的空和外道所說的空及自己對「緣起性空」的理解來引證作者所說的「性空」不是佛法。 本人(陳伯成)對這篇文章有不同見解。我個人認為「性空」是佛法。原因如下: 凡夫所說的「空」是「無」,是什麼都沒有。例如:空杯是指杯內沒有任何東西。外道所說的「空」是主體「不存在」。例如, 人一死就不存在,謂之「空」。又如,杯子破碎了,不存在,故說「空」。 佛教所說的「空」不是凡夫所說的「空」,什麼都沒有,也不是外道所說的「空」,主體不存在。佛教所說的「空」是指主體是「有」,是「存在」,但主體是「無自性」或「自性空」。 自性分為二類(大智度論): 一.「勝義自性」:是眾生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真如」、「實相」、「法身」、「佛性」、「如來藏」等等,但被「妄心」蒙蔽而不能覺察。「勝義自性」是聖人或覺悟者所證見的,是「實有」,不是因緣所產生的,故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所以,「緣起性空」的「性」不是指「勝義自性」的「自性」。 二.「世俗自性」:是眾生從「妄心」認知萬物所顯現的性質或特性,是「假有」,是因緣所產生的,不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性質或特性,故有生有滅,不是永生不滅。所以,「緣起性空」的「性」是指「世俗自性」的「自性」。 因緣所生的「自性」,不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故説萬物「無自性」。因緣所生的都是「無自性」,這是「緣生無性」。因緣所生的「自性」依因緣變化而變化,因緣和合則生,因緣離散則滅。萬物不能作主。所以,沒有實在不變的因緣所生的「自性」,故説萬物「自性空」,這是「緣起性空」。 例如:人的善惡、聰明遲鈍、天才白癡等等不是由人決定的。人的身長、肩寬、胸腰圍等等也不是由人決定的。如果由人決定,人一定選擇成為一個完美的人。人的形體有五官,有手腳,但原本的形體是一粒受精卵子。長大成人是父母的助緣。所以,人「無自性」,沒有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性質。人的身體各部份都不斷轉變,會變壞,會老死。所以,人並沒有一個實在不變的因緣所生的自性,即「自性空」。 又如:陶杯的外形不是現在見到的形狀,它原本的形狀是土粒子。所以,陶杯「無自性」,沒有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的性質。陶杯的外形如長、寬、高,或彩度、硬度都不是由它自己決定,是由人的喜好決定。陶杯的功用原本是盛茶水,但人可以改為裝煙灰或其他用途。所以,陶杯「自性空」,沒有實在不變的特性。 [「性空」不是佛法(下) ] 文章中,作者舉以下譬如: “如果在某地,確實完全沒有發生殺人事件的情況下,任何人說出那個地方的殺人犯的樣子,受害者的樣子,以及殺人犯如何進行逞兇,甚至旁邊有多少人親眼目睹,這些一定全都是「假」,或沒有發生的「無」,而不能說是「空」。”作者所説是對的。 佛教所說的「空」是指主體是「有」,是「存在」,但主體是「無自性」或「自性空」,原因是「自性」是由因緣所產生的。這殺人事件(主體)是「假」,是「無」,不是「假有」,不是「有」。所以,佛教也不會説這殺人事件是「空」。 [「性空」不是佛法(下) ] 文章中,作者舉以下譬如: “某人私下,製作了一台真的彩色電視機,則此彩色電視機的畫面具有彩色的「性質、特性」必定是「真」的,而不是「空」的。”從凡夫所說的「空」和外道所說的「空」,作者所説是對的。 佛教説這彩色電視機是「空」,是指這彩色電視機的外形不是現在見到的形狀,它原本的形狀是零件。所以,彩色電視機「無自性」,沒有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的性質。彩色電視機各部份如彩色畫面會隨時間消逝會變壞。所以,彩色電視機不是一個恆常不變的實體,並沒有一個實在不變的因緣所產生的自性,即「自性空」。 [「性空」不是佛法(下) ] 文章中,作者舉以下譬如: “匠師用土攙水作杯形,再燒製成陶杯,此陶杯的「物先於性」的「性」,即是這陶杯的「性質、特性」,如陶杯的「性質」之一為堅硬,陶杯的「特性」之一為可以盛茶水。” 本人認為陶杯的「性」不是「物先於性」。因為陶杯硬度由土粒子來決定的,不是由它自己決定。土粒子是堅硬(性質),陶杯完成後便會堅硬。陶杯的外形和功用(特性)是未完成陶杯之前已有所決定。人需要用杯來飲水,才有盛水(功用)的陶杯。如果製造商要製造裝飾用途的陶杯,陶杯完成後便是裝飾用途。 「緣起性空」是指「自性」是因緣和合而生成,不是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故説「無自性」。「無自性」依因緣變化而變化,是無常,會變壞,故説「無自性」或因緣所產生的「自性」是「空」。不過「無自性」是「有」,是「存在」。所以,萬物所顯現的性質或特性,無論是「性先於物」還是「物先於性」,只要是因緣所生的便是「空」。這説明為什麼佛教自古以來,都沒有講「性先於物」的「自性、本質」或「物先於性」的「性質、特性」是「空」的「性空」。 「空」可大致分為人空與法空兩者(中論卷四觀邪見品及成唯識論卷一): 一.「人空」又稱我空、眾生空、生空、人無我等,是從認識主體而言。「世俗自性」是因緣和合而生成,亦依因緣變化而變化。人本身沒有實在不變的自性。 二.「法空」又稱法無我,是從外在客體觀言。一切法是由因緣和合而產生,沒有實在不變的實體性,依因緣變化而變化。《十二門論》說:「眾緣所生法,即是無自性。」眾緣所生法沒有實體性,否定了諸法本性的實有所得。唐譯『大般若經』作:「諸法都無和合自性,何以故?和合有法自性空故。」 所以,「緣起性空」的「性空」是指「人」和「法」「自性空」,不是指「法空」。除此之外,「緣起性空」的「緣起」是指生命流轉的緣起和萬法生滅的緣起。所以,「緣起性空」不可以改成「緣起法空」。 小乘說人空而不說法空,大乘則偏重於法空。《中論》、《楞嚴經》、《心經》、《十二門論》、《維摩經.弟子品》和《大般若經》都是大乘經文,所講的是「法空」。佛教法師所舉的例子都是來自大乘經文,都是與「法空」有關。這不等「緣起性空」可以改成「緣起法空」。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