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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從女子義學到崇儉結婚《112》
2011/01/26 17:32:26瀏覽278|回應0|推薦1

  ● 現在姑娘成了「雙頭蛇」了,在娘家緊貪,緊收拾,帶許多嫁妝,結婚時,還向婆家要許多彩禮,拉了許多債,多少年都還不清,坑了婆娘兩家。這回我講婦女道德,辦崇儉結婚,不帶嫁妝,也不要彩禮。男女自立,建立新家庭,正是斬斷「雙頭蛇」呢。

      從前是「天地否」的卦,現在是「地天泰」的卦,以女子為主,所以我先從化婦女起始。

  

      姑娘是世界的源頭。

  先生于民前六年,在善士們的資助下,竟於錦州、朝陽一帶,辦起了多處女子義學。以後,逐步擴展到海城、遼陽、懷德、德惠,直至民國十二年,女義學發展到安達一帶。民國十四年熱、奉、吉、黑等省,女義學已達九十多處。民國廿年後,竟發展到七百餘處。

  先生認為欲世界好,必須有好人,但好人是賢母所生,欲培養出賢母,必須始于姑娘教育。所以才大力興辦女子義學,振興女教。

  民前二年三月,先生曾與故友劉振明,從海城出發,赴北省實行乞討訪道,考察民俗,三個月行路數千里,走遍了東三省的許多村莊,接觸了無數個家庭。發現父子不和、夫妻反目、男欺女、女累男的現象,比比皆是。丈夫認為妻子是用錢換來的,所以任意打罵。因此,先生進一步認識到,雖然女子義學興辦起來了,但還必須徹底改革婚俗,以變革千百年流傳下來的買賣婚姻。他認為,不取消買賣婚姻,女子沒有真正抬頭之日,更談不到改變未來人們的素質。

  民國十四年秋,在安達縣開辦「家庭教育大會」。東北三省女義學的教職員,齊集於此,不下千餘人。鳳儀先生醞釀多年的改革婚姻的理想——『崇儉結婚』(原稱「先天結婚」),終於在這次大會上正式的提出來了,得到有識之士及眾善士們的一致贊同。他說:『風俗怎麼壞的呢?就拿娶嫂婦來說,長春一帶.有些人家娶嫂婦至少得三十石黃豆(一石四百五十斤)。姑娘成「雙頭蛇」了。在娘家緊貪,緊收拾。帶許多嫁妝:結婚時,還向婆家要許多彩禮,拉了許多債,多少年都還不清,把世界都攪亂了。做大官的也為太太;商家掌拒的也是為太太。當女人的,等於吃了忠臣子義弟,吃個猴苦(苦極了)。人們都領著老婆孩子過日子,把老人活活的扔了,心都壞透腔啦,坑了婆娘兩家,這回我講婦女道德,辦崇儉結婚,不帶嫁妝,也不要彩禮,男女自立,建立「新家庭」,正是斬斷「雙頭蛇」呢!』

  『改革世風,重立人根。』這是鳳儀先生幾十年奔走呼喚的口號。崇儉結婚正是為這一大目標而提出的。崇儉結婚又稱『新家庭』,他們婚後,和睦相處,互不依賴,互不管束,惟以道德相尚,同甘共苦,互相幫助。

  崇儉結婚者,婚前必須研究明白夫婦相處之道,以及夫家倫理關係、人位元狀態,應以孝敬老人為第一要務,為丈夫的明瞭為夫的剛正之道,為妻的須明瞭媳婦之道。同時,夫妻更須學習四部教育,即「根本教」、「胎教」、「嬰兒教」和「兒童教」。這些要求都做到了,便可望出現理想的下一代。

  最先實行崇儉結婚的人,是張中天與沈榮蓮,於民國十四年末,在海城縣騰鼇堡淑貞義務女校結婚。這種婚姻也正是極力批駁當時社會上,專以財產勢力地位為婚姻前提的傳統陋俗。

  崇儉結婚是完全自主的,不受財產、地位、容貌、資歷等所局限,惟以德業為重。如女義學教師王淑英與李連溪(隨父從善多年)崇儉結婚。當時,鄰家的新媳婦們,以為如此秀麗而文靜的姑娘肯嫁給房無一間、地無一壟、非常貧苦的李家,委實為她惋惜,替她為難,竟至落淚。淑英便給她們講起崇儉結婚的好處:男女平等、各自獨立、互不依賴、互不管束。兩個新媳婦聽後,覺察到自己身入樊籠,常受委屈,毫無自由,痛苦終生,反倒哭她們自己了。殊不知,這對窮無立錐之地的夫妻(王淑英李連澳)所生的兩個兒子,後來都成為大學畢業的有用人才了。

  許多青年男女看到了崇儉結婚的優越性,便自覺地實行崇儉結婚,效行者可達數千對(大多數女子受過女義學教育)。以後,先生又提倡「崇儉結婚」舉行集體婚禮。如焦鳳岐與劉秉珍、婁九亮與崔淑芬等十六對男女於一九三七年冬同時崇儉結婚于瀋陽。從此,集體崇儉結婚婚禮之風大開。

  崇儉結婚之道已被許多人所接受,但還是以女到男家為主,而年老有女無子者,仍舊過著孤苦零丁的淒涼生活。先生曾蓄意多年提倡「娶女婿」辦法,雖有些宿儒反對,認為這種作法是違背幾千年來父系社會的宗法制度,不宜提倡,但鳳儀先生不顧他們的非議,乃公開主張男到女家的娶女婿之說,並且生子女可從母姓,使女家有了接續。有朱雪梅者(海城人)在女義學讀書、任教,父母年老無子,農民出身的王乃天(朝陽人),於女義學中盡義務多年,在鳳儀先生的倡導下,甘願到朱家為婿,乃於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與朱雪梅崇儉結婚於海城縣騰鼇堡淑貞義務女學。次年生子名朱xx(後大學畢業,為工程師)。此說一經提倡,便得到有女無子者的極力贊同,因而效行者頗多。但先生曾提出對此事應注意的是:『娶女婿,男到女家,所以對男方人選應注意,否則。辦得不成熟,雖是好事也可能變成壞事。』

  台安縣朱循天,自幼接受鳳儀先生教導,事親甚孝,為了矯正為爭奪祖產而弟兄互相爭殺的時弊,乃立志「讓產」(不承祖產,讓與弟兄)。不料這種孝悌行為竟而遭到前妻金氏反對,雖經多次耐心勸說,但金氏毫無改悔,乃終至和平離異。朱循天立志道「無志同道合者終身不娶」。「德不孤,必有鄰。」果有劉秀琴者,海城人,女義學畢業,後任女義學教員,由鳳儀先生介紹,秀琴慕朱君之德業,與之崇儉結婚,不僅不索分文彩禮,並自帶八百元錢(二十畝地價)為兩位嫂嫂儲金立業(兩兄為先房婆母所生),以解決朱家曲折複雜之倫理關係,以全孝悌之道。從此,崇儉結婚之風益興。劉秀琴生二子。均大學畢業,服務社會。

  崇儉結婚中,真正做到不計財產、資歷、權勢、地位、專重德業而下嫁者,屢有所見。如陶複初,湖南省醴陵縣人,年幼因家貧而「跑關東」(到東北謀生),到黑龍江畔黑河沙金廠做工。一九三二年聽鳳儀先生說:『天底下就有一件出貴的事沒人幹,就是盡義務不掙錢。』陶複初聞道有悟,不久便到義學裏盡義務,工作勤懇,言行篤實。一九三六年,他四十歲時,由張雅軒介紹與遼寧省新民縣王景新女士(時年三十歲)結婚于長春。王景新之父系清末五品頂戴(功名人),兄為北京高等法官。景新以官小姐身分入女義學讀書,後當義學教員。聽到崇儉結婚之說,願低矮就下,不顧家人之反對,竟與貧而又苦的有德之士陶複初崇儉結婚,夫妻相敬如賓,始終不渝。後在鄭家屯辦安老所多年,成績卓著。生二子,成年後,工作都很出色。

  崇儉結婚是移風易俗的有力措施,受到社會上許多有識之士的賞識,因而得到迅速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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