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3/14 11:29:44瀏覽1121|回應1|推薦13 | |
愛情和麵包那個重要?
這個問題好像跟死刑存廢一樣難回答。 幾天前採訪了一個令人心酸的愛情故事,據以寫成的報導沒能見報;把故事放在這兒,供大家各自去領會當事人的心情。 故事的男主角今年42歲,本來做個小生意,事業失敗後,先開國道客運,後來改開計程車維生。 有過一段婚姻紀錄的女主角大男主角一歲,兩人8年前相戀半年後在汐止租間小套房同居。男主角說,同居初期曾有結婚念頭,但當年讀小六、女主角與前夫所生的男孩反對,女主角卻步。 男主角開客運、計程車收入有限;女主角有慢性病,在家休養。兩人經濟情況不佳,都沒繳健保費,女主角因此不能看診拿藥,只能從以前醫師開的處方簽中,選擇購買能抑制病痛的藥物服用。這樣做,免除繳清健保費的壓力,但女主角的病情也日漸惡化。 女主角家住基隆,家境也不好。過去八年與男主角廝守,偶爾回家,鮮少過夜。 在今年農曆過年前,女主角突然有回家的衝動,並且住了下來。新春期間,男主角幾次約她出遊成行,但未回汐止住處。 在我的印象中,男主角說,過年期間有次接到女主角電話,說她想到淡水看夕陽。他到基隆接她上車後直驅淡水。 「以前去過淡水好多次,都沒看到(夕陽),那天看到了,我們還約定再環島一次。」男主角用很欣慰的心情提起這件事。 3月2日(農曆正月17日)晚上11點多,女主角打電話給男主角,說又想回汐止住了。男主角一掛掉電話,馬上開車去接她。當時女主角已虛弱到沒法下樓。最後由他上樓將她抱下樓,隔天凌晨一點載回汐止。 女主角先上床休息,男主角洗好澡時是凌晨三點多。他說一走出浴室,就察覺女主角神情有異,電召救護車送醫插管急救,女主角恢復了心跳和呼吸。 女主角的媽媽接到男主角的通知,和女主角的哥哥一起到醫院探視。醫師說,女主角要先住進加護病房觀察……。 問題來了,女主角沒有健保身分。 男主角說,光是急救醫療費用就要一萬多元,後續的治療並不樂觀,費用更難以預料。 女主角的家人最後決定放棄急救,女主角在3日清晨六點多往生。 因為女主角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醫院報警處理,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 這樣的死亡案件,我沒有要報導的打算,但當天下午四點多,主跑士檢的同事來電,說檢察官相驗無他殺嫌疑,但在相驗過程中,聽說女主角的母親很感謝男主角這幾年來,對她多病的女兒不離不棄,男、女主角的感情也很感人,請我留意一下。 同仁這麼說,意謂著別的報社的記者也知道這件事,當下前往汐止分局想多聽點故事,而我人還在那兒,蘋果同業的電話果然就進了分局。 這種新聞還是問當事人比較貼切,我前往男主角的住處,通了電話表明來意,他同意我上樓聊聊。 在那兒待了一個多小時,男主角就說了前面我整理的那些往事。 過程中,男主角的情緒都算平靜,直到提到「如果我有錢,就可以救她了」,才幾近崩潰的在我這個同齡的陌生人面前痛哭。他說,即使救回來後成了植物人,他也甘心。 唉! 就是唉!祝福世間男女,好好生活,好好在有限的時空,好好疼惜自己心疼的人。 |
|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