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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2 12:00:50瀏覽2558|回應3|推薦14 | |
前幾天到台北縣汐止市大尖山上採訪一處開發案擋土牆崩塌意外,到場勘查的縣府人員不喜歡媒體出現的心情可以理解,沒想到社區管委會也不樂見我的出現,因為他們擔心新聞見報後,會影響社區的房價。 記者採訪新聞,通常會處於正反雙方意見之中。在這樣的採訪場景,傳幾次話就能撐起新聞架構,並不費事。 以這次的崩塌意外來說,在正常的情況下,我只要聽完民眾的抱怨,再就民眾擔心的事請教主管單位的意見,這個新聞就可以寫得很漂亮了。 但實際的情形確不是這麼回事,我面對的是雙方都訝異我的出現的場景。 那天開車抵達社區大門口時被保全人員攔了下來,我告訴對方要去找的人家的地址,並順手拿出駕照交換通行證。保全人員拿起電話要確認前,問我要告訴對方「是誰來了」。我回他只要說「邱先生」就好,因為約好了。 事後發現這樣做是對的。 會去採訪,是因為前幾天的夜裡發生落石,住戶向縣府反映後,覺得縣府人員給他們「無要無緊(台語,無關緊要之意)」的感覺,希望求助媒體後,縣府能更重視他們的憂慮。 經驗告訴我,社區管理人員的思維和住戶不見得同步,為免節生外枝,我決定保留記者的身分,先和當事人見到面再說。 以朋友名義進入社區,和當事人聊了一下,對方竟說縣府工務局人員前腳剛走,改到管理中心和管委會討論善後方案。 聽到這樣的話,內心是矛盾的。 縣府人員既然來了,民怨的「正當性」就減低了,新聞強度當然也跟著減弱,站在工作的立場,覺得有點可惜。 但是,我們寫新聞的目的,不就是要督促縣府出面嗎?新聞還沒寫,人家就來了,站在常人的之場,我應該為社區民眾感到高興才對。 這樣的矛盾心情沒在心裡存放太久,拍完現場照片後告辭當事人,轉往管理中心做後續的採訪。 進入管理中心時,看到一群人圍著圓桌在說話。我覺得那時候還不是我表明身分的時間點,我直接走向報架,拿著報紙坐在一旁,邊看報紙,邊聽他們交換意見。 大概撐了半個多小時吧,看到他們大概有了結論了,才加入討論。 記者的出現,現場氣氛當然會有微妙的轉變。幸運的是,工務局承辦人說先前看過幾篇他經辦、由我採訪後寫成的新聞稿,覺得我寫的還算客觀,接近實情;社區總幹事喜歡戶外活動,也說「看過我的名字」,感覺上對我也很放心,得以順利完成工作。 當然,臨行前,我再次對社區人士表示「不會寫出社區的名字」,請他們放心。 我的想法是社區名字不是新聞焦點,不寫出社區的名字不至於減損新聞強度;加上設身處理的思考,災情只限於社區局部區域,何苦讓全部社區人家買賣房子時平添變數。 見報新聞內容比原稿精簡,附上網址請朋友們參考。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55299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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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