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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侵占機密公文案起訴--特偵組新聞稿
2012/05/21 19:56:17瀏覽1247|回應13|推薦61

最高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1年5月21日 發稿單位:特別偵查組

有關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所涉嫌侵占國家機密公文案件,歷經8次啟封證物程序、多達33個部會協助會勘,共計會勘43次期日,動員相關單位暨全部外館調取相關核定函稿彙整後,再經16次就訊被告、訊問證人43人後,本署特別偵查組(下稱特偵組)業於本(21)日偵查終結,被告即陳前總統水扁經檢察官以侵占公物、隱匿公務員職掌文書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共計3大冊、1,221頁、120萬1,275字,認定被告陳水扁先生於民國97年3月總統大選後,為圖日後繼續掌握其擔任總統職務時所取得之相關公務文書及國家機密資料,以便撰寫回憶錄做為自身所涉訴訟案件答辯之依據蒐集相關政治人物之不利事證、轉移輿論焦點等用途,竟指示幕僚將先前國安會、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調查局等單位所提供之重要或機密文件全數打包,運往中華民國第十一屆卸任總統辦公室(下稱卸任總統辦公室或扁辦),共計侵占、隱匿公務上持有、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17,375件(含10,995件一般機密,比例約為64%),其中並隱匿國家機密文書3,419件(比例約為20%)。檢察官審酌總統係國家最高之領導人,理應為全民表率,竟侵占國家公物、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及隱匿國家機密,其數量之龐大,對國家安全及國防、外交所生之危害至鉅;且被告犯後飾詞卸責並諉過於幕僚人員,尤無可取,原應從重量刑。惟本件被告卸任後數月即身陷囹圄,所侵占、隱匿之國家機密文書並未外洩,未釀實害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具體理由:

1、扣案物均係被告因總統職務上掌管、持有之文書

2、扣案部分證物均為依法核定之國家機密

3、卸任總統辦公室無權繼續保管扣案文書

4、幕僚長期依據被告之指示留存並保管扣案文書

5、幕僚奉命將機密公文打包之範圍、地點與過程

6、被告指示幕僚將扣案文書搬運至卸任總統辦公室

7、其他被告侵占、隱匿之文書:兩岸議題極機密資料、拉法葉絕對機密、巴紐案、奉天專案及新瑞都的報告...

8、被告自行夾帶奉天專案孳息支出統計表、調查局文件資料等文書回住處而侵占、隱匿

9、被告確有犯罪動機

10、不因事後歸還文書而阻卻已成立之犯罪

起訴法條及求刑

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侵占公務上持有物品罪、同法第138條之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5條第1項隱匿國家機密罪等罪嫌。次查被告假藉其係擔任總統之權力、機會,將扣案相關文書隱匿,自係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犯刑法第138條之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所掌管之文書,應依刑法第134條前段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刑法第138條原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經加重其法定本刑後,成為7年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被告指示幕僚於卸任前數週密集侵占並隱匿相關扣案文書之犯行,其數個動作,時空密接、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應屬接續犯。被告所犯上開各罪,係以一接續行為,同時觸犯上開3罪,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之刑法第134條前段、第138條之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處斷。

量刑部分:

爰審酌總統係國家最高之領導人,理應為全民表率,竟侵占國家公物、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及隱匿國家機密,其數量之龐大,對國家安全及國防、外交所生之危害至鉅。且被告犯後飾詞卸責並諉過於幕僚,尤無可取,原應從重量刑。惟本件被告卸任後數月即身陷囹圄,所侵占、隱匿之國家機密文書並未外洩,未釀實害等一切情狀,建請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新聞稿詳細內容:http://www.tps.moj.gov.tw/public/Data/2521105948286.pdf


民國95年之後,一罪一罰,這17,375件分別從97年5月6日9時30分、8日9時、12日9時、16日8時30分及9時15分,共四天分五批從總統府送到扁辦,就不知道這要算17,375罪?還是5罪?4罪?或是算1罪而已?如果偷了17,375件公文跟偷一件公文是一樣的,那這司法也未免太大小眼特權對待了。

陳水扁說不知道,但是助理陳心怡都貼心標示的機密文件裝箱內容:

台北地方法院5月25日公告:案號為101年度矚訴字第2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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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647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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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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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會這樣審理???
2012/05/26 01:57

那個大嬸 騙誰啊? 假如在美國 早就被黨切隔了! 什麽政治迫害!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6 12:05 回覆:

所以才叫大嬸阿,一堆沒有頭腦思考能力,人家一挑撥就滿腦子被迫害妄想症,雞貓子喊叫起來。

這些愚民看不到扁家吃香喝辣、住豪宅開名車,連老爸開庭,號稱「重病」,兩個兒女都漠不關心,還全搬到遠遠的南部去住,一副想找機會趁天高皇帝遠好潛逃出國的心態。一堆蠢人在那當孝子孝女,幫陳致中在那「靠妖、靠杯」,看了就覺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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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吐血的阿扁案
2012/05/26 01:00

祈求趕快結束這場世紀貪腐案!

辛苦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6 11:49 回覆:

Rose姐的電腦中文終於可以輸入了。

看來這場世紀貪腐案沒有那麼快下場,有時候我想到菲律賓馬可仕的貪污案,拖到20年還沒一件定罪,就擔心陳水扁的貪污案會不會也拖了20年,如果真跟著監督20年,我這後半輩子不就毀了...

所以我才說只要監督國務機要費案三審定讞就好,誰知道更一審又來一個周占春第二,沒有是非法治的思想,只有鄉愿怕事的冬烘先生,又得拖下去。現在再看319槍擊案的幼稚犯罪程度還查不出來,就覺得台灣的司法如果不把319案監督到有真相,很難對得起自己的智慧水平,我可不想後代笑我們像義和團一樣愚蠢,連個地心引力的基本判斷來思考都不會。看來還有得拖了,特偵組連319案都還沒起訴呢。


張金龍/終生陸戰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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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罪行滔天!!!!!
2012/05/24 17:56

這一件也非常荒謬無恥沒天良!!!!!

[竹科管局求償4億佣金   扁:莫須有的罪名],

請繼續追看好戲!!!!


Alan j.L Chang C M C @ Hawaii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4 20:13 回覆:

今天去旁聽了,差點進不去,還好許大姐把位置讓給我。整個早上完全沒有休息,一路開庭到12點20分結束,最精彩的是最後一分鐘,因為陳水扁的律師起碼花了20多分鐘吧,在那要求傳喚證人一缸子,說了一堆理由,尤其是那個鄭文龍,極盡扭曲之前刑事宣判的內容,指控馬總統黑手伸入司法,才會讓陳水扁龍潭案被判有罪的,結果法官最後說:

下次6月21日上午10點在24法庭宣判。


植物園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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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是血汗錢啊
2012/05/24 07:52
啊?這可是血汗錢啊
可以睜眼吃喔?
吃錢不打緊
三年怨氣要幫妳吃掉它__真假仙老哥愛吃假"細利"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4 17:00 回覆:

老大哥:

今天一早就去旁聽扁案,差20秒沒趕上捷運,換小南門線就差了10分鐘,到法院位置已經被挺扁的候補上去了。許大姐把位置讓給我旁聽,到中午才結束,回到家就精疲力竭了。這精神戰爭可不好打,還有鄭文龍律師故意在法庭上扭曲黑白、用言詞挑起民粹不滿,讓旁聽的扁迷聽到發出噪音施壓司法人員。我聽到真的很想罵律師,叫他們要有點道德良知,別不相信地獄的存在。

不過今天法警倒有強制執行維護秩序,扁迷叫囂完第一次後,法警警告再有一次就驅離,後來一個從美國回來的大嬸又喊「政治迫害」,就被送出去,大嬸還說美國都不會這樣審理,法警回她一句「那你就回美國去旁聽吧」,哈哈哈。

吃豬腳不是吃怨氣啦,是去霉氣,沒犯罪被許鳳珠構陷關進地檢署拘留室,生平兩次被上手銬關進牢內,都是被她惡意挑釁騷擾還誣告,沒保釋金還關得比她久,這霉氣可重了,一個人吃去不了,大夥一起吃豬腳去得快些,如果領得少吃萬巒的就好,領得多吃德國的。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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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如果沒有你一直在關注扁案發展提供最新資訊'
2012/05/23 12:32
誰會注意到這新聞稿??所以我一直是肯定你的堅持的!我想能夠長期跟你保持互動並肯定你的格友都一樣對你充滿感激與讚佩..在此呼籲我們這些[同志],大家也要激勵自己,按照每個人的能力,發揮良知良能,各司其職一起關懷社會的公平正義,也為國家的福祉監督政府做對的事也要支持政府做該做的事!!一定要各盡一己之力,一起努力加油..也問候許大姐好.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3 14:20 回覆:

星期一開記者會,媒體卻只稍微報導一下,一堆政論節目全在那討論周美青的「奇怪ㄟ你」這句話,我真的很想跟媒體罵一句「奇怪ㄟ你們」,哪個新聞影響社會比較大,是司法人員為老百姓伸張公義,起訴一個敗壞國家典章制度的貪污犯;還是一個女人要老公稍微等一下的新聞,只因為這對夫妻是國家元首,就要這樣反覆討論那句話嗎?

我現在在做的就是媒體該做而不做的「新聞記者」該做的事情。台灣的媒體無能到還好意思說是監督政府,我也只好示範,甚麼才是正確的監督跟追蹤,直到真相呈現為止。實在看不下這些智障腦殘的記者的程度,追蹤人家夫妻吵架劈腿離婚,跟老百姓有何干係。自己沒有知識兼沒常識,還好意思批評馬總統沒知識也要有常識,實在看了直搖頭。

不用感激我們啦,我們只是啦啦隊,要感激辛苦做事的司法人員才對。許大姐也都會過來看這裡的文章,她會看到您的問候。笑


the dreamer 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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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
2012/05/23 10:41

謝謝您锲而不舍的對這件司法案的監督

讓司法界發揮勿枉勿縱的司法精神才能維護社會的正義


the dreamer girl~~ 最新作品:



義大利- 科馬基奧(Comacchio)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3 14:06 回覆:

現在算是國家的歷史關鍵時刻,如果台灣法律撐不住壓力,對貪污犯放水逃過一劫,台灣就會走向南韓、菲律賓的後塵,將來政客貪污永無止息,全都有「前例」可免於刑罰。如果可以堅持法治精神,以人人平等的民主信仰來對待,發揮司法公義,讓犯罪者得到應得懲罰,台灣就會走向新加坡、香港的路,建立一個清廉法治的社會。南韓現在科技發展迅速,很多科技形成「壟斷」局面,卻無法超過香港、新加坡的彈丸之地,證明一個貪污不斷的政府,絕對是無能加上無恥,搞特權是不可能讓全社會大幅發展,人人均富的。

周占春、沈宜生合議庭的判決,也證明司法人員一樣有沒道德法治勇氣,為了政治立場跟鄉愿怕民粹,扭曲司法公義去討好權勢壓力。我們只能穿著紅衣代表反貪腐讓司法人員看到,祈禱這些司法人員的道德良知勇氣足以對抗貪腐權勢的施壓。


植物園荷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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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吃定囉
2012/05/23 06:32

賺來不易啊還以之濟助人更不易  筱蒨定是天上什麼仙姑下凡喔
下次遇到 定睜開火眼金睛瞧瞧真相
被罵被推擠被誣告...這錢 老大哥有點不好意思吃
閉眼睛當糊塗吃 倒也是一種避免不好意思好方法
這意思妳知道吧  狠心吃定囉
青天大人不如我們願  擊鼓鳴冤  讓他變天__黑天
為吃不擇手段至此  乃餓昏了頭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3 13:53 回覆:

劉偉仁老師在我到立法院絕食的時候,還特地過來鼓勵我,也跟著我們行動了幾次繞著立法院喊口號,他因為重病花了不少錢,在病危前想一圓願望舉辦演唱會,順便籌措醫療費用,我覺得老天爺都算好好的了,剛好這筆錢寄過來,可以讓我帶女兒買了兩張票去欣賞,雖然老師最後還是無法上台,但是演唱會還是在眾多歌唱界的朋友幫忙下順利完成。

這錢如果拿到,不用閉著眼睛狠心吃啦,我白吃白喝您們好幾頓飯了,難得有人贊助資金,換我可以請客,大夥兒就張開眼睛、張大嘴巴好好吃他一頓,幫我消消這三年來的怨氣Fox餓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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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y support your effort!
2012/05/23 01:12

Take good care of yourself to continue this endless Abian Trail!

You have my 100% moral support!

Rose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3 13:43 回覆:

我有一個老朋友追查四大基金弊案,查到被構陷罪名逃到海外去。這四大基金都是老百姓的血汗所得及養老金--郵政基金、勞退基金、勞保基金、退輔基金,全是勞工及公教人員的老年依靠,卻在李、扁政府時期被螞蟻搬象逐步掏空,去年就有新聞:20年內四大基金將破產

到現在這四大基金還沒開始調查,陳水扁掏空的何止現在查到的那冰山突出海面的一小角而已。諾貝爾獎的故事大家應該都有聽過,原本錢存在銀行每年頒獎頒到快用完了,後來基金改採投資的方式去累積金錢,才能運作到現在仍有資金頒發諾貝爾各項獎項。這就是投資比存錢的效益還好(我不是說投機的買賣炒作)。

結果我們的四大基金每年多少勞工、公教人員不斷被扣款存入,再去投資,竟然會變成要破產的命運,這些政客拿著權勢,假藉各種名目來官商勾結,把基金當他們炒作後高擋拋出的接收者,讓四大基金高檔套牢爛股票,這種惡質行徑,老百姓若不聞不問,將來所有後果全都是自己承擔,這就是冷漠縱容犯罪者的下場。

我也很想跟社會其他多數人一樣,為自己著想就好,但是一離開就看不到人做啦啦隊了。有人支持總比自己一個人辛苦好,同樣地,司法人員在為民辛苦,如果都只看到老百姓嘲笑謾罵不理性的攻擊,誰還會有士氣做正確的事情,放水大家都輕鬆就好了,反正都會被罵,何必累死自己。所以總要有人支持他們的良知做下去,我們力量雖然很小,但一點燭光就可以讓一室明亮,這次簽名3000人次,雖是2300萬人的一點微小燭光,但是總是一股精神力量去支持政府。謝謝Rose姐的鼓勵跟支持,我們不會輕易放棄的。


意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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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太少了吧.
2012/05/22 15:44

一個4萬.一個8千......

Ma案的司機.一開口就300萬.後面還想追加70萬開腦費.

雖是一罪一罰.2罪合併就加重刑責.

這攤你請的話.沒要個100~80萬哪夠啊!!

你現在也算"有知名度的人".....出書了.海內外都知道.

那個8000後面再加3個0就是8000.000.才符合現實正義.

如此算盤撥撥.你的生活不用再惡化.你的債務可清除.重點是你的雙親和家人需要緩和生活斷炊的壓力.....

筱倩....敢開口才有錢啦~

同事去法院出庭.離開時.被自己的親弟弟吐了口水後.又在門口"幹"聲連連....

當現行犯來處罰.開口要100萬.最後是裁定30萬定讞.仍可上訴~(沒上訴)

這同事是深綠的.她打馬罵馬.絕不手軟....知道我反扁.她也認同.雖不同政治立場.卻無損我與她的交情.

她兒子是臺大醫師.上過新聞頭條.臺大還有他的人形立牌.目前是臺大準博士醫師.女兒是美國高科技公司經理.目前派駐新加坡.

他除了深綠.其他的都很不錯.乳癌患者.知道同理心的可貴.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2 22:12 回覆:

我還真是缺錢,可惜這個官司至少也得等半年時間,才有機會開口談數額。原本當時民事庭時,如果許鳳珠願意道歉認錯,就不想再提告(告人也很累),但是她還在那堅持我有罵她,想到在地院一審時,她找證人作證,法官叫我們兩人在外面等著輪流當證人,她還嘲笑我要坐牢就把我也拖下水一起坐牢,就決定絕不原諒,繼續告她誣告跟偽證罪。

這一次不再像山寨關公跟廖東國一樣輕輕放過。陳水扁又有新案被起訴,看來老天爺短時間內還不讓我退出,本來想國務機要費三審定讞就結束所有扁案旁聽,偏偏更一審搞個無罪,送到最高法院;319案我一查根本就是簡單得要死的案件,還能搞到真調會查不出真相,這個案件也得盯著發展,特偵組絕對可以有成果起訴,這麼一算,兩三年內都得繼續被扁案綁住,既然書找不到出版商,看來還真得仰賴許鳳珠贊助資金了。

其實陳水扁的貪污,綠營還有理智的人也都很痛恨,偏偏就是一些腦筋發展不順暢的人,頭腦就是打結,錢被掏空了還在替人喊可憐,扁家一家老小吃香喝辣住豪宅,連老爸「重病」出庭都不過來旁聽關心,這些人全都瞎了眼看不到。在法院門口排隊時,真覺得這群人蠢得可憐,也就忍耐他們分不清我不是馬英九,讓他們罵個夠了。(不到髒話還無法提告。)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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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認罪換特赦
2012/05/22 12:42

首開歷史先河  英明而偉大的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也贊成比照孫立人與張學良先例  在家中軟禁

哦  那是要馬英九比照蔣介石或早期的蔣經國 ?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5-22 14:34 回覆:

笑話,他家住豪宅,大魚大肉,還得派國家軍警去保護他喔,這樣的貪污總統貪贓枉法掏空國產,還可以有人保護一輩子,我看我乾脆加入綠營為非作歹,只要敢丟人現眼就容易出頭,到時候就可以去選總統了。台灣總統乖乖做事被罵得半死、惡搞國家還能得到一輩子的保護,難怪那窩綠營土匪每個人都想選總統,當綠營的總統胡作非為都是愛台灣,貪污沒關係。我現在也每天窩在家裡不出門,將來被軟禁沒差,多買幾本書,還可以上網跟大家打屁聊天。

我贊成馬英九直接比照大陸地區,把貪污犯給斃了,反正都是同一國的法律,免得特赦或軟禁,老百姓直接比照蓋達組織,搞自殺炸彈為國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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