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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憲法版本至少有五大盲點與不適宜
2007/04/03 01:51:26瀏覽3851|回應2|推薦13

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憲法版本至少有五大盲點與不適宜

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由召集人洪裕宏領銜,在今天(四月二日)公布所謂的第一部民間憲法版本,已經得到七十五位以民進黨和台聯黨為主的立法委員連署提案,將送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入立法院議程。

討論憲法版本,會牽涉到許多議題,這裡只談政府設計,也就是統治權力分配的設計,我還沒有看到本文,但從中央社的報導來看,洪裕宏所提出的憲法版本(以下稱為洪本),至少可以發現五大盲點與不適宜。分述如下:

一、內閣由國會議員兼任:行政權與立法權重疊

在洪本的所謂內閣制設計,總統為虛位元首,而以行政內閣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但是內閣總理卻是由國會議會兼任,由眾議會從眾議會議員中選出。既然行政內閣總理規定由眾議員兼任,顯然內閣成員也將可由或必須由眾議員兼任(尚未看到洪本細節規定如何),如此一來,行政內閣與國會(眾議會)成員形成重複,違反了行政權和立法權分立的原則。

另一方面,以今日行政院之架構,一級部會首長就有五十位左右,如果內閣成員由眾議會議員兼任,則未兼任部會首長之眾議員必須要有相當大的數量,而且投票時要票票等值,否則眾議會根本無法有效監督行政內閣。

二、雙重國會﹔浪費公帑,折損國會力量與立法效率

世上雖有眾多國家採取雙重國會,但那往往因為歷史因素的妥協產物或是因為沿殖民母國的制度,而非經過合理思考後的選擇,到如今,在許多國家的參議院已經形成了類似政治貴族的貴族院,有些眾議院議員身份,則變相成為一種政治酬庸的安排。

而在兩院皆能有效運作的國家,如美國聯邦和美國各州的州議會,參眾兩院的同時存在,造成了大量的國會議員和州議員,政府必須花費大量人民的納稅錢,來養這些議員和他們的辦公需要以及應酬支出。僅管有二個議會和大批的議員,由於互相制衡,立法的效率反而奇低,除非是由美國總統(或是州長)強力推動的法案,否則立法效率可說是牛步化,兩議會除了要防範總統專制,或是爭取行政部門的支持,彼此之間還要不斷溝通協調,往往會期已過,法案還未真能排入表決,有的甚至還沒有機會討論。有些法案三十餘年來已經提出數百甚至上千次(如總統選舉辦法),年年來不及討論,或是討論來不及表決,只好重來。

三、國會議員專職規定:陳義過高,鼔勵造假,掩耳盜鈴

洪本讓國會議員可以兼任內閣總理和部會首長,卻要求國會議員必須專職,不能擔任有給職或營利事業的董監事,也不能經營營利事業,這是非常嚴重的矛盾。尤其是在單一選區選出來的議員,往往是地方型,和地方民眾利害有一定牽扯關係的民代,如果再讓他們擔任行政首長,集私舞弊的可能性豈不更厲害?

國會議員當中,難免會有一些事業有成的商業人士,事實上,真正的大老板肯親自來選國會議員,是很難得的事,他們如果要利益,大可派出代理人出馬參選即可,在幕後出錢,反而更容易控制議員。如果是由他們親自出馬,他們反而不會被別的有錢人控制。

假設這位商業公司負責人,不論事業成就大小,真的因為當了國會議員就辭掉公司職務,或不再掛名負責人,難道他們就不能找個傀儡或是看守者幫忙掛名,而把實質權力仍然掌到自己的手裡嗎?如民進黨逼著立法院蔡同榮辭掉民視董事長職位,蔡雖然辭了,難道民視就離得開他的掌控嗎?他在立法院還到可能會影響到電視台的相關法案,就不會故意去護著民視嗎?

四、未有獨立機關如何獨立行使職權之設計

獨立機關的可貴,就在於它能夠獨立行使職權,不受行政部門或立法部門等政治力量之干涉。五權憲法中的考試院的考試和選舉,監察院的糾舉彈劾和審計等,就是因為需要能夠獨立於行政或立法機關的政治力干涉,才加以獨立出來,提昇到院的位階。在洪本裡頭,顯然考試院的存在要併入行政院,而監察院的功能要回歸到立法院

如今如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傳播委員會(NCC),政風調查,國家考試等等業務,都需要有能獨立於行政和立法政治力之外的獨立行使權力,如果廢除了考試院和監察院,這些需要獨立行使的所謂獨立機關,再也沒有得到庇護生存的所在。

五、國會調查權只有宣示,沒有設計,十分粗糙

原來憲法的架構,立法院等只要透過自行立法,本來就能夠行使國會調查權。長久以來之所以未能行使調查權,除了因為歷史因素,還有一個主要原因是監察院和司法院,已經把工作拿去做了。二零零四年總統大選後,立法院立法組成了總統選舉真相調查委員會,要對槍擊案進行行調查,這是立法院有國會調查權的證明。

但是,如果沒有能力對行政部門產生制衡力量,空有調查權根本沒有,像真相調查委員會,在行政院的抵制之下,它調查的權力,根本出不了立法院的大門。

李鴻禧大力推祟這本由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所推出的憲法草案,做為一個憲法學者,李未能看得出這五個盲點和不適直,令人懷疑他的學術能力。

而蔡同榮所說,他以前主張總統制,是因為政治要安定,才能抵抗中國威脅,這是不值一哂的說法。據了解,蔡是政治學者教授出身,竟然不知道,類似美國的總統制,是世界上動亂最多,政治不穩定的社會嗎?

首部民間憲改版本出爐 國名台灣採內閣制

【中央社/台北二日電】

2007.04.02 06:58 pm

 

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今天公布第一部民間憲改版本,內容採內閣制,且不迴避修訂憲法總則,主張「台灣為自由、民主、法治及社會之共和國」、「本憲法規範力所及範圍為我國領土」、「我國國旗以法律定之」,七十五位連署立委明天將提案送立法院程序委員會。 

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首部民間版憲法草案,不採增修條文方式,而是全新架構,除前言外,共一百四十八個條文,分為「人民之權利」、「國家與憲法原則」、「中央與地方關係」及「憲法的修改與施行」四大部分。 

有關國體的主張,憲盟版本明訂「台灣為自由、民主、法治及社會之共和國」。領土為「本憲法規範力所及範圍為我國領土」,憲盟指出,此規範可包含固有疆域概念,也較符合現狀。國旗圖樣不以文字表述,明訂「我國國旗以法律定之」。 

憲盟版本採內閣制,總統是虛偽元首,但對外仍是國家象徵,任期五年,得連選連任一次,產生方式由「總統推薦委員會」選出。總統缺位時,由參議院議長代行其職權,總統和參議院議長均缺位時,由眾議院議長代行職權。 

內閣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內閣總理由眾議院議員當中推選,並提請總統任命。眾議院得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內閣總理提出不信任案,但內閣就職未滿六個月內,不得提出。 

國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構成,國會議員必須專職,不能擔任有給職或營利事業的董監事,也不能經營營利事業。眾議院是國民主權的主要行使機關,並享有國會調查權。參議院是透過地方自治團體代表與原住民族代表,避免單一國會權力過度集中。 

司法權部分,採兩軌制,由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及依法組成的各級法院行使之。 

為促進審議民主,經全體參與公民投票者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修憲案就通過。此外,人民也有提出公投提案的權利,不讓國會壟斷。 

李鴻禧:最喜歡的版本 

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今天公布第一部民間憲改版本,採內閣制,且不迴避修訂憲法總則。台灣大學名譽教授李鴻禧表示,目前多個憲改版本中,這是他最喜歡的一部,兼顧理想和現實,這個版本也較符合總統陳水扁的想法,也就是「由下而上」的版本。 

憲盟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首部民間版憲法草案,採內閣制,主張「台灣為自由、民主、法治及社會之共和國」、「本憲法規範力所及範圍為我國領土」、「我國國旗以法律定之」,七十五位連署立委明天將提案送立法院程序委員會。 

李鴻禧表示,「憲法為國家存在,不是國家為憲法存在」,憲法就像是有機生物,會歷經出生、成長、老衰、修改等過程,台灣現在的亂源大概是憲法,憲改是台灣的不歸路,不是任何人可以阻擋。 

李鴻禧說,做為一個憲法學者,主張內閣制是很正常的,目前多部憲改版本中,這是他最喜歡的一部,兼顧理想和現實,這個版本大概也是比較符合陳總統的想法,也就是由下而上的版本。 

憲盟總召集人洪裕宏說,這是「百分之百純汁」的民間憲改版本,沒有任何政治力在背後,陳總統沒看過,憲改聯盟也未要求總統要支持;憲盟下一步將拜會各政黨主席和重要意見領袖,希望修憲成為全民運動,讓整個過程成為一種憲法教育。 

洪裕宏說,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陳明通等人主筆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草案,避開憲法總則,憲盟一開始也不碰總則,但最後要提出時,決議要對總則表達立場。 

洪裕宏指出,七十五位連署立委雖多是民進黨和台聯黨籍,但很多國親立委私下表示,憲改確有必要,但現在的時機和政治現狀,他們不便對憲改表達意見。 

洪裕宏希望這個憲改版本不要像軍購案一樣,被擋七、八十次,程委會不應阻擋,否則是對民意的極大不尊重,應讓它進入議程,並組成修憲委員會。 

民進黨立委、代理黨主席蔡同榮說,這部憲法版本主張內閣制很適當,因為總統制弄到現在,大家覺得不是很理想,以前他主張台灣採總統制,因為政治要安定,才能抵抗中國威脅,但現在政治穩定,尤其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後,邁向兩黨政治,實施內閣制很適合;此外,這個版本對憲法總則「開刀」,非常有理想性。 

2007/04/02 中央社】@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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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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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大砲
2014/05/07 12:00
是不知道有內閣制的國家嗎?內閣制是上下議院制衡本來就不是三權分立的制衡模式。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4-05-07 15:10 回覆:
內閣制是台灣人自己在叫的,應該叫做"國會制."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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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小眾才會關心的事
2007/04/14 12:36
憲法這種東西,其實人人可解,但是卻不是人人關心。絕大部份的人,不注意、也不知道它可能會產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