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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志願(二)
2014/03/04 07:49:03瀏覽3347|回應0|推薦23
*本文原載2014年3月3日北美世界日報小說版,文/曾多聞, 圖/顏寧儀*

不過就算我把功課寫完了,也難逃挨打的命運。因為我媽總是會發現一兩道計算錯誤的數學題,或是一兩個錯字,甚至是一兩個寫得不夠漂亮的字。打我一頓以後,她才監督著我把功課訂正完畢,再監督著我刷牙洗臉、整理書包、上床睡覺。

上床的時候,我的屁股、大腿經常還是紅紅腫腫的,只能趴著睡。說到這裡,你一定以為我是個專惹大人生氣的壞孩子,所以我得替自己辯駁幾句。我真的已經很努力做個好孩子了,我認真學習,每次考試都是前三名,而且乖巧聽話。老師們都喜歡我,學期結束時,都在我成績單上的評語欄寫「品學兼優」;開家長會時,都在我媽面前說好話,但我媽並沒有因此而少生氣。

我猜我媽大概討厭我,但也不是很確定,因為我不敢直接問她;我也不敢問我爸,因為我很少見到他,跟他不熟。其實我很想知道,我媽到底要怎樣才會高興。天知道我最想討好的人不是學校老師,而是我媽。但不論我怎麼努力,她還是動不動就生氣、動不動就打我。

她總是說:「打妳都是為妳好,等妳長大就知道了。」問題是,大部分時候,我都只記得她打人時可怕的樣子,根本不記得我做了些什麼,讓她氣成那樣。既然都不記得了,等長大又怎能知道什麼?

不過我記得這麼一件事:小時候我媽常常炒米粉,但是她炒的米粉不好吃,總是放了太多蝦米。那腥味把花菇的香味和高麗菜的甜味都蓋沒了。

有一天我終於忍不住問:「媽媽,炒米粉可以不要放那麼多蝦米嗎?」

她生氣地說:「炒米粉就是一定要放蝦米。趕快吃,別廢話,不然我揍妳!」我就不敢吱聲了。

可是過年的時候,大家都去了鄉下的外婆家,舅媽也炒米粉,是用南瓜炒的,沒有放蝦米,很好吃。我吃了兩碗,高興地對我媽說:「妳看舅媽炒的米粉沒有放蝦米,很好吃。炒米粉不必放蝦米,下次我們也這樣做吧!」

沒想到她臉一沉,就說該回家了。一路上她臉都很臭,一進家門她來不及去拿藤條,隨手抓起門邊的網球拍就向我打來。網球拍像雨點一樣落在我身上,痛極了,我哭叫:「媽媽為什麼打我?」

她則喊:「不許哭,再哭我再打!這都是為妳好,等妳長大就知道了。」

這是我二年級時候的事。升上四年級以後,有一天我忽然想通了,原來我媽打我,是因為我讓大家知道她做的米粉沒有舅媽做的好吃,害她丟臉。可是她也不能怎麼樣,只好打我出氣,才不是為我好。

我猜考試考不到第一名挨打,也是一樣的道理。因為我沒拿第一,害她不能去菜市場跟鄰居的媽媽們顯擺,可是她也不能怎麼樣,只好打我出氣。

從此我明白了兩件事:第一,身為一個小孩子,有時候必須討好大人,才能過好日子。第二,當家庭主婦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2 

那天放學後,我和王小蘭一起走路回家。那時候我已經五年級了,當然堅決不坐校車,也不再讓我媽牽我的手。我媽很生氣,打了我好幾次,可是我不管,反正她總是要打我的,不差這麼一件事。

所以我和王小蘭一起走路回家。在路上我得意地告訴她,我的作文「我的志願」得了九十分。

王小蘭撇撇嘴:「哼,還不是因為妳拍老劉馬屁,不要臉!」

我並不介意王小蘭罵我。因為:第一,王小蘭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知道她不是真的在罵我;第二,我今天心情很好,誰說我什麼都無所謂;第三,我了解王小蘭,她不懂得討好大人,因為她媽太民主了。

我跟王小蘭從幼稚園起就同班。她媽是職業婦女。我不知道她具體是哪一種職業婦女,只知道她每天早上都跟王小蘭的爸爸一起坐車去上班。早上王小蘭來上學的時候,手上拎著早餐店的燒餅、油條或飯糰,還有甜甜的熱奶茶或熱巧克力,很好喝,比我媽規定我每天早上一定要喝下的一大杯牛奶好喝多了。

王小蘭從來不帶便當。她媽每天給她一百塊錢,讓她訂學校的盒飯吃。王小蘭有時候訂盒飯,有時候就買一個福利社的豆沙麵包或蔥花麵包當午餐,拿剩下的錢買零食。中午我把便當分給王小蘭吃,她也把零食分給我一份。

我喜歡去王小蘭家玩,也喜歡留在她家吃晚餐。王小蘭家沒有什麼五菜一湯,她媽都是從外面帶吃的回來,有時吃便當、有時吃鍋貼,有時還喝可樂、吃披薩,天天花樣翻新,從來不會吃膩。

她媽把這些裝在紙盒裡的食物隨手放在餐桌上,讓我們高興吃什麼就揀什麼吃,還可以邊吃邊看電視。我覺得在王小蘭家吃飯,比回家吃飯有胃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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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志願(三)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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