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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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老鷹姐姐的第二封公開信
2009/07/21 22:35:21瀏覽1284|回應1|推薦14

引用文章給大老鷹的公開信

http://blog.udn.com/fyjen/3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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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尹雲的公開信
2009/07/21 17:15:27 瀏覽222|回應0|推薦2

尹雲

你在線上嗎?

你之前對我講的話還算不算數?

大老鷹的身份不是電小二,無權請電小二將他們停權,或者是向電小二要求將他們停權,但是我想跟你商量,可以不可以用折抵方式?反正天數是一樣的。

如果你同意,我這就去跟電小二請求,將請電小二將大老鷹姐姐停權二個月。(冬雨停權一個月+段譽停權十五天+anybody停權七天+貓停權七天=59天)

我現在同步給電小二留言,但請尹雲大少爺你有耐心一點,給電小二他們一點處理的時間,目前他們休假,或者,為了計算上方便,大老鷹姐姐進行停權在98年8月1日-98年10月31日,你覺的這樣好不好?這樣算,比較容易,也清楚。 


大老鷹姐姐-陳致中:請簽署美日查帳授權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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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1 17:44

Dear 電小二:

請將大老鷹姐姐停權兩個月。

這是我與尹雲的交易,如果這樣,他將不對anybody、冬雨、段譽等人提出告訴。

希望您能成全我的心願!

大老鷹姐姐敬上

看到大老鷹「給尹雲的公開信」,我也想留言電小二將大老鷹「永久停權」,而不是只停權二個月。我不知道大老鷹是以什麼立場或資格發表這篇文章,只因為尹雲揚言提告,電小二就要將冬雨停權一個月、段譽停權十五天、anybody及貓各自停權七天。如果這種論點成立,以後只要有網友揚言提告,被控告的網友就極有可能受到電小二停權處分。那麼我要為了大老鷹在尹雲留言簿發言侮辱「段譽不是男人」,控告大老鷹毀謗段譽個人名譽,如果我提告,大老鷹一定敗訴,會被「判刑」、「罰款」,「停職」。所以為了大老鷹的工作前途著想,請電小二務必將大老鷹「永久停權」,以便保障大老鷹的工作與家庭不會受到網路毀謗訴訟的影響。如果我提出這個提議,網友會不會覺得段譽的腦子有問題,才會提出如此荒謬、不合邏輯的論點。

622尹雲無緣無故寫文公開點名抨擊段譽、冬雨,但我並沒有主動攻擊尹雲,怎麼現在變成他是「受害者」,而我是「加害人」。更離譜的是大老鷹有什麼立場與資格代替冬雨、段譽、anybody、貓四人被電小二停權二個月。

我並沒有主動公開點名攻擊尹雲,反而是尹雲不斷的公開點名攻擊冬雨、段譽、anybody、貓、張爺。但大老鷹只因為個人的私人恩怨「挾怨報復」、「藉機報仇」表面上是代替我們被電小二停權,實際上是希望電小二將我們四人停權。但當事人都不怕被尹雲控告「毀謗」,請問大老鷹你有什麼資格與立場代替我們四人被電小二停權二個月。

只因為尹雲揚言控告?如果這個邏輯行得通,我們四人揚言要控告大老鷹、尹雲網路誹謗我們四人清譽,除非電小二將你們二人「永久停權」,否則難以善了。我想請問大老鷹「將心比心」、「易地而處」妳會不會覺得我們的提議太過離譜及不可思議。

如果我們違反城邦規定,被電小二停權,我們無話可說。但如果只是因為有人揚言提告,被控告人就有可能被電小二停權。是否以後電小二的停權標準是用誰敢控告網友毀謗當作停權標準,那些不敢控告網友毀謗的網友就活該倒楣,被電小二「停權」處份。

我支持尹雲採取司法訴訟,控告段譽「毀謗」。但不代表尹雲只要提出控告,就一定會勝訴。目前連網路毀謗官司都還沒有打,妳就要代替我們四人被電小二停權二個月,大老鷹妳不覺得妳的做法太過離譜。

我只想請問妳是真心要勸和,還是趁機修理另一方。說穿了,大老鷹妳只是「藉機修理」、「挾怨報復」冬雨、段譽、貓都跟大老鷹有「私人恩怨」,而anybody也已經發文跟大老鷹絕交,所以妳根本沒有資格與立場要求電小二代替我們四人被「停權」。

如果妳是為了網路城邦的安寧與和諧著想,最應該被電小二處以「永久停權」的人是大老鷹而不是別人。因為網路城邦只要有大老鷹介入的爭端,總是搞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寧。妳會到對方的文章回應區不斷的洗版、藉機擴大爭端,招惹爭議,妳也不想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反正妳認定誰有錯,誰就有錯。

所以兩年前尹雲寫了五篇文章以三字經辱罵網友,妳不斷的要求尹雲公開道歉,也不接受任何人的意見與勸說,因為妳認為妳「代表正義」、「代表公理」。但如果妳發現已經危害到自身的安危,妳就會強迫別人控告尹雲「恐嚇」以保障自身的安全。但尹雲以三字經辱罵大老鷹,這是城邦許多網友都知道的事情,按理說,大老鷹最有資格控告尹雲公然侮辱或妨害名譽,但妳不敢控告,原因在於妳怕「惹禍上身」。

大老鷹的正義只在網路世界,但如果拉到現實世界,表現卻不是如此。請大老鷹能否告訴段譽,除了尹雲揚言提告,所以妳要求電小二代替我們四人被停權的理由之外,大老鷹是否能夠更明確的表達,我們四人到底觸犯了城邦的那些規定,必需讓妳代替我們被電小二「停權」二個月。

奉勸大老鷹,妳已經是爭端的當事人,不是公正的第三者。不要寫的好像自己有多麼偉大。如果尹雲真的受了委屈,我們毀謗尹雲名譽,相信司法訴訟,會還尹雲一個公道。當事人的我們都不怕被尹雲控告「毀謗」,請問大老鷹,妳介入的動機與目的何在,是不是想趁此機會除掉妳的「眼中釘」、「肉中刺」。所以才突發此文,否則我實在想不出任何的理由,大老鷹提出的論點與看法,竟然到了如此荒謬、令人不敢置信的地步。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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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ankochin&aid=315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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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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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老鷹姐姐未獲得我的同意
2009/07/22 18:16

擅自要求電小二停權,不管停誰的權,都非常的不同意,甚至感到憤怒

尹雲從他發那篇指名道姓的文章:「段譽?冬雨!」開始,在文章回應裡的言談,讓我無法苟同外,甚至還點名我,批判我。尹雲早在我的黑名單裡,意思就是,這個人,不在我的交友範圍內。而他居然主動挑釁我,我不跟他計較,他甚至放話要告我,還自說自話毀我名節。

事情有是非,大老鷹姐姐不能明辨是非,反而委屈去求和,除了邏輯思考有問題外,讓事情更複雜。

尹雲先發文攻擊網友,繼之挾司法以令電小二,點名要電小二停我的權,還放話要告人,他的行為我除了譴責外,所有他的相關文章和回應,都已經存檔,對於他涉及毀我名譽的部分,我,保留法律追訴權。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7-22 22:12 回覆:

如果大老鷹認同尹雲的停權要求,就代表心中認定我們應該被電小二停權,所以才會寫出如此離譄的文章。如果電小二也同意大老鷹的要求,將大老鷹停權二個月,不僅不能夠解決問題,反而讓人誤認為就是因為我們不敢招惹尹雲,怕被尹雲控告,所以大老鷹才要替我們受過,這對我們來說是侮辱而不是幫忙。

我不知道大老鷹的公理、正義標準是什麼?但只要是大老鷹介入的爭端,當事人都是受傷慘重,傷痕累累。這次紛爭完全是尹雲主動挑釁,如今加害者竟然變成受害者,還要被公開點名的人全部停權,否則揚言控告到底,如果電小二答應尹雲的要求,將我們停權或同意大老鷹的請求,將大老鷹停權二個月。是不是代表以後網友有樣學樣,只要揚言控告,電小二就必需將被公開點名的網友全部停權,如果這種情況真的發生,網路城邦將會變成什麼樣的部落格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