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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為自己而活,不是為別人的看法與評價而活
2009/04/11 20:45:17瀏覽1846|回應1|推薦15

學習先人的思索過程非常重要。在這條哲學道路上的專業思索者,是我們幽暗海域中前進時,照明方向的燈塔;藉由燈塔指引,我們才能開始深入思索。「記憶」在學習上雖然不可或缺,但只是熟背先人的一言一句,稱不上是進行哲學活動。也就是說,必須隨時連結起自身觀察產生的生活方式、價值觀、與思索行為。研究時更必須親身實踐,如果沒有實際體驗,思索行為將變得空泛無著。(摘自思想的原點)

來部落落寫文將近三年,寫了一千五百多篇文章,的確很過癮。就好比小孩子剛學會說話,就算是講錯話,但仍然不斷的講,久了之後,就自然學會說話。寫文也是同樣的道理,不斷的寫,不假思索的寫,時間久了,就能夠把腦中的思惟很清楚的用文字表達,這是沒有常寫文的人,體會不出的感受。

也因為不斷的寫文,就能夠從自己所寫的文章內容,瞭解自己的人生態度、價值觀、意識形態及個性上有麼優缺點及思惟的盲點。因為文章發佈,就等於嬰兒脫離母體,已經不屬於自己所有,所以透過旁觀者的角度,看自己的文章,就能夠瞭解自己是什麼樣子的人。有什麼樣的人生態度、價值觀、意識形態、想法及觀念是什麼?這些都會在自己的文章內容之中呈現出來。

寫文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不需要太過在意與理會別人有什麼看法與評價。道理很簡單,「人生是為自己而活,不是為別人的看法與評價而活。」但有一個前提,不能夠傷害別人,否則被傷害或被攻擊的人,有權「自我防衛」自己的權益及隱私,這是我自始自終所抱持的看法與觀點。

有人認為部落客把文章上傳到部落格,就必需接受網友的公評。對於這個論點,我不同意。只要沒有攻擊或傷害他人。部落客「愛寫什麼、就寫什麼」別人無權置喙,否則我對你的觀點不認同,強烈抨擊。你看我不順眼,發文怒罵。這會變成什麼樣的「虛擬世界」。

為什麼如今世界上只有小規模的國內動亂,沒有國與國的戰爭。原因在於誰如果率先輕啟戰端,誰就必須付出代價。伊拉克獨裁者海珊之所以被處死。不是因為獨裁原因,而是因為率先發動戰爭攻打科威特,意圖霸佔科威特,成就海珊一統中東地區的野心,就因為此舉得罪了美國,種下了日後海珊敗亡的原因。

我來部落格寫文純粹是要提升思考能力、磨練文筆,不是要與網友不斷的筆戰,讓自己心情受到部落格爭端的影響。但因為自己曾經無緣無故、莫名其妙的被人無端寫文攻擊。所以我對無端寫文攻擊網友的人異常痛恨,不管是誰,都不能夠以「看不順眼」的理由攻擊網友,這不是網路「公理正義」,而是典型的「文字暴力」

同樣的,我也有心理準備,如果再有類似聖光明的惡質網友無端寫文攻擊段譽,我的處理方式就是先「文字警告」如果屢勸不聽,不斷的以「低級」、「下流」的文字攻擊段譽,我會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以司法訴訟解決網路爭端。因為我還要持續寫文,不想要被瘋子、神經病、病態網友,影響自己寫文的心情。這種想法不是一時衝動而寫,而是經過聖光明無端攻擊,事後不斷的檢討、反省的結果。大多數人都是「吃軟怕硬」越不好惹,別人就越不敢隨意招惹。因為必需付出慘烈的代價。但越是讓人覺得好欺負,就會有一些「不知死活」的人無端招惹自己。聖光明不就是最明顯的例子。不斷的要我為了罵她的文章低級」、「下流」,向她公開道歉,否則不放過我,但如今到底是誰不放過誰。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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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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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3 21:49

所謂的一篇文章公開發文就要有接受大家的公評,我指的是寫骯髒攻擊文

既然敢寫骯髒攻擊文就要有心理準備接受輿論的制裁

至於其他類型的文章,尤其是論述或自我抒發的文章,只要沒有傷及任何人,都是一種言論的自由

言論自由是以「不傷害別人」為最起碼的價值,這樣的言論自由是應該被維護的

若有其他的人跑來嗆聲,未免太白目,這樣不懂得尊重別人言論自由的白目,版主自然有權刪除或批評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4-14 14:39 回覆:

言論自由是以「不傷害別人」為最起碼的價值,這樣的言論自由是應該被維護的

妳的論點我完全認同,這也是我的想法。只要不傷害其他人,板主有權在自己的部落格愛寫什麼、就寫什麼,旁人無權干涉或指責,如果不喜歡板主的寫文風格及論點,就跳出不再瀏覽即可,如此才能夠保持部落格的和諧與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