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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羅安 - 嘉義市保安廟
2018/02/26 13:19:27瀏覽2203|回應0|推薦3

話說清代派駐治理臺灣的官員,由於都是三年一任,就調回唐山了,所以根本無心治理台灣,而且多是抱著來此大撈一筆的心態,因此貪污舞弊不斷,造成官逼民反,各地盜賊四起,民變層出不窮,加上移民分類械鬥,駐臺軍力不足,清廷更是疲於應付。
而處於動盪不安中的百姓,只好人人自危,靠自己來組織民團鄉勇來悍衛庄里,抵禦盜匪的侵擾,所以當時從福建省金浦縣渡海來台,定居於諸羅城湖仔內庄的羅安,由於體格魁梧,臂力過人,又善技擊,便在農暇之餘,號召諸羅城外八掌溪沿岸四十九個庄頭的民眾組織民團義勇,一起勤習武術,以維護地方治安。

因此每逢匪亂,諸羅都能在民兵鄉勇奮不顧身的護境衛鄉之下,倖免於難。
但或許是名聲太盛,也可能是勢力過於龐大,加上各地盜賊與族群械鬥還是層出不窮,影響地方施政和秩序,於是清廷卻不痛定思痛,徹底改善這種三年一任的官派制度,反而實施「使閩人捕閩人首謀」政策,以打壓地方勢力,避免其坐大,以期能易於治理台灣。

結果,羅安在一次盜賊侵庄的亂事中,集結鄉勇擊退了群賊,但反被盜匪作賊的喊抓賊,誣指羅安為匪首,而整個湖仔庄就是賊窩,沒想到衙門竟聽信盜匪的說詞,不分青紅皂白便派捕快前來捉拿羅安,羅安自然不服,於是當堂拒捕,也不知是羅安太過勇猛,還是這些捕快太過彆腳,竟完全不是對手,反被羅安打得抱頭鼠竄,逃了回去。

所以衙門不敢與其正面衝突,只好改去抓拿湖仔內的庄長,以威脅羅安出面投案,否則將派兵掃蕩湖仔內,消滅全庄。羅安不願看到無辜百姓受他連累,因此決定犧牲自己,以換取全庄人的性命,故後來羅安投案,換回庄長,於清乾隆四十八年(西元一七八三年)十二月慷慨赴義時,他不禁感嘆:「羅安救萬民,萬民無能救羅安。」從此,這句諺語一直流傳於湖仔內庄民口中,而羅安案也由當時擔任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的楊廷樺上奏清廷,收錄在《台案彙錄已集》中。

而死後的羅安,葬在八掌溪旁,後來撿骨與一些抗匪義民之骨骸合葬於現今廟址,並立有墓碑及萬善公石碑,直到嘉慶十七年(西元一八一二年),羅安遭誣陷的罪名才獲得平反,並褒揚其保鄉衛民的功績,在墓碑加註「御勒封盛武將軍鎮南侯羅安與眾靈魂」,於是居民感念羅安的恩德,就在墓前另立祠祀之,到了民國八十三年(西元一九九四年)民生南路拓寬,才將原來舊祠移至墓後,並將舊墓碑換下,重新立碑,另在旁興建大廟奉祀,庄民俗稱「羅安公廟」,以供萬民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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