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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00:02:39瀏覽755|回應2|推薦43 | |
清朝、清仁宗顒琰、嘉慶年間,臨川郡(今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人某甲(原文為「吳甲」,可能「吳」是「某」的筆誤)前往黔(貴州)做生意,與當地某人的女兒(以下簡稱「黔女」)私下交往親密。某甲生意告一段落,準備要回臨川一趟,黔女對某甲說:
「郎君的家距離此地有數千里遠,一旦你回去了一定會另外挑選賢淑的女子結婚,麼我將會被別人當作遭人遺棄的殘秋敗葉看待啊!」
某甲說:
「我就算回家也一定會很快回來,設法與妳成親白頭到老,妳為何要說出這樣不信任我的話呢?」
黔女還是忍不住低聲哭了起來,某甲見狀也很傷感,卻想不出其它更好的安慰的話語,就對黔女說:
「妳如果還不相信的話,那麼我發誓行不行?」
黔女點頭表示同意。
當地有一座三官廟(今三元宮,位於貴州省貴州市貴陽美術館旁,始建於清朝、清仁宗顒琰、嘉慶年間),廟裡供奉道教的天、地、水三官神尊向來靈驗。於是某甲與黔女一同前往三官廟中焚香發誓說:
「男某女某,為結私緣,願偕佳偶。千里同心,九原共穴。有渝此盟,神明殛之!」
大意是:男某甲、女黔女,因為私下相愛,願意結為夫妻,活著時候即便相隔千里也能同心,死後也要葬在一起。如若違背這個誓言,願受神明嚴厲懲罰!
兩人在發誓後感情也似乎變得更加的深厚,某甲就計畫乾脆兩人私奔、偷偷帶著黔女回臨川算了。黔女說:
「不用那麼麻煩啦。你那些住在貴州這裡的同鄉,與我父親交好的人不下十幾位。再說我的父親一直以來也很看重你,你只要拜託你的其中一位同鄉作媒人,備妥聘禮向我的父親求親,有誰會反對呢?你又何必要拖著財物行李帶我私奔,白白讓人嘲笑呢!」
某甲說:
「妳的辦法很好,不過既然要依禮正式提親,我必須要拿到我的父親同意的親筆書信作為憑證,因此必須讓我先回家一趟,也可以慰藉我思念父母的心情。請妳相信我,我絕對不會違背誓約的。我估計往返一趟用不了一年的時間,讓我說服我的父親同意我們的親事,這樣不是更好嗎?」
黔女聽了也覺得有道理,就同意了某甲的計畫。某甲出發的前一晚,黔女很認真的交代某甲,說:
「我倆既然已經定下了白頭到老的盟誓,也不會有什麼差錯了。但是如果你能早一日回來與我團聚,那我們就能多擁有一天的幸福。假使你耽擱太久還不回來,恐怕會有『子晰委禽(指有權勢的人橫刀奪愛,甚至除掉情敵之事,詳見註一)』這樣的事情發生,如此即便是我死了,也將如『三生飲恨』這般,該如何忍受啊?」
某甲說:
「我已經將我的心意告知我的同鄉某乙並請他當一回媒人,應該不會有其他問題了。我也會按照約定的日期回來的。」
於是二人淚眼婆娑的互相道別。
----- 偶素分隔線之備註 -----
註一:「子晰委禽之釁」是指春秋時期鄭國的子晰(公孫黑)與其堂弟子南(公孫楚)爭妻的故事。
這段註解越敲越長,乾脆另外掰成一篇得了,請待續之後續唄……
----- 待續 -----
改編自 《耳食錄》
原文:
《耳食錄》.卷三.三官神 臨川吳甲(可能是「某甲」的筆誤),賈黔中,嘗與黔人之女私。女曰: 「郎家距此數千里,一旦遠歸,別選淑配,妾如殘秋敗葉矣!」 甲曰: 「某雖歸,必旋來,謀與卿偕老,何乃出此言?」 女轉嗚咽。甲亦愴然,無以慰諭之,乃曰: 「卿不信,立誓可乎?」 女頷之。 地有三官廟,神素靈顯。共詣廟,焚香矢之,曰: 「男某女某,為結私緣,願偕佳偶。千里同心,九原共穴。有渝此盟,神明殛之!」 既立誓,情好愈篤,將圖偕奔。女曰: 「無庸也。君鄉人客黔中,與妾父善者不下十餘人。妾父素重君,若因鄉人為蹇修,致禮而求娶,其誰曰不然?又何必以遷賄之行,為人吱笑哉!」 甲曰: 「甚善。然頃得嚴君手諭,令某暫回,以慰思念,某不敢違。計往返不及期年。某更得銜父命而通姻好,不亦善乎?」 女然之。 臨行之前夕,謂甲曰: 「始終之盟,固不忒矣。但早至一日,則多受一日之賜,若稽以歲月,將有子晰委禽之釁,妾雖捐骨泥沙,其如三生飲恨何?」 甲曰: 「吾己寓意鄉人為某斧柯,當無他虞。某亦剋期至矣。」 灑淚而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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