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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悔改就是不悔改
2007/11/06 15:38:32瀏覽1413|回應0|推薦12

 

 

 

 
Smile_Angel

↑ ↑ ↑ ↑ ↑

teacat 的再次回來(正確來說﹐應該是不知道已經第幾次)﹐並不是認錯、悔改之後的再次回來﹐

而是死不認錯、絕不悔改、又想回來再次犯案(欺騙、譭謗…)的再次回來。

而她如果還是過去的那個她﹐那將對她的印象還停留在過去的那個她﹐並無不妥。

(她當然希望大家會患上“失憶症”﹐因為單單她自己患上“失憶症”﹐是不夠的。)

如果說這樣就是“跟不上她的腳步”﹐那倒也是 —— 往地獄走、自取滅亡的腳步﹐

她的確是走得比任何人都快!(但恐怕也沒有任何人會想趕上她或超越她…)

 

至於她說“很生氣的據理力爭”﹐則是不知道已經是第幾次的「自欺欺人」

——「很生氣」這部份是真的﹐但卻是因為真面目被曝露、所做的醜事被揭發﹐而惱羞成怒的﹔

至於“據理力爭”﹐則改成「譭謗、恐嚇、撒賴…」會比較正確一點。

(還是﹐她的成語理解力﹐只有“三隻小豬”的程度?—— 那就難怪了。  )

 

還有那些甚麼“心靈的平靜”、“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老天爺”…﹐就不用在這裡多說了﹔

簡單一句﹐就是「自欺欺人」﹐而且還真是「罄竹難書」﹐所以就不多說了。

比較好笑和堪稱「自欺欺人」經典的﹐是“被我列入好友名單的人一定是身心靈具有頂級品質”

—— 用暗示的手法﹐表示“物以類聚”、她是一個“具有頂級身心靈品質的人”…

呵呵﹐我聽了﹐都替她覺得臉紅﹐難得她還振振有詞﹐的確是「甚麼人就說甚麼話」和「物以類聚」。

(可憐的是那些因為只看表面或還不知情﹐所以還被她矇在鼓裡的人…)

teacat 這麼說的背後心理因素﹐其實就是「明為討好﹐暗是威脅」

—— 不和她來往、和她不咬弦的﹐就不是和她一樣﹐是“高貴”甚至等同天使的“同類”﹐而是相反的﹔

(那我想有史以來最糟糕、差勁的人﹐應該是被當時的宗教領袖釘上十字架的耶穌吧?)

至於那些被她列入黑名單的(如我)﹐則是更糟的…

 

呵呵﹐大概就是因為沒有﹐所以才要自欺﹐然後希望還可以欺人﹐就如「沒胸部所以才要拼命墊」一樣﹔

沒胸部並不是甚麼不好的事﹐因此而拼命墊﹐也無可厚非﹐但如果是說謊成性甚至譭謗、恐嚇…﹐

那就是犯法、犯罪了﹐必須收到譴責和制裁。

 

至於說她自己是個「丁丁」﹐則是博取同情和想降低大家對她的防衛心的說辭﹐

因為一個丁丁就算再糟﹐也壞不到哪裡去(就跟她以前說她自己是豬、是狗等一樣)。

只可惜﹐她不是丁丁﹐卻是一個頭腦絕對清楚的病態人格罪犯!

(詳情請看 關於「心理病態人格」 )

 

所以﹐她才要「扮豬吃老虎」﹐猛說自己是“笨蛋”、“患有丁丁病”等﹐

目的就是要降低大家對她的防衛心﹐就像她現在話都不敢多說﹐最多只能暗中影射﹐

這和她當時以冰糖葫蘆和A~Z的分身拼命罵、拼命噴毒甚至譭謗、恐嚇…相比﹐現在的她﹐的確是可憐多了。

(但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她的目的﹐就是要「痲痺大眾」、

「扮可憐」和「博取同情」﹐並且為自己的心虛和不回應找藉口和找台階下。)

但如果有機會﹐你看她會不會如我在 真假悔改 一文裡說的那樣﹐

如果讓他們以為他們所受的刑罰或惡報﹐只是夢一場﹐不是真的﹐

你看他們會不會跳起來﹐得意的大笑三聲“哈哈哈”﹐大聲的說﹕

“原來世界還是我的﹗”﹐還一掌把之前向對方認錯的那個人打下山崖…」?

 

 

她如果是真心悔改﹐我甚至可以是第一個接納她的人﹔

她如果真的成為一個基督徒﹐我甚至可以是第一個視她為我的主內姐妹的人﹐

也好讓那些假仁假義的人和自以為義的假基督徒知道:

論到「寬容」﹐我並非沒有﹐而是不單有寬容而已﹐好叫他們無法再以此誇口或榮耀自己。

(但對於假悔改、死不悔改甚至伺機作惡的﹐就要另當別論了。)

至於我﹐我並沒有甚麼好誇口的﹐因為 —— 我所有的﹐都是神所賜的﹔我所會的﹐都是向耶穌學的。

就算我要誇口﹐也是如聖經說的﹐「當指著神誇口」﹐

因為我有一個叫「上帝」的神可以依靠、我有一個叫「耶穌」的主可以跟隨。

 

而施洗約翰也告訴了我們一個很重要、如何知道一個人是真的悔改的道理

—— 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 3:8)。

而 teacat 有結出任何的果子來嗎?—— 沒有﹐甚至連道歉都不肯﹐而且還伺機作惡。

所以﹐teacat 有悔改嗎?所以﹐她所謂的“重新開始”﹐恐怕也是「重新開始作惡」而已。

 

假悔改就是不悔改﹐謊言說再多﹐還是謊言。

 

 

《前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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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07/11/07 16:45 【貓言貓語】 凡做過必留下證據